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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pt5 > 都市 > 穿越后,成为了农业之神 > 孟山都草甘膦天价赔偿案的真相

这里要说明的是,文章中所谓的孟山都早就不存在了,六年前就已经被德国企业拜耳收购,目前是一家标准的德国企业,与美国没有关系。而拜耳的主要业务并非是转基因。

这个案件是孟山都被起诉案的判决第三案,因为案件初定裁定的赔偿总额超过20亿美元,一时震惊世界,更被某些小团体予以炒作。以至于某些自媒体将草甘膦妖魔化为“转基因伴侣”。但事实上草甘膦在49年前即在全球普遍使用,而转基因作物的发明和应用还不到30年,怎么能说草甘膦是转基因的“伴侣”?而且并非转基因作物才使用草甘膦,几乎所有的非转基因作物都使用草甘膦。可以说:草甘膦与转基因之间并无直接关系。只不过是因为触碰了某些人的利益,所以被它们妖魔化。

值得说明的是,中国是全球草甘膦的最大的生产国和出口国,全世界规模最大的草甘膦企业是中国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草甘膦农药的企业有几千家。草甘膦被妖魔化,受到损失最大的是我们中国企业。中国也是使用大国之一。中国产草甘膦超过一半用于出口,为中国创造巨大的外汇收入。这起案件初裁结果宣布后,一度给中国国内大量的相关企业造成困境。

我看见,一些反转分子借这个案件大肆炒作,胡说“美国法庭判定草甘膦致癌”、“美国法庭判决了转基因伤害案”等等。这些被歪曲的说法还频频在网上转发。对此,科普作者“怀疑探索者”曾经写过一篇《美国法院没有判决草甘膦致癌,更没有说转基因致癌 》(网址略 ),作者直接引用了美国地方法院判决书原文的网址(网址略 ),证明美国法院根本没有判决“转基因致癌”,也没有判决“草甘膦致癌”,只是说应该标注草甘膦“可能” 致癌,而这还只是初审,科学界权威机构普遍出具了严谨的科学报告,认为草甘膦不可能致癌。

“怀疑探索者”还给出了世界卫生组织(WHO)的研究报告,在报告中不但没有说转基因或者草甘膦有害,恰恰相反,给出的是相反的结论——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草甘膦致癌。

(如上图,世界卫生组织并没有判决草甘膦或者转基因有害,反而认为它们是安全性很高的。图片略。)

草甘膦的安全性如何呢?“怀疑探索者”撰文做了阐述:

假设有一个体重50千克的人,喝下250克的41%草甘膦异丙胺盐,有50%的概率会死亡。这等于是说,草甘膦的半数致死量为5g/kg。而我们天天食用的食盐(氯化钠),它的半数致死量为3g/kg。这样来看,草甘膦的毒性也并不如何的高,可以说很低。世界上有几千多种除草剂,草甘膦只是其中的一种,而且是其中毒性最少的一种。也就是说,草甘膦是相对安全的一种农药。

草甘膦的毒性,据研究资料表明,兔子食用草甘膦处理的草对皮肤无剌激性,对兔子的眼睛有轻微刺激性。用410毫克/千克每一天的剂量饲养大鼠两年,未发现异常现象。用草甘膦处理的杂草和农作物对动物无致畸、致病变、致癌作用。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现人和动物因草甘膦除草剂中毒的相关报道。

虽然世界卫生组织(WHO)下属的一个咨询机构IARC把草甘膦归入2A级分组,但是在IARC已作分类的近千种致癌物质、因素名录中,确认不致癌的只有寥寥几个。由此可见,人类做不到完全避开如此众多的致癌物质和因素,草甘膦仅仅是可能致癌因素的其中一个。而且,即便已在确认致癌分组里的抽烟、饮酒、晒太阳等等,要真正发展成为癌症疾病,也与持续、大剂量接触相关。在安全残留剂量以下的接触,草甘膦的致癌风险可以忽略不计。

如果有人质疑说:“你说草甘膦安全,你为什么不喝?”则可以这样解释:

所谓的安全,是草甘膦相对比于市面上其他几千种农药的安全,并不是说草甘膦可以当做百事可乐直接喝下去。除草剂再安全,它也是除草剂,都是具有一定的毒性的,只不过是毒性比较微弱而已。草甘膦的安全性有4个保障:

第1保障,只要符合国际权威的农作物农药残留剂量标准(MRL),它就是安全的。依据海关的检测数据,中国进口的大豆含草甘膦只有3.5mg/kg左右,远远低于美国法律规定的40mg/kg。而美国法律规定40mg/kg就是安全量,在中国上市的产品的安全量是美国的至少10倍以上。

如果以每人每天吃1kg大豆折算到60kg平均体重,则每人每天单位体重可能摄入的草甘膦,按美国标准允许最大值应不大于0.67mg/kg,以中国进口检测不超过小麦标准值应不大于0.083 mg/kg。这大约是科学试验中不致癌5mg/kg剂量的1/8~1/60,可以看出相关标准制订中,即使从致癌安全性角度,也已留有10-100倍率的安全系数。第2保障,而且,草甘膦是一种特别容易挥发降解的农药,几天就可以做到基本降解。草甘膦在植物体内一般残留时间不长,大约10天。当草甘膦落入土壤中,马上就与土壤中的矿物质镁、铁、锌等金属离子发生化学反应,生成无毒性的物质,从而失去除草的性能。所以,草甘膦在土壤中也不存在残留量问题,是一种非常利于环境保护的除草剂。

第3保障,接触草甘膦的使用者,都会佩戴防护服和手套,也足以保障人身安全。你见过**着把任何一种除草剂洒在身上用作洗澡用途的人吗?

