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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龙战天 第一九七章 朱砂墨

作者:文飘过峰 分类:武侠 更新时间:2024-06-25 08:20:28 来源:书海阁

紧接着,沈云悲哀的看到,大榕树留下的大黑洞竟然在河湾的对面!

难道不是将我送回原位吗?

望着河对面,他苦笑连连。

这时,右侧的密林里传来一声轻微的“咔嚓”。象是一根细小的树枝被踩断了。

有人?异响提醒了沈云。他连忙敛了心神,施展“穿云步”沿着河道往东城门方向狂奔——他不敢往声音传来的方向打一把银针出去。想来敢在修士坊市外面打劫的人,即便不是修士,也是自认为能对付两三个修士不在话下的厉害角色。而这样的存在,不是目前的他能反击的。是以,他只求可以带着符纸安然离开,不愿节外生枝。

“呸!”

密林里,一个络腮胡子扯下遮面的黑巾,用布满血丝的双眼瞪着他跑远的身影,往地上吐了一口浓痰,低声咒骂道:“小兔崽子,一把符纸也当是万贯家财抱着。真当你龙爷稀罕你的破符纸哈。”

“切”。旁边,一位也是黑巾遮脸的同位不屑的哼哼:“你再乱动的话,连破符纸也搞不到。”

“我哪里知道草里头藏着一截小树枝。”络腮胡子不满的拧眉,“小兔崽子的耳朵也太好使了些。”

“行了,都少说一句。”前面的一个大汉回过头来,一人给了一记眼刀,“离坊市关张还有好几个时辰,后面的点子只会更多。”

立时,密林里又安静下来。

沈云一气跑出了河湾地带,远远的看到前面的绿树丛里现出几线茅草屋顶,并且确定身后没有人追上来,这才慢跑几步,最终停下来。

头一桩事就是伸手去摸怀里的符笔和通行符。确定它们都在,没有被跑丢,他这才全身放松,双手抱着符纸,弓下腰来,大口大口的喘粗气。

休息过后,他看到不远处的河面上还残留有不少荷叶,便走过去,采摘了一些,包在两刀半符纸的外面。

忙完之后,他继续沿着河道往上走。

如果他没记错的话,再走里把路,前面的河面上会有一架简易的木桥。打桥上过河之后,再走两三里,就是东城门了。

走了一里来路,果然看到了那架木桥。上桥过河,继续走。很快,他看到了东城门。

此时,城门还没有开。不过,城门外的空地上已经等了不少人。

沈云不声不响的混进人群里,也跟周边的人一样,蹲在地上静等。

半个多时辰之后,城门开。

沈云进城之后,先是在离城门最近的那家面馆里叫了一大碗热汤面,喂饱肚子后,再回到客栈,倒头就睡。

一直睡到晌午时候,他终于补足了觉。这才起床检查了一下带回来的符纸、符笔和通行符。

没错,符纸与手头的那一刀是一模一样的。不同的是,后者要便宜得多。二十两银子一刀的符纸?石桥坊市里根本就没有这样低的价钱。不知道店老板是从何而得之。再加之,店老板很肯定的说再也无法进到同样的货色,他很是怀疑那刀符纸的来历——莫非是贼赃?

转念又一想:店老板是个没有功夫伴身的寻常凡人,怎么可能在修士面前得手?十之**是意外所得。并且,店老板并不知道那刀符纸的真正价值。不然,也不会以差不多一半的价钱卖给他。

至于符笔,符合书上的描述。通行符也不假。

沈云将它们妥善收好后,下楼去大厅里吃了午饭。身上的银钱不多了,是以,他又住了一晚,第二天清早,退房结账而去。

也是买了五斤馒头做干粮,在路上走了一天一夜,次日中午的时候,安全回到了玉溪镇。

石桥坊市是沈云的意外发现。于他来说,完全称得上是机缘。好象是在他的面前打开了一扇全新的门。在那里,他不但买到了学习画符所需的符纸和符笔,而且看到了以前无法想象的东西。比如说,灵米酒,灵米,还有各种灵草、法器,以及修行用的功法书。

