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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神:我的身体里流着应龙血 第1章 格陵兰

作者:老严盐 分类:玄幻 更新时间:2024-06-07 10:23:46 来源:书海阁

(一)格陵兰

马克真的是华夏人,土生土长不折不扣,别看有一个好像是外国名译音,习惯了被人吐槽的姓名。

他只是姓马名克,而且长相也没有半点外国人的痕迹,和普通华夏人没啥不一样,至于身体其他部位有什么不一样,嗯,还真有。

马克看着自己两条手臂上的纹身,不由心中苦笑,从小到大,他始终没弄清楚这像鱼鳞一样的纹身怎么会产生,有什么用处。

哪怕是有个家族印记般的象征性意义也是好的,比方说好莱坞演员世家道格拉斯家族成员的下巴都有个坑。

可惜没有,马克一家并没有长鳞片的其他人存在,长鳍的也没有,长鳃的也没有,长鳔的也没有。即便是马克的父母,也说不清楚缘由。

老妈说这是胎记,一出娘胎就有,还说当时马克出生的时候,老爸还到厨房拿了一把刀说要刮鳞,老妈还在边上问要不要放点葱姜料酒去去腥?

马克每次听父母这么调侃自己都会觉得自己不是他们亲生的。

自己的身体会不会有鱼的基因?要不就是蛇?看着鳞片的样子也有点像。

马克脑子里总是会浮现出端午节白娘子喝了雄黄酒现出原形在床上打滚的样子,以至于那么多年来马克几乎不喝酒,聚会的时候不喝是怕自己酒后当众现形吓到别人,独处的时候不喝是怕万一醉后现出原形吓到自己。

马克现在正在康克鲁斯瓦格,飞抵哥本哈根后转机来到的这里,是格陵兰岛的一个小得不能再小的地方,小到根本不能算城市,就是个小镇罢了。但是这里竟然有机场,这是马克可以通过飞机所能到达的离目标最近的地方了。

裹得像一头阿拉斯加棕熊一样的他虽然名字叫马克,但是和Denmark并没半毛钱的关系,马克并不会说丹麦语。

这里的官方语言是丹麦语,马克丝毫不懂,只能靠半生不熟的英语,加上翻译软件的帮助租了个车。

“真是个鸟不拉屎的地方。”马克虽然知道这句话很俗气,但是仍然禁不住咕哝了一句,那个名叫拉尔森的租车行老板看着他有点懵逼,估计对方听到这句话的不解程度等同于我们纳闷为啥丹麦人的名字最后都是森。

拉尔森没法和马克建立正常的交流,这位留着大胡子的北欧人跟马克印象中的维京海盗有着差不多的形象。他也只有少得可怜的英语词汇,但是从他的眼神里依然能看出他有不小的疑惑。一般到这里租车去北极冰盖上的要么是科考人员,要么是探险旅行者,而马克看上去都不像,一个文质彬彬的亚洲人,行李看着也不怎么专业。但是不管怎么说,给钱就成,拉尔森也管不了那么多。这里租车也不需要过多手续,护照和费用到位,一切顺利。

临行之前拉尔森给了马克一瓶伏特加,看着价格也不贵,估计是算在租车费里的,用来路上御寒。这里也不存在酒驾的说法,从这里开始一路往北,你喝再多酒,哪怕把车的行驶路线开出花儿来,也不见得能撞到活人。

拉尔森用丹麦语说了声再见,马克通过翻译软件还是了解了一些丹麦语的常用词汇,于是用英语礼貌地回复了一下。

“丹麦语的再见竟然读成乏味,果然是个乏味的地方。”马克腹诽着开车上路。

一边开车一边又想到了安徒生,于是顺势又想到了海的女儿,想到了她的鳞片是在腿上,准确来说是尾巴上,而自己是在手臂上。会不会自己就是美人鱼的远房亲戚?她是海的女儿,自己就是海的侄子?海的外甥?海的十八代远房亲戚?来丹麦寻根?