第4保障,最后,农作物上市之后,本来已经降解了绝大多数农药,消费者买回家,也不可能直接就吃,还要经过清水洗刷。没有人会拿没有清洗过的带泥土的农作物吞下肚子。

有人还会提出:美国法院不是判决草甘膦致癌吗?

【辟谣】:法院根本没有判决草甘膦致癌,因为法院不是科学机构,原则就根本无权判决。法院的判决书原文,明明白白写的是孟山都“没有标注可能致癌”。更没有判决转基因癌症,判决书根本没提转基因。而且草甘膦和转基因没有关系。比抗虫转基因作物出现更早20多年,草甘膦已经被大范围使用了。

拿法院判决进行反转,这实在是有点搞笑了:

搞笑点1,红肉和草甘膦一样,都是2A致癌物质,为什么红肉不标注致癌呢?

搞笑点2,酒精更是世界卫生组织确定的一级致癌物,为什么酒精没有标识为“致癌”呢?

搞笑点3,除草剂都有毒性,草甘膦只是其中的普普通通的一种,而且是毒性最小的一种,这样的话,其他几千种除草剂是不是全部标注“致癌”?

搞笑点4,几个不具备专业科学知识的陪审团成员,不过是社区大妈,她们有何资格判决草甘膦可能致癌?而她们所依据的,不过一个咨询机构,并不是科研机构。作出草甘膦不致癌结论的机构包括美国环境保护署(EPA)、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和世界各地的监管机构。已经有超过800项科学研究证明草甘膦不致癌。

为什么说草甘膦和转基因没有任何关系?

第一,转基因作物的基因,不可能含有草甘膦,草甘膦不是生物体,根本没有基因,外星人的技术也不可能把它转入农作物的基因。很多自媒体胡说八道,它们以为,草甘膦是孟山都生产的,就一定与转基因有关。

第二,在转基因作物出现之前,草甘膦已经大规模使用了至少20年以上。有了草甘膦很多年之后,才有了转基因作物。大量的非转基因作物,也在使用草甘膦这种除草剂。

那么,草甘膦到底怎么一回事情呢?原来,草甘膦是一种杀生型农药,对普通农作物是有害的。研究者发现一种叫做牵牛花的植物,它不怕草甘膦,所以把牵牛花的基因转入农作物,这样农作物就不怕草甘膦。

请注意,是【农作物不怕草甘膦】,并不是【人类不怕草甘膦】。没有任何使用说明书说,【人类可以拿草甘膦当茶喝,可以跳进去泡澡】。只有岳正义,才会把草甘膦这种除草剂当做可口可乐喝,喝完了,然后起诉说,“我起诉你,因为你没有把这个农药标注为不能喝”。除草剂不能喝,应该是一个常识,要求标注它“可能致癌”有何现实意义?

所以,即使退一万万步,草甘膦真的致癌(但科学界集体否认其致癌),也与转基因无关。

2015年11月15日,欧盟食品安全监管机构(EFSA)公布一项评估报告认为,农药草甘膦“可能不会致癌”,这与2015年7月世界卫生组织(WHO)认定草甘膦可能致癌的结论正好相反,生产草甘膦农药的美国孟山都公司可能重新获得在欧洲的营销许可。

2017年3月15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风险评估委员会(RAC)正式确认草甘膦为非致癌物。

2019年4月20日,美国国家环境保护局(EPA)发布再度声明称:草甘膦不是致癌物,当前注册的草甘膦产品不会对公众健康产生风险。

山西农科院研究员孙毅说:“首先,全球接触草甘膦者不计其数,仅一、两例致癌诉讼,从统计学上不具说服力。其次,国际上主要的监管与科学权威机构都认为草甘膦不是致癌物。”草甘膦拥有40年的长期安全使用记录,并已经在世界160多个国家得到应用,通过广泛的毒理学试验,全球进行了总数超过300个的独立毒理学研究。全球迄今超过800项的科学研究均得出一致结论:草甘膦不致癌。

中国科学院亚热带农业生态研究所研究员肖国樱说:“草甘膦的毒性比一般食品添加剂小。”

