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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定河山 第一百一十六章 兵火自焚

作者:品涩居士 分类:历史 更新时间:2024-06-29 16:07:57 来源:书海阁

《孙子兵法》开篇即言:“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

中国自古就特别重视战事,强调应慎重对待战争,因为古人认为天地间万事万物皆有其运行法则,尊重并按照这种法则行事,就可以获得吉祥,否则,就会招致凶灾,而通过对自然万事万物发展变化规律的观察,他们发现天道好生恶杀,万物乐生恶死,而兵戈是杀生之器,战争是杀生之事,它们能够给包括人类在内的所有生灵带来伤害,所以诸子各家几乎一致认为它们是凶险的事物,对其抱持谨慎的态度。如孔子说“子之所慎:齐、战、疾”;老子说“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尉缭子说“兵者,凶器也;战者,逆德也;争者,事之末也”;《政要论》里说“战者危事,兵者凶器,不欲人之好用之”等等。

战火之下,生灵涂炭,万物萧条,社会动荡不安,百姓流离失所。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和感受,所以古人始终强调慎战。因此,在战争中,大多时期都视武力征服为最下等的计策,而视不战而屈人之兵为最高明的计策。如孙子说“百战百胜,非善之善者也;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姜太公亦说“善战者,不待张军;善除患者,理其未生;善胜敌者,胜于无形;上战无与战矣”。

战争毕竟是凶险的事情,若恃强任威、穷兵黩武,则必将自尝苦果。古今中外,无一例外。《司马法》中说“国虽大,好战必亡”,《典语》中也说“兵犹火也,不戢将**”。因此,战争,国之大事,当谨慎之。所谓“好战者亡,忘战者危,不好不忘,天下之王”,这是千百年来世人验证的真实道理。

简而言之,战争是要死人的,干戈遍地满目疮痍,血流成河白骨露野。凭君莫话封侯事,一将功成万骨枯。最可悲的是,那些冲在最前头的炮灰,百死而无一生。

当朝廷大军合围而至,对死亡的恐惧终究盖过了对明教的信仰,炮灰们争相逃窜,数十万“义军”犹如一盘散沙顷刻坍塌,到最后被杀八万余被俘一万余,近九成是“临阵脱逃”的。当然,这个词用的并不准确,因为所谓“义军”根本不能称之为“军”,完完全全就是乌合之众,为了共同的诉求聚拢在了一起,休说是香主、掌旗使这些中阶“军官”,便是教主也没法统一指挥。

与其说这是一场轰轰烈烈的农民起义,还不如说是众多无组织无纪律的可笑游戏,一场彻头彻尾的闹剧,从一开始就注定会失败。

但,这样的游戏可是会死人的。

邵百花终究是女流之辈,见不得那么多人在眼前一个个死去,谁不是爹生娘养的啊,这得毁掉多少个家庭?皇后?真不在乎。都知道站得越高摔的起疼,夫君却根本没想这么多,皇帝做的可过瘾了,三宫六院七十二嫔妃,是个男人都向往吧。不过,夫君有多久没碰自己了?三个月还是四个月?不记得了。他麾下那些文武大臣可是给他找了不少年青貌美的女子填充“后宫”,呵呵,由来只有新人笑,有谁知道旧人哭。倒也没什么可伤悲的,只要家人无恙便行。但他终究辜负了这个家,更毁坏了无数家庭。这一切都是他一手造成的,值吗?他或许根本就没想过值不值,否则也不会火急火燎的赶去岳州,是想着东山再起以谋王图霸业呢。

真是……幼稚啊,四十岁的人了,还不如冯过这个十五岁的少年郎。

冯七郎样貌生的好,丰神俊逸凤表龙姿,温文尔雅中不失神采飞扬。说来也怪,他的眼眸明亮如星,明明是一少年,却像是洞察人世的年长睿者,能看到人的心底里去,叫人无处遁形。

邵百花居然感觉自己脸色有些赧然,她能感受到冯过眼神中一掠即逝的异样,仿似他根本就没把自己视为长辈,而是以平辈的身份在面对自己。

这小子……在想什么呢,她嗔恚地瞪了他一眼,似是无声的警告,但落在他眼中,却是具有别样风情。

他很自然的微微笑了笑,当作回应。

天可怜见,他的心理年龄可是比她还大的,要以晚辈自居,属实有些难为他了。这就像他面对资南嘉方兰芝,不自觉地就会把她们当未成年少女看待。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可不是闹着玩的。虽然他已极力隐藏这种下意识的情绪,但总难免会偶尔流露出来,挺郁闷的不是?

