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xpt5 > 武侠 > 证道红楼结婚就变强 > 第73章 闺蜜同居,重阴怀子

证道红楼结婚就变强 第73章 闺蜜同居,重阴怀子

作者:幕与倾心 分类:武侠 更新时间:2024-06-07 12:39:24 来源:书海阁

在粤东之地,有一个很不错的习俗,就是女生到了一定的年纪,会组建姐妹团或者说闺蜜团、联盟团。

具体来说是这样的:女子到了十二三岁的时候,就会找年纪相仿的女子(不一定非要同岁,差个两三岁也行,总之不要差太多),然后结为姐妹,成为闺中好友,严肃地还要搞个“闺阁之盟”。十个女子为一个闺阁盟,号称十姊妹。

这种结盟不看对方家中是否有钱,不看对方是否漂亮,而且十姊妹的衣服、首饰等东西,大家都可以共享。

那么,这种结盟的意义是什么呢?或者说,她们为什么要这么结盟呢?答案是:为了互相帮助、扶持,免得被欺负。

比如,女子嫁人之后,她的公公婆婆欺负她,或者丈夫虐待她,又或者叔伯兄弟、妯娌(兄弟的妻子合称)不能容得下她,而女子家又没有人或者因为懦弱不敢出头时,那么,姐妹联盟中的其他九个女子,就可以出面帮她,救她于火坑之中。

这种联盟非常不错,确实能帮助很多女子。而且,对于穷人家的女孩儿而言,她们也可以穿富家女子的衣服,戴着富家小姐的首饰,富家小姐因为好奇,往往也会穿穷人家女孩子的衣服,大家不会互相看不起(看不起的话也不会结盟了),所以这种联盟非常有用,在当地一直很流行。

有时候,即便是做官的人,一旦欺负妻子小妾,她们的姐妹团也会出面阻止。到后来,有些女子因此能够掌握家中大权,成了河东狮。

当地某县有一个大户人家,姓刘,女儿刘小姐到了嫁人的年龄,许配给了某大家族的人。不过,因为还没有成婚,所以刘氏还没到未婚夫家,更没有见过未婚夫。平日里,这女孩儿就在自己闺房里,从不出门。

过了一阵子,这家父母发现,女儿有些不对劲,她喜欢吃酸的东西。而且,女儿的肚子慢慢地大了,好像怀孕了一样。父母察觉到了后,都有些怀疑女儿。

不过,私底下父母商量了,觉得女儿不可能怀孕。因为家里规矩很严,屋里连男孩都没有,更没有男仆人,只有一个女子,叫丽娘,是女儿姐妹团的人,她家很穷,刘小姐和她关系很不错,所以就让她在自己家里,陪自己玩儿。刘小姐和丽娘平日里就在闺房中,白天一起刺绣,晚上同榻而眠。

既然不可能是怀孕,那就只可能是生病了,于是父母请了郎中来给女儿看病。

结果,郎中来了后,看了刘小姐的脉象,望闻问切了一遍,觉得没有任何问题,可以肯定刘小姐没有生病,也没有怀孕。无奈之下,父母继续请名医来,但每个名医来了后,都说刘小姐没有生病,也不是怀孕。

就这样,耽搁了几个月,刘小姐最后居然生了孩子!

本来那些郎中都在讨论,这下刘小姐又生了孩子,事情自然瞒不住了。外面的人知道后,都说刘小姐私通男子,给夫家丢脸,给家族蒙羞。刘小姐的未婚夫家,本就是大家族,自然受不了这种羞辱,一怒之下,告到了官府,要官府断了两家婚约。

刘小姐父母也觉得丢人,都没脸去官府说个明白,刘小姐父亲甚至下了狠心,他打算杀了自己的女儿和外孙,证明自家清白。

刘小姐万念俱灰,也准备等死了。但是,她的姐妹丽娘不忍心,她每天都和刘小姐在一起,无论白天黑夜,刘小姐是什么人她最清楚,刘小姐有没有私通男子,她也知道。所以,她决定为姐妹讨回公道。

丽娘请人写了状子,到了县衙里,诉说刘小姐的冤屈。她出于真情,声泪俱下,听起来令人不由得悲伤。而后,当丽娘在哭诉的时候,刘小姐的姐妹团也都来了,她们得知了事情后,纷纷为刘小姐诉冤。

一时间,堂下娇鸟群啼,哄堂号泣,县令看她们甘心为姐妹抛头露面,也不像是撒谎的样子,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于是,县令报告给了上司,上司们查了事情后,也不知道怎么判。

后来,当地来了一位官员,姓寇,擅长断案,人们都尊称他叫寇公。寇公来这里是为了办事,事情办完后,寇公听说了这个案子,觉得有意思,就来看看。

寇公看了案子,想了一下,就对同僚说:这案子其实也不难嘛,刘小姐生了孩子,夫家认为他私通男子;刘小姐的姐妹团又说她从没有接触过男子,虽然生孩子是事实,但是她绝对没有私通他人。既然双方各执一词,那么找个产婆,验一下刘小姐的身子,看看她是不是黄花大闺女,不就知道谁对谁错了吗?这样的话,案子就很好断了。

说完后,寇公就派人跟县令打招呼,然后让他找人给刘小姐验身。

同僚们一听,私底下都笑了,说:寇公糊涂啊,这女子都生了孩子,怎么可能还是黄花大闺女呢?