中国农业科学院生物技术研究所所长林敏说: “相比其它除草剂高毒、高残留而言,草甘膦低毒、低残留,在目前状况下,草甘膦的安全性是除草剂中最高的。”需要追加说明的是,2020年6月,这场官司终于落幕,所谓的“草甘膦天价赔偿”,美国法庭已经驳回。依据最新的动态:6月22日,联邦法官Willian B.Shubb 在其34页的裁决书中这样写道:“要求含草甘膦成分的产品标注致癌违反了宪法第一修正案”,下令永久禁止对违反“65提案”的惩罚。

不仅仅如此,这个为草甘膦而打官司的律师Timothy Litzenburg和他的合伙人,最近被爆料和他的合伙人涉嫌敲诈一家化工企业2亿美金,而且已经签署了认罪协议书。

2019年10月,Timothy Litzenburg和他的合伙人找到一家化工企业,说你们生产的一种除草剂的试剂可能含有致癌物,如果我们起诉你们,你们的股票将大跌至少40%,损失将至少为10亿美金。如果你们给我2亿美金的“咨询费”,我就对你们手下留情,“不再向客户公布重大责任”。该律师威胁企业负责人说,除非获得2亿美元,否则我们将是你们公司的“最大麻烦”。

被敲诈的化工企业一边答应支付2亿美金“咨询费”,一边悄悄地录制下律师威胁勒索他们的证据。这些证据被提交到司法部门,Timothy Litzenburg和合伙人被调查。之后,司法部门出示了律师的认罪协议。在这份认罪协议中,两位律师承认他们为了获取金钱去敲诈了这家化工企业。

就是这样利欲熏心、人品恶劣的律师,他为了获得丰厚的报酬(最高可达40%)和名气,为一位园丁起诉了草甘膦的生产企业。而在初审阶段,法院一度判决草甘膦的生产企业要做出天价赔偿。最终,美国法院推翻了之前的裁决。相关人士认为,这是扞卫了科学,是科学的胜利。

以上,是“怀疑探索者”做过的一些科普内容。

美国孟山都农达产品伤害赔偿案的来龙去脉是怎么样的呢?究竟美国法庭对此案做了什么具体的判决?是否涉及草甘膦致癌和转基因安全性问题呢?本文试图通过援引法庭文件,让大家有一个清楚的认知,避免被恶意的炒作误导。(注:为了杜绝偏见的质疑,援引材料基本取自原告的律师网站。也就是说,下面的这些材料不是来源于支持转基因人士,而是来源于原告。)

一、案件审理判决的大致过程是怎么样?

美国法庭是采用陪审团制度,即从普通公民里随机抽签(一般是DMV机动车管理部门抽签,法庭发信通知),经诉讼双方协商后组成陪审团。它的作用是听取法庭上双方的陈述和辩论后,在法官的引导下,由各陪审员们对案件结果取得符合法定比例的共同裁决意见,法官庭上最后问询意见和根据陪审团的意见宣布裁决结果。因此这案件被错误的误导为法庭判决了草甘膦致癌、否定转基因产品安全性时,不少人表示不解,质疑为什么这些随机组成的民众陪审员可以否定科学家的专业结论?看完本文及提供的资料后,自己可能会有答案。

原告皮利奥德夫妇案诉孟山都农达(Roundup)除草剂伤害案(案号RG与JCCP号4953合并),原告认为孟山都对其产品的潜在风险未能做警告提醒,造成了他们的缺乏适当防护措施而身体受到伤害出现皮肤癌。哈德曼在给美国旧金山法庭的证词中说,在被诊断为癌症之前,他曾有一次不小心将除草剂喷在了皮肤上。注意,是“一次”。仅仅只有“一次”,他就判断为自己患上癌症与除草剂有关。

该诉讼从219年3月28日起在加州奥克兰州法院开始庭审。陪审团12名成员一共花了17天的时间听取原被告双方的陈词,听取了来自正反两方肿瘤学家、病理学家和毒理学家的陈词,他们在除草剂产品皮肤吸收率和致癌性提交了截然相反的证据。

原告夫妇。照片来源原告律师网站。

法庭上的双方律师辩论涉及证据的范围很广,他们天花乱坠的言论,相信大家在一些国外法庭电影中有所了解,也无法一一叙述,其实一些说法也很经典、有趣。

例如,原告律师布伦特·威斯纳在结案陈词说:“我们不必证明绝对的确定性。如果我们必须证明绝对的确定性,那么任何原告都不会在任何审判中成功,因为总是存在着不确定性。我们必须证明的是可能性更大,我们谈论的是51%。它可能是50.01%; 可能是50.0001%。没关系,关键只是认可我们,我们就赢了。”

在陈词最后几分钟,他对陪审团说道:“如果您希望Pilliod女士获胜,那么您对所有内容(指法官给陪审团的裁决书问题,详见下面文章)都说‘是’,对5表示‘否’。不要对5说‘是’,因为如果您对5说‘是’,她就会输。”

