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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个匠人 第166章 “四不像”?

作者:今之恶来 分类:玄幻 更新时间:2024-06-29 14:57:02 来源:书海阁

很多人都听过一个叫“狼来了”的故事:

一个放羊娃说谎骗大家狼来了,第一次大家都来帮忙,后来大家都不相信他了.一天狼真得来了,吃掉了放羊娃所有的羊.

这个说理性故事有一个对应的成语叫“三人成虎”,二者都阐述了同样的道理:

谣言止于智者,可时间绝大多数人都并非智者。

嗯,好像理解的有点偏门了,总之就是阐述“信任危机”而已,就像双红村明明真有一只“怪物”存在,因为多次报警却没查出由头,警方从此不相信他们的话了。(以后再有此类报警一律拒绝处理)

那个叫贾正言的中年男人来派出所报警又是为了这件事:村里人打电话报警已经无效了,既然警察不来,那就自己找上门说得了。

他自顾自的说着,警察们也配合的听着,至于心里想的是晚上聚餐还是一起打牌那就是他们的事了。

“警察同志,我说的都是真的啊!这回贾催家的狗丢了,肯定是被那怪物吃掉了,下回万一是人丢了怎么办?”贾正言已经无奈了,“你们好歹也去了解下情况吧?万一——”

“我们也很为难啊。”负责做笔录的警察无奈道,“你说说,我们为了你们村这“怪物”的事跑了多少趟了?每次出警都有出警记录的,让我们怎么办?好几次本该按虚报警情处理的都被我压下来了,再出警的话,没法交代啊。”

“可是那怪物真的——”贾正言急了。

“你别急嘛,听我说。”警察把笔放下道,“现在什么案子都讲证据,没有证据不能随便出动的。你说你们村有怪物,拿出证据来啊,不管是照片还是什么,只要是能建档案的都行。没有证据的话,我们出警就不符规定了。”

“之前几次你们不是一打电话就来了吗?现在怎么……”

“就是因为之前几次去了没查出问题,现场出警才要谨慎,拿不出证据来我们肯定是不会去的,第二次报警时没追究你们虚报警情的责任我本身就要担风险的!都是清源人,互相体谅着点嘛,我把话给你摆这了,只要你能把那怪物的照片给我看,我立马带上全派出所的人去你们那,掘地三尺也要把那玩意找出来!”

“不过你要是拿不出证据来……我们也确实很为难啊。”民警叹了口气,“我们警察也是属于社会资源的一种,浪费警力就相当于浪费社会资源,不能因为你们是纳税人,就得一而再再而三的听你们使唤,要是其他公民有问题要解决时该怎么办?我是属于脾气好的,被你们耍几次不要紧,可社会资源是大家的,浪费不起啊!”

贾正言张了张口,终究没再争辩,垂头丧气的走了:

要是能拍得到那怪物的照片,瓜娃子才来你派出所哦!天晓得那怪物是啥子玩意,速度快得跟什么似的,还没等手机聚焦就风一般的窜走了!而且它出现也没个征兆,陡然一下从某个地方溜出来,还不等人反应过来就消失在人的视野中了。

村里见过那怪物的人倒是有几个,可一问起它的外形特征时没一个是看仔细了的。这样一来连画素描都做不到,更甭说是提供照片了。

很多地方也有关于怪物的传闻,最终查证起来都是本地区罕见的受保护动物。一开始派出所的民警也是这么以为的,直到听到双红村村民的描述后傻眼了:长得像兔子但体型不比虎豹小、头上长着鹿角、一身黄色鬃毛、有鳞片……

负责画肖像的小姑娘当场就不干了:咱的写实画风和这玩意完全不搭啊!本来我擅长的是人物素描,叫我画动物就有点过分了,描述得还跟四不像似的——即使是四不像,也是有原型的!这到最后能画成什么样?奇行种?

当然,本着“人民群众的呼声必须要响应”的原则,一开始民警们还是很严肃认真的开展了调查工作。

然而,好多天过去了,依旧一无所获,清源镇派出所也算仁至义尽了,就撤队了。

之后就是漫漫“扯皮”路:今天接到双红村村民报警说自家几只老母鸡被怪物偷走了,过一段时间又说哪家的狗不见了……似乎一切偷鸡摸狗的勾当都找到了罪魁祸首,只要是有东西丢了,那肯定是怪物干的!

正如派出所民警对双红村的印象“谈不上有多淳朴”,即使这个村经济搞得还阔以,也免不了出现偷鸡摸狗之人:有的人偷东西不是因为穷或者缺那样东西,而是觉得偷东西比较好玩。就跟我们回味看课外书的时候一般觉得躲开老师的视线偷偷瞄一眼的感觉最爽一样。

将偷鸡摸狗之辈的罪行叠加到“怪物”身上并不公允,不过村民们一口咬定,谁也无可奈何——若是让那“怪物”得知自己突然背上了这样一口黑锅,估计就不只是“偷鸡摸狗”这么简单了,“偷人”也不一定。

人类是恐惧未知事物的,越是能掌控的、好相处的生物越能贴近人类生活,比如猫狗等宠物。

而这怪物——天晓得它会不会吃人?

别的不说,光就它那堪比虎豹的体型,实在无法带给村民们安全感。虽然它头上好像长着鹿角一样的东西,可能是草食性动物,而且近些年来鹿茸的市场价逐年走高……咳咳,歪楼了。

总之,像这种不确定身份的大型猛兽(?),对待它的最好方法就是见了面给它一枪。

至于它是某种保护动物或者未知生物的可能性,不能排除,但丝毫不影响见了面给它来一枪——古往今来保护动物很多时候是从标本开始的,即使是再珍稀的动物,除非杀了它以后就绝种了,“保护者”都享有制作标本的权利。

有道是“生命短暂,标本长存”,由此看来,几年前一知名鸟类学家将某种全世界已知仅存两只的蜂鸟打死一只制成标本的行为——好像也不是那么难以接受。('-')ノ)`-')

见警方“不作为”,双红村民决定自己动手了。村里有几户人家还暗留着几十年前的枪械,有事会乘着天气好出去打猎,这会儿该请他们出手了。

至于那怪物是否保护动物、会不会反杀等问题,他们并没考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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