县令也觉得是这样,但碍于情面,他还是派人找了个产婆,然后给刘小姐验身。结果,产婆出来后,说刘小姐确实还是黄花闺女。县令大惊,那些同僚也都不相信,寇公又说:这样吧,你们再找几个产婆来,然后让你们家夫人也都来验刘小姐的身体,这样的话,就能保证不会有人撒谎了。

众人觉得有理,纷纷照做,结果无论是产婆还是那些官员的夫人,她们验了刘小姐的身体后,都说她还是黄花闺女。

这下,众人都相信了。但随即她们更糊涂了:既然刘小姐生了孩子,又怎么可能是处子之身呢?难道,那个孩子不是刘小姐的孩子?又或者说,那孩子不是正常的孩子吗?

寇公很想到了这一点,沉吟片刻,问人:刘小姐的孩子,是正常的孩子吗?

看过刘小姐孩子的产婆说:我看了刘小姐的孩子,那孩子确实毫无生气,简直就像个死人,不过,除了脸色之外,这孩子倒也跟其他孩子一样,五官四肢都有。只是,这孩子像是透明一样,四肢百体空空然,如同蝉蜕(治疗脱下的壳),也像是蛇蜕的皮。很轻很轻,好像身体没有骨头和肉,很是奇怪。

寇公听到这里,顿时叹气:唉,果然还是要多读书啊,就算做了官也不能停止学习,不然可能就会害死了人。诸位,你们有所不知啊,这是二女同居,重阴交感所生下的孩子。

同僚们都懵了,纷纷请教寇公:寇公,你越说我们越糊涂了啊,这到底怎么回事,怎么两个女子同居会生下孩子呢?

寇公并不说话,派人去把某年某部的案卷拿来,让诸位大人看看。

案卷拿来后,众人一看,原来三十年前的那个案子,和这个案子几乎一模一样,也是两个女子同眠,生下了孩子。不过,那个案子很惨烈,少女生下孩子后,被人污蔑,一怒带着怨恨自杀了,而与她同眠的女子,也自杀殉情。

最后,还是有位名医看了孩子,发现那孩子与众不同,才知道事情真相。

也就是说,害得刘霞姐怀孕的“凶手”,就是她的闺蜜丽娘。

正是在那个案子之后,粤东之地的一位奇女子,便发起了闺阁联盟的组织,其本意就是要姐妹互助,如果姐妹被欺负,受到冤枉,父母兄弟不能帮她的时候,姐妹们就挺身而出,为她出面。当然,为了避免类似情况,她建议姐妹不要长期同居。

后来,县令、寇公亲自出面,跟刘小姐的未婚夫做了解释,夫家的人才肯相信。三个月后,夫家迎娶了刘小姐,后来,他们生了三个孩子,每个孩子都正常,不再是只有皮而没有骨头的孩子。

只是,刘小姐和丽娘所生的孩子,和正常的孩子不一样,其寿命不长,最多能活到知天命之年,而且无法成家生子。这是因为,他体内缺少男子之气,与正常男子终究不同。

两个女子为什么能生孩子呢?现实中不可能,但在民间故事的逻辑中,确实有这回事,就像狐妖蛇精,天庭地府,现实中也没有,但民间故事里就是有。

两个女子之所以能怀孕生子,作者是这么解释的:

盖女年已长,情事渐知,私与女伴效其状。虽两雌无异,而真气流通,固亦有孕。第无**之私,究非盨缊之正,遂令硕果虽结,宛同钻核之李,职是故耳。

句子很简单,我就不详细翻译了。

大概意思就是:两个女子成年以后,如果同居的话,真气流通,也会让其中一个女子怀孕。不过,她们毕竟都是女子,所以即便能够怀孕生子,也像是钻了核的李子(典故,王戎有好李子,他怕别人买去种,就把李子的核钻开,破坏种子)一样,孩子无法再生子。

不过,这里面作者也没有解释一个很关键的问题,就是:这种情况下,到底是哪一个女子怀孕呢?是随机的吗?呵呵。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