有兴趣者就上网查一下这些法庭记录文件。本文只是提供一份关键的文件:法官给陪审团的裁决问题书。开庭第23天裁决阶段(2019年5月13日),加州阿拉米达县高等法院Winupred Smith法官询问了陪审团对裁决书问题的答案结果,最后按照陪审团的判定,孟山都须分别每人支付10亿美元惩罚性罚金给皮利奥德夫妇。另外,两夫妇还将获得5500万美元的补偿金,用于支付已经产生的医疗费用及预付后续医疗费和其他损失。合计$ 20.55亿美元。(法庭记录文件见:网址略)

德国拜尔(它在六年前收购了孟山都公司)随即发表声明表示要上诉。

实际上案件还有后续情况,最终拜耳与所有的起诉者达成了和解,起诉者承诺不再以此为借口继续进行诉讼。实际上现在在司法上已经确认草甘膦与致癌无关联性了。但这些信息国内就较少发了,因为对于反转分子来说,炒作的目标已经达成,对真相也就不必深究了。

庭审初裁后,当时的被告方提出重新审判的要求,史密斯法官有条件地同意被告孟山都动议进行新的审判,除非原告皮里奥德斯同意将原判减少至8,674万美元。(文件见:网址略)旧金山高等法院法官苏珊·拉莫斯·博拉诺斯认为应该要将裁决减少到7850万美元,她说陪审团裁定的2.5亿美元惩罚性赔偿金有违常例,必须减少到与陪审团认为适当的3925万美元的赔偿金相匹配,即惩罚性赔偿金不能超过经济赔偿金。

2019年7月26日,原告有条件接受了赔偿金减少到7850万美元的裁决。(文件见:网址略)

一审完结。目前案件仍处在上诉阶段,孟山都的实质性赔偿并未履行。

孟山都在这个案件的一审中是居于下风。说真话,孟山都和我国的先正达公司都是世界着名生化产品公司,她和我国是竞争对手。作为中国人的私心,我确实对孟山都的败诉暗暗幸灾乐祸。削弱这个竞争对手,可能也对我国公司的地位提升有帮助。

(题外话:反转分子习惯不看文章就情绪性辱骂,我写到这里早就远远超过100字了!他们绝对不会看到这里的,可能不知道我的观点,因此肯定也会按惯例信口开河,说什么“收钱”之类的话。您如果不信,就直接看这篇文章的留言区!)

二、法庭上裁决关注和涉及的问题是什么?

简单说,从法庭对案件的裁决书可以清楚,法庭裁决并非网上恶意炒作草甘膦致癌、借机攻击转基因那样,根本没有涉及草甘膦致癌的判定,甚至连草甘膦(Glyphosate)的字样都没有出现,更没有涉及转基因产品。法庭审理裁决关注点是,孟山都产品的潜在危害性公众告知责任,其实这个法律责任是基于美国加州政府的65号法案(文章下面有资料介绍)。

原告皮利奥德夫妇根本不是农民,更不是转基因作物的种植者。他们是在家里和住所附近使用孟山都的农达(Roundup)除草剂(主要成分为草甘膦)来进行除草和园林绿化。如果详细了解法庭辩论资料,可更清楚看到:原告律师是咬定农达里的草甘膦成分和助剂结合造成伤害,而不是仅说农达的主要成分草甘膦。原告律师之所以这样提出诉讼,是策略性地回避全球科学界、国家部门、世界权威机构对草甘膦做出的结论,因为所有的权威机构都裁定草甘膦不致癌,原告律师知道直接咬草甘膦致癌,缺乏任何的依据,所以故意避开,说是“草甘膦成分和助剂结合”导致癌症。

草甘膦成分和助剂结合是否致癌?不知道。因为没有这个研究,但可以让陪审团发挥想象力,原告律师引诱他们的同情战胜理智,这样原告就可以拿到一大笔钱。

也就是说,原告本就没有提出“草甘膦致癌”这样的观点。

这是原告使用农达除草的住宅。照片来源:原告的律师网站。

让我们看看法官以问题方式引导陪审团判案的《陪审团裁决书》(中文翻译),共有17个问题,包括六个方面:设计缺陷赔偿;严格的未尽警告责任赔偿;过失赔偿;疏忽警告赔偿;损害赔偿;惩罚性赔偿。这就是法庭的关注点和裁决涉及的问题!

(以上是陪审团裁决书部分图片,来源原告律师网站,图片略)

如前面所说,陪审团裁决书是法庭判案的依据,真实地反映了法庭对案件的关注点,我们完全可以看到不涉及草甘膦致癌判定,更丝毫不涉及转基因产品。

说明:

下面只是妻子艾伯塔·皮利奥德的部分,其丈夫阿尔瓦·皮利奥德的17个问题完全相同。

(裁决书资料来源于原告律师网站:网址略)

每个问题后面我添加的括号,是2019年5月13日陪审团代表对法官裁决询问时的回答(包括赔偿数字)即是首席陪审员代表陪审团对法官询问结果的回复,及举手回应法官统计的情况。

(法官与陪审团的问答法庭记录文件见:网址略)设计缺陷赔偿

1、以有意或合理可预见的方式使用或滥用时,农达是否不能像普通消费者所期望的那样安全? (是)