寻个毛,不折不扣华夏人好不好。

其实马克的鳞片更像是纹身,但是和纹身不一样的是,还是微微有点凹凸的质感,更像是......玉米。

马克最近看了那部根据DC漫画改编的电影《海王》,就觉得男主身上像金色玉米一样的铠甲和自己的手臂图纹很像,就是视觉效果上没那么炫。

他对自己的这个身上的这个奇异的图纹早就习惯了,反正是娘胎里带出来的,也不影响吃喝拉撒,一切如常,该干嘛干嘛。

甚至在大学里,系里一个漂亮女孩由于对他手臂图纹的好奇,渐渐和他接近,马克还借着这个契机谈了场不长不短的恋爱。他有一阵甚至觉得有这么个玩意儿还不错,毕竟到外面店里纹身要纹出这么真实的质感画面,还得花个几千块。

除去社会偏见不提,有纹身有时候还觉得挺酷的。

不用导航,方向就在自己的脑子里。意识里的那个光点就像GPS一样指引着马克驱车行驶的方向。

既然已经到了这里,马克反而也心定了。困扰了那么久的梦,终究要有个答案,也许这里就会揭晓。

刚刚进入极昼的格陵兰还是很美的,冰天雪地的壮观景色就很符合主席诗词里所描述的山舞银蛇,原驰蜡象的意象。马克觉得Greenland这个名字不应该属于这里,而是属于青岛。这个惨白的陆地之所以叫做绿地,恐怕是寄托了当地人们美好的愿望的。

开了两天车之后,公路没有了,马克的心情好不起来了。

车子在荒漠的冰原上行驶,满眼皆白,这种天地间的苍凉使他无比抑郁,而且天不黑,极昼让他很不适应。这时候马克宁愿天黑下来,这样兴许前面会有一道极光。离意识里不断跳动的光点指引的路程应该还有两天,马克觉得很难熬,这种环境让他觉得孤独被无限放大。

车轮在雪地上滚碾一路,马克开始出神。

……

这一年里马克做了无数个同样的梦。梦里有个老头,仙风道骨的样子,白胡子白眉毛,就像想象中的世外高人,张三丰、王重阳、风清扬、扫地僧那样的老头子。老头子每次都在梦里叫着他的名字,语气说不上很深情,但是很慈祥。

“马克,这是个机缘,也是你的责任。你必须要来,你的人生会改变,你眼里的世界也即将改变。”这是马克在一年的梦境里总结出的主题思想。

老头子啰里八嗦在梦里说了整整一年,年中无休,比便利店还勤快。每睡必梦,每梦必至,马克觉得这张慈祥的老脸几乎比他亲爷爷的脸还真切了。

“我能有什么好改变的?”马克现实中没想明白过这个问题,也想不明白,也不想明白。一个合资制药企业的市场部职员,未婚,目前没女朋友,人际关系不好不坏。

部门的“门花”张美嘉倒是长得很顺眼,很符合自己的审美。可惜人家并没因为自己觉得她顺眼而多看自己几眼,大概觉得张美嘉顺眼的人太多了。

张美嘉喜欢的是开法拉利的男人,开保时捷的也满喜欢,当然开宾利就很理想,开兰博基尼的当然最好,而马克开的是大众帕萨特,上班为了省油钱还经常搭地铁。

下班后的马克就喜欢看书,知识倒是积累了不少,部门里有个绰号叫“马百科”,在马克两个字里加了个百字,显得土了好多。好歹本名还是已经退休的德国前货币单位,挺洋气。

老爸起名的时候倒是没这么想,就是觉得马克身上有鳞片花纹,有点邪异,而且马克出生那天正巧雷电交加,还发生了地震,虽然震级不高,但是医院妇产科手术室的灯还是抖动个不停,情景颇为令人紧张。

