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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罪:女邻居 第304章 潮湿

作者:三惊胖爷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5-04-21 19:55:19 来源:书海阁

那套房子,离包子店隔一条巷子,走路三四分钟就到了。

房子在一楼,面积倒挺大的,一房一厅,厨房卫生间,也很齐全。我见过一些城中村的房子,一楼一般采光不好,而且潮湿。

杏花租下的这套,却不存在这些问题。看来,为了找房,她费了很多心思。看房时,我不时颔首。

杏花笑:“那你的意思,是同意了?”

我跟着她笑:“你是老板啊,你做决定就是,我的意见并不重要。”

杏花说:“当然重要啊。”

我看向杏花,带着疑问。

她眸子闪着亮光:“房子是给表嫂住的,你说重要不重要?”

我顺嘴说道:“好,嫂子说重要,就重要。”

杏花这才笑了,接着问:“对了,还没吃饭吧。走,嫂子请你猪脚饭。”

我说:“你就不怕,我吃了猪脚饭,又说出许多甜言蜜语来?”

杏花哈哈大笑:“好呀,好呀,让甜言蜜语来得更猛烈些吧。”

走了两步,我想起老宋妻子,不知她吃过没有。

正思索间,杏花似乎从我的神态中,揣测到我的意思,说道:“我和表嫂轮流换班,她已经吃过了。”

我笑:“难怪刚才我感觉肚子有些痛,原来,你变成了一只虫子,钻到我肚子里去了。”

杏花跟着乐:“就是呀,你现在想什么,我一清二楚。所以呀,你千万别做坏事。”

我举起手上的文件袋,问:“那你猜猜,这是什么?”

杏花以前在厂里当舍管,见过同事离职通常会拿个文件袋,一时有些惊讶,问道:“你要离职?”

我笑了笑:“不告诉你。”

来到饭店,进屋坐下。

此时,工人正陆续下班。店里已经会了不少人,我和杏花在屋门口找了位置,坐下点单。

说是点单,其实很简单,毕竟,吃的是猪脚饭。

店老板有个要求,请饭前先付款。点单时,杏花抢先付了账。

等待的间隙,我打开文件袋,取出一份文案,递给杏花。

杏花一看,激动得差点跳起来。她动静太大,以至于,引得其他食客,都往我们这一桌张望。

杏花吐了吐舌头,翻看方案,难掩兴奋:“阿谦真有心,写得太好了,把我心里想的,全写出来了。”

我问:“这个方案牵扯的东西太多,就算店名来说,不只是找广告店,设计一个招牌挂上这么简单,还涉及工商变更。”

杏花说:“做生意,就得有魄力。这句话,还是丽枝教给我的。”

我问:“你找过她?”

杏花说:“开包子店之前的事了,她的瑜伽馆成功了,我当时想开店,又很忐忑,去向她取个经。”

原来如此!我点了一下头。

吃罢饭,我说:“兹事体大,杏花颂刚传播开,再看看后续效果。这份方案,你先留着,再好好考虑一下。我呢,也会找两个做生意的朋友,听听他们的意见,你看可好?”

杏花说:“一切都听合伙人的。”

我说:“又调侃我。”

杏花静静地望着我:“别人怎么想,我不知道。但在我心里,真的把你当作一个合伙人。”

我表示谢意,又说:“对了,这个方案,到时,你跟表嫂也提一提,征求一下她的意见。”

杏花说:“肯定的。不但是你,我还决定把表嫂也拉进来,她算技术入股,也是合伙人。这也是我找你,要谈的事情。”

我说:“嫂子越来越有生意人的派头了。”

听我这么一说,杏花有些不好意。抬手,将额前的头发,掠到耳朵上。望着杏花的耳垂,我一时出了神。

“怎么了,想什么呢?”

经杏花一提醒,我忙移开目光,说:“没啥,想起一个人。”

杏花问:“女朋友?”

我得承认,杏花是真的了解我,像我心里的蛔虫。

那一刻,我想到了朱玲珑。虽然我俩相处时间并不长,但她的确算得上我的正牌女朋友。不过,现在的我,有了西施。

吃罢猪脚饭,杏花要回包子店看看,顺便和表嫂说说情况。我另有他事,于是挥手告别。

转身,我去了丽的瑜伽馆。

今天是周日,去瑜珈馆的客人应该不少,明知如此,我仍没有犹豫。只是见到丽枝,打个招呼,说几句话,肯定是没有问题的。

我将文件袋,在空中扬了扬,想着这或许会改变杏花、老宋妻子,以及我的未来,不免欢欣鼓舞起来。

一路而行,竟然哼起了刀郎的歌。待会意识过来时,兀自笑了,看来,这是西施后遗症。

抵达丽的瑜伽馆,推门而入,屋里果然有不少顾客。我引颈张望,却不见丽枝。

正在寻找,早就有位黑衣女子发现了我,以为我是顾客,或者哪位顾客的家属,忙过来问候。

我说找人。

黑衣女问我找谁?

我说黄丽枝。

对方惊问:“您认识我们老板?”

我答:“不只认识,还是朋友,邻居。”黑衣女说:“您找黄总有事吗?”

我说:“当然,没事我来瑜伽馆干嘛。”

黑衣女说:“黄总出去谈生意了?”

我问:“谈生意?”

“对啊。”黑衣女有些得意。

我问:“什么时候回来?”

黑衣女说:“这就不知道了。”

我继续问:“那你们黄总去哪谈生意,你知道么?”

黑衣女眨了眨眼:“好像是山人什么……”

“山人艺术 ?”

“对呀,您怎么知道?”

我没理会黑衣女,匆忙之下,离开了瑜伽馆。

走在路上,我有些烦躁。

丽枝去山人艺术 去什么呢?难不成,她认识仙哥?

我想起和D姐分手之后,丽枝跟我提过酒吧的事,说有人投资,支持她搞酒吧,这个投资人还和我有关。

我当时觉得怪怪的,但正在为D姐离开而焦虑,根本没把这事放在心上。隔些时日,想起此事,问丽枝,她却失口否认。

当时我就觉得奇怪,看来,问题出在这里呀。

可仙哥为何要投资丽枝呢?

难道丽枝有开酒吧的超常本事?

她之前跟我提的那个想法,把瑜伽和酒馆融合起来,的确是个创新亮点。

毕竟,酒吧男人,喝了些酒,又看到在台子上练瑜珈的女子,肯定会有吸引力,也有传播力,容易扩散开来。

只是,仙哥不可能认识她,也不可知道这些啊。

那么,只有一个可能,就像丽枝说的,此事真与我有关。

如此一想,我才发现,竟然行走在去仙哥老宅,也就是山人艺术 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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