如果您对问题1的回答为是,则回答问题2。如果您回答否,则继续进行问题3。

2、农达的设计是否是对艾伯塔·皮利奥德(Alberta Pilliod)造成伤害的实质因素?(是)

严格的未尽警告责任赔偿

3、农达在生产,分销或销售时,根据科学界普遍接受的科学和医学知识,是否具有已知或可知的潜在风险?(是)

如果您对问题3的回答为是,则回答问题4。如果您回答否,则继续进行问题8。

4、如果根据广泛认可的惯例使用,农达潜在的风险对人员构成重大威胁吗?(是,其中一人答否)

如果您对问题4的回答为是,则回答问题5。如果您回答否,则继续进行问题8。

5、普通消费者会认识到潜在的风险吗?(否)

如果您对问题5的回答为“否”,则回答问题6。如果您回答“是”,请继续进行问题8。

6、孟山都公司是否未能充分警告潜在风险?(是)

如果您对问题6的回答为是,则回答问题7。如果您回答否,则继续进行问题8。

7、缺乏足够的警告是否会成为对艾伯塔·皮利奥德(Alberta Pilliod)造成伤害的重要因素?(是)

过失赔偿

8、孟山都在设计,制造或提供农达方面是否疏忽大意?(是)

如果您对问题8的回答为是,则回答问题9。如果您回答否,则继续进行问题10。

9、孟山都的过失是否是对艾伯塔·皮利奥德(Alberta Pilliod)造成伤害的重要因素?(是,其中一人答否)

疏忽警告赔偿

10、孟山都是否知道或应该合理地知道,根据广泛认可的惯例使用农达是危险的或很可能是危险的?(是)

如果您对问题10的回答为是,则回答问题11。如果您回答否,则继续进行问题15。

11、孟山都是否知道或应该合理地知道用户不会意识到这种危险?(是)

如果您对问题11的回答为是,则回答问题12。如果您回答否,则继续进行问题15。

12、孟山都公司是否没有充分警告危险或未就安全使用农达进行过指引?(是)

如果您对问题12的回答为是,则回答问题13。如果您回答否,则继续进行问题15。

13、在相同或相似情况下,制造商、分销商或卖方是否应该合理做危险警告或对安全使用农达提出指引?(是)

如果您对问题13的回答为是,则回答问题14。如果您回答否,则继续进行问题15。

14、孟山都的未能警告是否造成对艾伯塔·皮利奥德(Alberta Pilliod)伤害的重大因素?(是,其中一人否)

损害赔偿

如果您对问题2、7、9或14的回答为“是”,请回答以下有关艾伯塔·皮利奥德(Alberta Pilliod)损失的问题。 如果您没有对问题2、7、9和14回答或回答“否”,请在此处停止,再不回答其他问题,并请陪审员签字并注明日期。

15、艾伯塔·皮利奥德(Alberta Pilliod)的赔偿是多少?

过去的经济损失:* ($ 201,166.76)

未来经济损失: ($ 2,957,710)

*如果找出责任,则双方约定的过去经济损失赔偿金额为$ 201,166.76

(未来的经济损失为2,957,710美元。过去的非经济损失为800万美元。未来的非经济损失为2600万美元。)

惩罚性赔偿

16、孟山都公司是否有一名或多名公司的职员、董事或代表孟山都的代理商实施了恶意,压迫或欺诈行为?(是)

如果对问题16的回答为是,则对问题17回答。如果回答为“否”,请在此处停止,不再回答其他问题,并由陪审员签字并注明日期。

17、您认为该给艾伯塔·皮利奥德(Alberta Pilliod)多少惩罚性赔偿?

金额:(10亿美元,其中两人不赞成,主张2.5亿。)

签名:

日期:(5/13/2019)

三、国内一些人如何炒作这个案件?

据我做简单的网上搜索,国内网络平台是网民jrry86于案件开庭的第二天(3月30日),首先在微信转发了国外网站3月28日开庭当天的报道,他文章末也给出了参考来源是一个国外法庭的新闻网站。只要对比一下两篇文章,就可以看到jrry86并非客观转发报道这个事件,他将原文里近乎一半篇幅的被告孟山都律师的说法,选择性失明缩减翻译为只有一段话。这是因为,这些原始信息不符合他的转发目的,所以他故意略去,目的就是不想让国内读者看见真相。(文中标注的资料来源网页:网址略)

之后,在网民杰瑞86 、曹明华等等人以及其他反转分子的转发下,过程逐渐添盐加醋、三人成虎,这个孟山都农达产品伤害赔偿案,就嬗变为“美国法庭判决草甘膦致癌、确定转基因危害”。

(这些反转人士中,其实绝大多数都是拿绿卡的,并非我国居民,甚至不少人早就入了外籍。我国企业的利益受损,不会连累到他们。这与本文无关,在这里不展开讨论。)