得知方兰芝在饶一切安好,邵氏轻轻叹息一声,眉宇间的郁结稍结。

冯过亦是心下暗叹,都说“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这个时空的女性是悲哀的,生于豪门贵族大多沦为政治联姻的牺牲品,生于寒门庶族则成了传宗接代的生育机器。

翻找先秦时期的史书来看,里面对妇女的记载堪称寥若晨星。到了秦汉之际,不管是《史记》还是《汉书》也都没有关于妇女的篇章,直到西汉的文学家刘向的《列女传》的编纂,才算有了一本介绍中国古代妇女事迹的传记性史书。到了东汉,班昭的《女诫》开始规定妇女的“三从四德”,把女子置于男性附属的位置上,认为女子只需守节,无需才华,“女子无才便是德”的理念也开始变成了后来的枷锁。作为班固的妹妹,班昭本来受到重用被命替其兄续完《汉书》,可以算是才女的最高成就之一了,没想到她却如此作贱女性,也成了一千多年来女性被严格束缚的始作俑者。

《后汉书》里范晔沿用《列女传》,正式把女性史纳入正史的记载中,是史学的一大开创之举,后世也沿用不改。其记载的女性也多是才行高秀者,不在乎是不是嫁了好几个人、是不是操守了得。比如蔡文姬虽然多次改嫁,被后世谩骂“大义不道”,但以当时的开放风气,凭其“博学有才辨,又妙于音律”,就足以列传。

可是《列女传》到大昌就变了味,只保留体裁,被更名为“烈女传”。究其原因,昌代为了维护封建统治,把汉代成书的《礼记》奉为经书,特别强调忠孝节义。又有宋若华着《女伦语》,“清则身洁,贞则身荣”,对一颦一笑都有条条框框的规定。还有长孙皇后之《女则》、陈邈妻郑氏之《女孝经》,这些文书成了大部分女性的读物,荼毒甚广,对当时女性言行造成很大影响。《列女传》中记载的仁智女性也被昌代史家强烈抨击,认为蔡文姬这类才华出众但再嫁之辈不配入传。

本朝是封建**集权的顶峰,妇女处于社会的最底层,饱受多重压迫,“贞节礼义”成了一座压在所有女性头上的大山,这种社会下自残自杀的烈女不胜枚举。

比如夫死殉节、甚至为未婚夫殉节的,“张氏,秀水人。持服三年,不踰阃,不茹荤,服阙,即绝饮食,父母强谕之,终不食,旬日而卒,年二十,舅姑迎柩合葬焉”,为一个陌生人守节自尽,在现在看来既费解又可笑。

还有因受辱和怕受辱保节而死的,甚至先自残后自杀。王妙凤,吴县人,被吴奎调戏,她直接拔刀剁了自己的胳膊,“妙凤愤,拔刀斫臂不殊,再斫乃绝”,还连砍两刀,狠绝程度令人悚然。之后父母要报官,她说“死则死耳,岂有讼姑之理邪?”第二月就自杀了。

这些妇女多数以极端的方式守节,不惜损害自身,牺牲自己只为保节,酿成了一桩桩人间惨剧。

造成明代妇女极端守节的,除了几千年来儒家传统道德的发展,还有秦楚以来程朱理学的推波助澜。此时,理学已经成为了官方正统思想,“凡民间寡妇,三十以前夫亡守志,五十以后不改节者,旌表门闾,除免本家差役。”统治者制定了政策鼓励妇女节烈,获得奖励最快的方法就是以死殉节,是有许多妇女为了家族利益,义无反顾地守节明志。

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女人的一生需要三次“渡劫”方可“飞升”,好父亲、好丈夫、好儿子,缺一不可。

去年以前,邵氏许是过的称心遂意的,但这十个月来却是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大儿子没了,二儿子失踪,小女儿寄人篱下,最可依靠的丈夫走上了不归路从此夫妇离心,女人之悲哀莫过于此。

转念间,冯过提议让邵氏返回上饶暂住冯家,母女聚首总好过家人天各一方,再慢慢计较。

邵氏沉吟不语,似有意动。

冯过趁热打铁,又道冯家在各地都有生意往地,可托六叔打探方家家人消息。

见邵氏欲言又止,冯过当即取出纸笔手书一封,信中只写请托六叔冯去疾帮忙一事。

邵氏踌躇着接过信,轻轻点头,终算是应了下来。

冯过吁了口气,这娘俩,都不让人省心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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