马克的老爸觉得这种事情放古代的话就叫做天生异象,一般这种情况下出生的人不是大富大贵就是大灾大难,所以起名特意用了个克字来压压邪。

马克自己也不甚在意,人生到现在近三十年还算平淡顺利,平淡到连他自己都觉得对不起当初降生时那么大的阵仗,很有点雷声大雨点小的样子。不过马克觉得自己的人生过得虽然平淡无奇,但是至少无伤无病,从小没进过医院。

这就难得得很,虽然不是个富贵逼人的洗具,也远不至于是一出令人哀伤的杯具,所以别叫马克杯就好了。

马百科在公司里着实也没因为知识丰富而带来多大的人气,这种公司就是如此,书生的清高远没有小人的逢迎来得有用。

老头子在梦里逼着自己要寻找现实中自己并不想明白的问题的答案,未免有点强人所难。

马克起初当这是一个笑话;后来觉得是个恶作剧;再后来觉得自己是得罪了小人,被下了迷幻药了;甚至觉得是自己公司推出啥新药,有人悄悄把自己当成了临床小白鼠,种种猜测,不一而足。

直到后来无限重复同一个梦,马克终于相信这个梦并非偶然,必定是有所指引,兴许自己身上藏着什么惊天秘密,否则怎么会有天生鳞片?难道降临人世时的天生异象要应验了?至于机缘,马克也没想太多,难不成揭开了这个谜底,这机缘还能让自己当个部门经理?

于是终于忍不住了,不堪梦中老头的骚扰,天天做梦,梦里一个美女也没有,这是什么样的体验啊?

马克花了半年时间准备,跟公司找了个出国探亲的理由,请了一个月的假。又跟爸妈撒了个小谎,编了个公司外调出差的借口,终于整顿出发来到了......梦中的格陵兰岛,还真是不折不扣名副其实的梦想之地。

老头子在梦里没有给马克的疑惑给出太多的解惑帮助,一切都要等马克自己来揭晓。以至于马克后来觉得这个梦不断重复,令人无比厌烦。可也是正因为无限的重复才让他觉得此事必有因缘,于是才下定决心要寻找出答案来。

老头子给了他一个指引,就是那个脑海里的光点。就好像在地图上给了一个坐标,可为什么是在格陵兰?马克还在纳闷。

路越来越崎岖难行,远处的白色山峰似乎还是很遥远。要开到大脑光点所指引的坐标位置怕是还是有很长距离。马克踩着油门,颠颠簸簸,震得全身酥麻,而茫茫的景象令视觉距离却没有有效缩短的感觉。

“梦想总是那么遥远,可望不可及。”马克内心发出了如上感慨,觉得无比贴切。孤独的时候,梦里的老头子也显得不那么烦人了,马克倒是希望他现在现身和自己聊聊天。就在马克不断靠自嘲给自己打气的时候,“砰”一声响,车子忽然抛锚了。

马克租的是一辆丰田的陆地巡洋舰,按理说这个车子很耐操,这种路况下基本不会出现这种问题。所以马克倒也没有过于慌张,他掏出手机想联系一下租车行,看看有什么解决办法。

拿出手机后发现,它不工作了。

颅内光点还在闪啊闪啊,这时候马克觉得这个光点的闪动有点讥讽自己的意思。他在行李里翻了一阵,找出了一个机械指南针。到现在才想到要翻出指南针的原因是一路上一直凭着意识里这个光点的指引,马克一路上几乎没有用过任何形式的导航设备。

指南针并不指南,它的指针在快速旋转,没有半点停下来的迹象。马克几乎认为这是一个小风扇了,如果不是有玻璃外壳的话。

“永动机实现了。”马克无奈地自嘲。

把人从现代文明里剥离出来,在大自然还有生存竞争力吗?马克身边所有的设备,无论机械的还是电子的,都在这个时间这个地方失去了作用。

他不由开始相信这个梦的真实性了,毕竟这么多特殊事件挤成一堆,就绝对不是偶然了。而且老头子说有什么机缘,可能真的要天降大任于斯人也说不准,毕竟现在已经算是在苦心志,劳筋骨了。