记得当时某吕姓人士直接就说:“美国法院判决的核心问题在于草甘膦的致癌性问题,而某纪录片早在几年前就指出了这个问题:‘转基因伴侣’草甘膦”。“草甘膦是孟山都公司的核心支柱产品,而转基因大豆正是转入抗草甘膦除草剂基因,达到抗草甘膦除草剂的目的。”

至今,这种误导性的说法还是被反转分子网上不断引用和转发,或在辩论中作为论据。

而且,法庭最后的初审裁决反映的实际信息(如上文的判决书信息),甚至拜耳公司正在上诉、案件未最终结束,赔偿从来未发生等等这些情况,他们都不再延续报道,因为他们目的已经达到。这种做法还不如我因撑国企的私心一直关注、期待孟山都何时被整垮。但国内民众限于知识、能力、兴趣和网络条件,无法继续跟踪案情,因此感知就永久停留在误导性信息里:草甘膦被判有害,所以转基因跑不掉。但他们不知道的是,法院根本就没提草甘膦致癌,也根本没提转基因的一个字词。

相信有分析能力的人,通过上面这些原原本本的法庭文件,可以看出真相,判断出他们是利用案件模糊焦点、借机抹黑草甘膦(他们认为这是攻击转基因的切入点,我则认为是在打击我国的农药企业),以及趁机做反转攻击转基因产品。

四、加州65号法案列表加入草甘膦为致癌物警告的诉讼

美国这个案件是针对孟山都农达产品,有没有直接与草甘膦相关的诉讼案件呢?

有!上面说过,这个索赔案的法律基础是加州65号法案的化学、电子等产品需做危险标注的规定,实际上就有一个针对加州65号法案列表添加草甘膦警告标注的诉讼。因为这案件反映了一些有趣的现象,所以不妨继续展开说说。

加利福尼亚州2016年7月7日,将草甘膦添加到65号提案其致癌化学物质清单列表中,并宣布将要求将含有草甘膦的产品请在2018年7月之前贴上警告标签。针对这行为,孟山都公司和行业协会于2017年11月15日在加州东区法庭,对加州官员环境健康危害评估办公室主任和加州总检察长提起诉讼。认为加州的草甘膦需要加上警告标签,是强迫他们对产品做出虚假、误导和极具争议的陈述,从而违反了宪法第一修正案,要求法庭发出禁令。

法庭经过听证会后,在2018年2月26日颁发临时禁令:“法院将准许原告的请求:禁止65号提案对草甘膦的警告标注要求。”也就是说,不再要求将草甘膦添加到致癌化学物质清单列表中去。

加州东区法庭法官的理由是:

法院判词指出,除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评级里将该化学品归类为2A可能致癌物外,其他组织、包括EPA和世界卫生组织内的机构,均未发现任何证据表明草甘膦会致癌。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要求保护公众知情权,不能向消费者提供误导或虚假标签,需要准确告知公民健康风险。法庭认为,只有一个卫生组织(IARC)提出该物质可能会导致癌症,而实际上所有其他政府机构以及审查了该化学物质研究的健康组织没有发现它引起癌症的证据。所要求的警告实际上是不准确和有争议的,警告必须在事实上准确无误。因此,法院认为警告要求违反了原告的《第一修正案》权利,因此法院批准了原告的请求。

(法庭裁决书可见于网址:网址略)

此次法庭裁决,国内也有报道:(世界农化网中文网,网址略)

此后,加州总检察长提出过一项新证据的动议,要求更改或修正法院2月份的裁决。2018年6月12日,法院驳回了总检察长的要求。联邦法院的结论是,总检察长提供的“新证据”并未改变第65号提案关于草甘膦的警告并非纯属事实,和无争议(即无误导)的最终结论。

其后,美国的食品安全中心(Centerfor Food Safety)和加州政府联手上诉,2018年4月19日,加州上诉法庭决定支持州政府与美国食品安全中心一方,裁决孟山都草甘膦除草剂可列入“65号提案”列表(这属于加州的立法权力)。第五区上诉法院认为,该州这个法律的措词是要求列出由州专家“认定为权威机构”指定为致癌物或致畸物的化学物质。即只要该州专家认可IARC的评级,就可合法将草甘膦纳入列表。再其后,2019年8月8日,美国环保署(EPA)发布指导: EPA将不再批准声称草甘膦会致癌的产品标签,这一致癌声明是不符合《联邦杀虫剂,杀真菌剂和灭鼠剂法案》(FIFRA)要求的虚假声明(这属于违反宪法知情权)。EPA署长Andrew Wheeler表示 “当EPA知道产品不会造成癌症风险时,还要求产品标签上有致癌声明是不负责任的。向消费者传达正确、科学的农药风险信息是至关重要的,我们不会允许加州有瑕疵的程序影响联邦政策。此次指导是利用联邦农药标签与公众共享正确信息的重要一步。”

这个案件处理过程,除了不同政府、不同法庭“打架”之外,还有两个有趣的地方值得探讨:

1、可以看到法庭不做科学范围内的争议方面的判决,只做法律方面的裁决。判决书说:法院对表示该化学物质会导致癌症的说法是否准确、无争议没有意见。即是说:法庭既不会判草甘膦致癌、也不会判不致癌,只是说如果要求生产商搞警告标志,而提供不确定的信息有违宪法。国内关于美国孟山都赔偿案讨论里,舆论普遍都认为法庭(或陪审员)不能对抗科学界的定论。所以,法院不能判定草甘膦或者转基因是否致癌,因为如果这样判决,就是否认了科学界的集体共识。

事实上也是这样,从这个诉讼的判决情况看,与判决草甘膦或者转基因安全性丝毫无关。各位网友,您们之前是不是已经被那些歪曲报道该案件的文章给误导了?于是错以为法庭判了草甘膦致癌、转基因不安全?

其实人家的法庭本来就没有做“捞过界”的事情嘛!

2、让我们来看看,是谁在用法律来“支持”草甘膦?法庭资料显示,对加州政府的原告人名单是:

全国小麦种植者协会;

全国玉米种植者协会;

美国杜伦麦种植者协会;

西部植物卫生协会;

爱荷华州大豆协会;

南达科他州农业商务协会;

北达科他州谷物种植者协会;

密苏里州工商会 孟山都公司;

密苏里州的相关行业;

爱荷华州农业协会;

美洲农作物和农业零售商协会。

这些知名全国性农会不正是草甘膦的使用者吗,怪事!他们应该担心草甘膦致癌而拒绝使用它,为什么这些日常大量用草甘膦的人却不怕而且支持草甘膦,而那些不接触草甘膦的人却担心它的伤害?请别用反转人士的口头禅说“这些组织是被利益集团收买了”,这可是人命关天,拿命换钱?大农会组织连总统都给三分面子,需要你收买吗,我信你个鬼!

答案看来只有两个:农民自愿申请创造自身患癌条件,或者草甘膦根本就不致癌。

用自己的智慧选择一种吧!

五、本文“结案陈词”

本文试图通过提供原始性的法庭文件,澄清反转分子借助这个案件来混淆视听和借机攻击草甘膦及转基因的误导。

可能有人说:农达不就是草甘膦吗?因此就是草甘膦会致癌。错!农达(Roundup)是孟山都的除草剂产品,只是草甘膦系列除草剂的一个专利品牌。试问:阿道夫这个法西斯分子是人,可以因此说人类都是法西斯吗?!

案件陪审团的裁决书,写的非常清晰:,涉案的是孟山都产品农达(Roundup),法庭判词没有扩大化为草甘膦。也就是说,判决书里面原本就没有针对草甘膦。

你尽可以指责孟山都和这个产品,禁止它使用,罚到它破产,我都乐见其成,并暗自为我国的先正达公司高兴。不过,很可惜,人家孟山都早在6年前就不存在了。

但某些人借此混淆事实而攻击草甘膦,却有恶意的企图。

我们中国是草甘膦最大生产国,如果说草甘膦是致癌的毒性农药,岂不是暗指和默认我们生产“毒药”?岂不是让大量的生产工人蒙受“制毒”的不白之冤?!

草甘膦是目前世界上使用量最大、高效、低毒的除草剂,若它可以被替代,就没有法国总统马克龙的自打脸故事了。2017年,马克龙在欧盟各国投票通过按惯例允许延长草甘膦五年许可证时,信誓旦旦说法国将在三年内全面禁用草甘膦,结果在农会(注意,又是农民这些大量实际使用者)的反对下,很快就公开收回了自己的承诺,表示目前不可能全面禁用草甘膦(常见报道:链接略)。

只要有更安全的替代品,草甘膦就会自然被市场淘汰。之所以草甘膦还在使用,还是因为这种农药的相对毒性全球第一。随着科技进步,草甘膦终究会被更好的除草剂替代,但现在不能。草甘膦如果真的高毒性,国家肯定像对待百草枯那样予以明令禁用。无论从世界权威机构的科学结论或绝大部分政府的行政管理事实看,从物品特性本质上攻击草甘膦是非常幼稚可笑的。至于那些叫人喝除草剂来验证毒性的说法,更是流氓性格。试问:洗洁精这种接触餐具且验证安全的化学品你会喝吗?何况农药?!“草甘膦是转基因伴侣”也是反转分子的一贯说法,因此“草甘膦--孟山都--转基因”就成了捆绑式攻击链。本案事实恰恰打脸了这种胡扯。原告夫妇使用含草甘膦的农达产品有几十年历史,但并不是转基因作物的种植者。而且除了抗草甘膦型的转基因产品外,其它类别转基因例如抗虫类转基因产品,也无法应对草甘膦的广谱灭杀。因而这观点的必然性和充分性都不存在,只是一种低级无知的反转策略而已。其实说道农药残留问题,所有的农药都要遵从允许量规定,不是草甘膦特有问题。

