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xpt5 > 科幻 > 末世之神级猎魂师 > 第373章 既分生死,又决归属权!

末世之神级猎魂师 第373章 既分生死,又决归属权!

作者:黄小黄 分类:科幻 更新时间:2024-06-27 12:45:43 来源:书海阁

“你们!!”

风眞哪里会想到五尊299级王级妖兽王和三位青年王者会突然出手,目睹八位仆从身死的场景,风眞额头的青筋跳了跳。

心生怒意并不是在叹息八位仆从的死,仆从终究是仆从,真要论的话,在风眞的心里又何尝不是将他们视作蝼蚁。

风眞的怒意,是源自眼下被五尊299级王级妖兽王和三位青年王者共同针对。

“闵殇说得没错,这里不是他们该来的地方。做错了事,走错了路,肯定是要付出代价的。”此际在邪阳的手中,还提着那位299级王级SS等巅峰紫发男子的头颅。

砰!

说话的时候,一股力量从邪阳体内散出,使得他手中紫发男子的头颅碎裂成血雾。配合上他满头的红发,场面看起来十分的诡异。

杀戮,让邪阳心中因仙柩带来的不快淡去了不少。

“嘿嘿嘿。”

魔神宗的魔开也是个嗜杀成性、杀伐随心的主儿,他瞧着额头青筋鼓起、愤怒不已的风眞,心中觉得甚是有趣。

299级王级妖兽王和三位青年王者出手击杀风眞的八位仆从,并非刻意针对风眞,而是本着敌人的力量每削弱一分,就相当于自己的力量增长一分的原则。

“似乎...还有一位不应待在这里的蝼蚁。”

烈火谷的核心弟子烈炀,目光看向了在玄品‘造化仙池’区域和终极之地分界点处的星耀。

“他,星辰宗的星耀,过去曾是一位强大的青年王者。但现在...不知何故实力跌落了近一半,确实没资格待在这里了。”

八位仆从之死,让风眞心里充满了怒火,只想寻个途径宣泄一番。

星耀无疑成了最佳的目标,还有什么比虐杀一位曾经的青年王者更有快感?!

“已超过了三息,你仍在我的视线中。那,便去死吧!”

在邪阳、仙柩、烈炀等抵临前,风眞对星耀说过‘三息内未从我视线中消失,死’。

很显然,现在时间早就超过了三息的范畴。

轰隆隆!!

话落,风眞躯身未动,但在他身体的四周有数百道风刃和雷霆铺满天穹,流转灭绝气息,十分的惊人与恐怖。

呼~~~~

哧!

数百道风刃和恐怖雷霆横空而去,扫向星耀。

星耀现在是小布丁的第二幽冥奴仆,小布丁在走之前给他下达的命令是不让任何生灵越过这里。故,明知而今自身的实力不敌风眞,星耀也是不能退避。

无尽的星华秘力在星耀身上暴涌,星耀动用了禁忌秘法【至尊星辰变】。他的气机不断攀升,很快就恢复到了青年王者级别,最后达到了360级(淬魂境六重天)将级灵修的程度。

随即,星耀朝着前方散开五指,有星辰之力冲出,形成一张巨大的秘力之网,将所有的风刃和雷霆笼罩,并炼化为无形。

“呵呵,你倒是识趣,自知实力大跌,不是我的对手,便直接施展了禁忌秘法,强行拔高己身战力。”

风眞一眼就瞧出了其中的端倪,知道星耀是动用了禁忌秘法。

“垂死挣扎罢了...”

风眞面庞上浮现一抹讥讽。

“反正今日是要决个生死才能定出‘造化仙池’的最终归属,那就由我来开启战局!!”

八位奴仆之死,本就让风眞怒火难平。眼下攻击受阻,让他心中怒火更盛。‘造化仙池’有限,青年王者和299级王级妖兽王众多,注定要历经一场大战,最终的胜者才是‘造化仙池’的拥有者。

既如此,已有些癫狂的风眞决意加速进程。

轰~~~~~

风眞周遭的虚空仿佛有浪涛轰鸣,披散的发丝狠狠飞舞,天地都因他澎湃,灵气狂暴涌动。

风眞,亦施展了风雷阁独有的禁忌秘法,将自己的战力升华到了399级(淬魂境九重天巅峰)将级妖兽王的程度。

“呵呵,我,你们...不都是想要‘造化仙池’么?!战吧,谁的拳头硬,‘造化仙池’便是谁的!”

战力的巨幅提升,让风眞有种‘天地皆有我掌控’的感觉。他环视四周,神态傲然。

“至于你,给我死!!”

说着,风眞血气漫天,大踏步逼向星耀。风眞已经想好了,他要将星耀生生撕碎。

而风眞动用禁忌秘法升华战力,就像是一个引子。其他青年王者和299级王级妖兽王见状,相继各施手段,将己身的战力提升至了399级(凝丹境九重天巅峰)将级妖兽王的程度。

接下来,他们既分生死,又决‘造化仙池’归属。

......

现在这书一天就180块了,照这样再除去税费一个月下来就五千多,是真的在浪费我的心力了。我...一个月光房贷就八千。所以,从今天起我可能要进一步减更,腾出精力规划新书了。新书题材灵气复苏、末日、网游三取其一,想看哪一个题材可以书评区留言。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