马克不断在思索对策,想了半天依然脑内空空,顺便把肠胃也想得空了起来。于是从行李里拿出一袋不远万里来自华夏之地的宅男必备的家喻户晓的红烧牛肉味的泡面,又找出了一个煤油行军锅,准备下车煮雪泡面。

先填充一下,在天降大任前至少暂时不用饿体肤。

好容易吃完面,马克依旧毫无办法。如果是背着行李走的话,这种零下二十几度的气候条件加上这并不平坦的路途,马克觉得自己很难活着走到目的地。

目前几乎是一个绝境,不过马克倒也不算太慌张,决定上车睡一觉,反正每睡必梦,梦里老头子来的话,就问问他怎么办。

既然这么神奇,大机缘要来临,总不见得让自己在这里饿死冻毙。

真的有点困了,在这种地方开车挺累的。车子完全熄火,空调开不了,马克只好钻进了鹅绒睡袋蜷进了后座。

倒头就睡着,第一个呼噜声响起的时候,老头子果然笑着出现了。

“你来了。”老头子终于说出一年多以来不再重复的话了,这让梦里的马克感动得想哭。睡梦中的他眼睛里似乎有了一丝泪痕。

“这算来了吗?只是我的车抛锚了。”马克在梦里回答。

“没有抛锚,在这里你们人类的设备是没有作用的,我会派一个车来接你。”

“人类的设备?什么意思?派车?多久来?”

“先好好睡一觉,睡醒就知道了。”说完话,老头子神秘兮兮地消失了。

“别睡醒啊,来救我啊。。。”

老头儿转眼消失得无影无踪,并不理会。

马克在梦里觉得很纳闷,什么叫你们人类?但是这一次,他觉得难得梦里没有老头子啰里八嗦,不如趁这机会好好睡一个安稳觉,让大脑消停消停,于是马克在车里睡得很香。

不知睡了多久,马克终于醒了过来。这躺在座椅上的一觉竟然让他觉得无比舒服,根本没受到车外严寒的半点影响。

车外边上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辆路虎卫士,毫无声息,好像蓦然从苍茫的天地间冒出来的一样。车上坐着一个男人,静悄悄地看着从熟睡中醒来的马克,也不打扰,似乎就等着他睡醒。在这么广袤的冰天雪地之间,两辆车安安静静,好像存在了几个世纪。

发现马克醒来,路虎的车窗放了下来,车上那个长相很清俊的,留着胡子的长发男人看了马克一眼,说:“上车”。他说的是华夏语,在异域他乡,荒无人烟之处能听到华夏语简直就是天籁纶音。

“这位先生,你难道不帮我搬一下行李吗?”马克对着天籁来源者问。

“没必要。”

“没必要?难道扔了?这点装备花了我好几个月的工资啊。请问是老头子派你来接我的吗?”

“是的,不需要!工资是什么?”

“可是......”马克语塞,他是真的很无语,觉得好容易在这种地方遇见一个会说华夏语的,但是似乎竟然无法交流。人生莫大的痛苦就是在于久远的孤独里遇见一个可以打破孤独的人,而那个人竟然听不懂自己在讲什么。

马克下车,犹豫了半天,毕竟解惑自己的人生更重要。所以终于还是把失效了的手机带在身上,收拾了一些内衣裤,背上一个行囊,留恋地看了一眼自己车里的行李,和那辆摆设一样的丰田陆地巡洋舰,开门上了路虎。

上车后马克主动伸出了手想和对方握个手表示一下礼貌,那个男人的双手并没离开方向盘,只是冷冷地看了他一眼。

“呃,您贵姓?”

“柏。”

“柏先生,我们现在去哪里?”

柏先生像看白痴一样看了一眼马克,说了声:“走了。”

这位代驾先生,你什么服务态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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