肯定有人给戴我一顶“挺转分子”的帽子来怼,但这帽子尺寸大了些不合适。

我是支持国家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里提出的“推进新型抗虫棉、抗虫玉米、抗除草剂大豆等重大产品产业化(原文摘录)”,请注意,规划里对这些非主粮作物使用的措词是‘产业化’不是‘技术研究’。我国政府颁发的国家发展规划就是国家的发展利益,炎黄子孙支持国家是责任。挺转就是挺国家利益,而不是挺什么利益集团。如果一定要说挺利益集团,那就是挺中华民族这个利益集团。

华中农业大学的张启发院士说,我是研究“绿色超级稻”的,为的就是让中国的农民少打化肥农药。其实我还有一个更大的梦想,就是希望与广大热爱生命科学的青年学子一起建设伟大的事业,让我们中国人自主产权的农作物种子占据和垄断国际市场。张启发院士一再强调说:“中国人的农业命脉,不能掌握在外国人手里,我们要有作为。”

对张启发院士的话,我深以为然。我接触到的一些科学家,都有可比日月的道德,他们是真心实意为我们国家埋头苦干、呕心沥血。

顺带说一句,我国的农业科学家是很清贫的,他们做的都是公益项目,都是国家拨款,不接受国外资助的。这些都可以查证!不要诽谤我们的科学家!

那些反转分子经常抛一些什么“收钱、利益集团代理、挺转为利”等等无依据的诬蔑和谩骂,其实是起到了阻碍中国发展的作用。我国政府颁发的国家发展计划就是“照妖镜”,照出谁是侵害国家利益的坏虫。

我并非所有涉及转基因行为都挺,挺的只是国家的转基因政策。对那些违法行为,我绝对不挺。包括非法种植、扩散、实验和不按规标注等等,我坚决予以反对,避免其干扰合法合规的国家转基因计划。

我也绝对赞成转基因选用的个人选择权不可侵犯(其实自己还得花钱买吧,不会强迫送的),自己不拒绝多吃(已经表态,无需在回复里重复相劝“请你家人吃”)。我个人非常愿意担当反转分子口中的“人体试验”,请经常性免费送我转基因大豆油之类的产品(但必须经过批准上市的产品),而且最好保证送几十年,以满足反转分子提出的试验时间。

呵呵,谁都知道这是互怼的笑话而已,有钱捐献灾区都没必要给我啦,你也舍不得。

我刚刚看见某些人质疑说,为什么总是看见“外国机构”说转基因安全,中国国内的实验有吗?当然有啊,还不少!农业部官方网站就可以下载国内的实验论文数据。

转基因食品的主要食用安全性问题包括4个方面:营养成分和抗营养因素;毒性蛋白质和过敏蛋白质;标记基因的安全性;对人类的长期非预期性。而安全性评价内容主要有5项——营养学、毒理学、致敏性、其他资料和综合评价。

我随便举一个对转基因水稻BT汕优63进行安全性实验的例子,科研人员曾对转基因水稻BT汕优63的关键成分进行了分析。研究的结论是,除了营养素、抗营养因子、农药残留及重金属含量外,各关键成分的变异在对照物变异范围数值内。在营养学评价方面,转基因水稻与非转基因对照水稻在主要成分、微量营养成分和抗营养因子等方面,没有生物学意义上的差异,具有等效的营养价值。与此同时,对其进行的毒理性评价,采用国标方法,关于转基因新表达的蛋白,按50公斤体重者每天食用1公斤大米计算,其安全系数为10万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用汕优63喂养大鼠,用超高剂量喂养,喂养量超过了10吨,长期实验后丝毫未见大鼠活动、生长异常。经过对大鼠体重、食物利用率、血液学指标、生化学指标、脏器重量、脏体比以及组织病理学观察,未发现有生物学意义的改变。1999年,汕优63的研发者委托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用BT汕优63水稻进行了大鼠传统致畸、慢性毒性三代繁殖等试验,结果显示,与亲本水稻对照比较,均未发现转基因BT汕优63水稻对健康有不良作用。因此,证明消费者可放心食用BT汕优63水稻。

当然,迄今为止,这个产品还没有上市。注意,除了严格意义上不算食品的番木瓜,中国市面上还没有任何一例转基因食品上市,一个都没有!这说明我国对转基因的要求是如此之严苛!那些胡扯“转基因食品口味差”的人,请问,转基因食品在哪里?不懂就不要瞎说,信口开河会贻笑大方的。

还有,也别乱扯所谓的“给转基因标注”,中国政府2001年就立法严格要求标注,我走访多家超市,调查后发现标注情况都很好。都标注了整整20年了,你不做任何的调查研究,丝毫不知道情况,在这里瞎嚷嚷啥?还要说明,只要是在转基因目录上的产品,都要按照要求强制性标注,即使不含转基因成分,上了目录也得标注。看这严苛到发指的规定,这是不是早就给了消费者“知情权”?你还要什么样的“知情权”?当然,你如果硬要幻想所谓“执行不到位”,那么恭喜你,你发大财了,职业打假人王海先生的成功,你可以复制。

(写于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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