眼见着小院子的租约快到期。沈云去牙行又续了半年。因为他还想多去几次石桥坊市,一是长见识,二是淘换一些自己需要的东西。

符纸算是有了稳定的货源,一百两银子一刀,虽然很贵,但是沈云手握大宝藏,也算不得什么。调整了两天,自觉恢复得差不多了之后,他开始用试着用符笔在笔纸上练习符文。

练习的第一步是用雄鸡血配制朱砂。

按照书上所写,沈云提前两天从集市里买来一只健康的成年雄鸡,用事先抓来的蜈蚣和蝎子喂了两天两夜。第三天正午的时候,杀鸡,取其血,放入磨成细粉的朱砂里。

用来画符的朱砂是不能沾半点杂物的,哪怕是清水也不行。故而,沈云特意专门买了新碗筷,提前用开水煮过,晾干。

用筷子按同一个方向画圈的方式快速的搅拌,直到碗里的朱砂如浓墨一般粘稠,才叫调配好,可以拿去画符。

与之相比,制药不知道要复杂多少倍。是以,沈云觉得一点难度也没有,顺顺利利的得到了一海碗的朱砂墨。百宝囊的空间虽然不及红漆盒子的一个角落大,但是,它除了更便于随身携带之外,还有一个好处,即,保鲜的时间要长得多。比如说,师父生前食用的鸡、羊、猪等肉,在里头放了好些年了,现如今还跟现杀的一样新鲜。

书上说,调好的朱砂墨不出半日便会凝固。而一旦凝固,朱砂墨便失了效力,不可再用。

沈云只舀了一小碗出来现用,余下的,试着收进了百宝囊里。

接下来,他开始尝试练习符文。

符笔看上去与寻常的毛笔并没有什么两样。甚至于,沈云手头的这只符笔样式简单,其外相远远比不得一些所谓的名笔。

但是,用符笔写符文的难度比写字不知道要难多少倍。因为它是需要持续以稳定的真气为引。

说白了,就是一边写符文,一边还要通过掌心往符笔里注入一丝真气。并且,这丝真气要持续不断,平稳且大小适度。

先前,沈云用沙盘练习符文时,从一开始就是试着用真气为引。所以,他自认为要做到这一点并不难。

然而,一上手之后,才知道在符纸上写符文,竟然比在沙盘里写符文起码要吃力十倍!

怪哉!明明符纸要光滑得多。

沈云试着写了几笔,终于发现了感觉吃力的缘由在于朱砂墨。

怪不得书上说,朱砂墨的好坏,于画符极为重要。

而朱砂墨的好坏,在于三点:一是雄鸡血,二是朱砂,三是调配手法。

于是,沈云遇事爱琢磨的性子又犯了。接下来,他一边练习符文,一边反复试验如何才能调配出更好的朱砂墨。

除了换用更好的朱砂,他尝试着提高雄鸡血的质量。比如说,用年份更久的老雄鸡;买回来之后,用蜈蚣和蝎子多喂养一些时日。

另外,搅拌时,他尽量做到更快速,力度更平稳。

如此反复尝试,将近一个月下来,他调配出来的朱砂墨品质明显提升。同时,也积累下来许多调配的小窍门与经验。

例如,成年雄鸡不在于其年份长短,而在于它是否凶悍好斗。家养的鸡哪里斗得过野鸡?他试着改用从山林里抓回来的雄野鸡。结果显示,用后者的血调配出来的朱砂墨品质更好,书写时要畅快得多。

而喂养的时日也并非越长越好,以七天为最佳。多过七天,野雄鸡的状态开始下降,反而影响了血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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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峰多谢书友修仙丶的打赏(2887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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