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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开局长坂坡,赵云是我叔? 第27章 初练兵

作者:早晨七点 分类:历史 更新时间:2025-05-09 19:21:51 来源:书海阁

次日天明,赵林起身洗漱,略用朝食,着衣甲,系兜鍪,骑战马,挎弯弓,破军槊挂于得胜钩,扶虎爪剑而行。

十余骑分作两队,一队去往老卒驻扎之地,一路直奔城北大营。

点将台上,擂鼓阵阵,登高聚兵。

未几,一万七千少年青壮新兵,皆列阵于台下,个个昂首挺胸,虽稚气未脱,然目光之中已有希望之光。

赵林立于高台之上,环视众人,朗声道:

“诸君且听吾言!吾乃赵林赵柏轩,今同诸君相聚于此,是共赴国难之时也。

今汉室倾颓,天下大乱,汉贼曹操拥重兵,挟天子以令诸侯,其狼子野心,昭然若揭。

如今曹贼大军压境,吾江夏之地已危在旦夕矣!

诸君皆亲见曹贼往昔之所为,动辄屠城,劫掠百姓,使黎民流离失所,家破人亡,惨状不堪入目!”

言至此,赵林面露悲愤,台下新兵亦皆动容,或握拳,或咬牙,愤恨之情溢于言表。

赵林稍顿,继而振臂高呼:

“然吾等非束手待毙之辈!今幸得投于刘皇叔麾下,皇叔乃汉室宗亲,仁厚爱民,心怀匡扶汉室之志,欲救天下苍生于水火。

而吾等在此,非仅为杀敌报国,更是为保家人、护家乡!

刘皇叔之名,汝等皆知,皇叔麾下将士,有功必赏,有过必罚,赏罚分明。

诸君若于沙场之上奋勇杀敌,立下战功,皇叔必不会吝惜奖赏。

古往今来,多少豪杰出身微末,凭战功封侯拜将,光耀门楣,改变家族命运,譬如卫、霍。

此等美事,于诸君而言,亦非不可企及也。

今吾等既有此良机,当振臂而起,共抗曹贼,于乱世之中,闯出一番功业,让后世铭记吾等之名!”

其声如洪钟大吕,回荡于大营之中,新兵闻之,热血沸腾,齐声高呼:

“愿随将军,共抗曹贼!”

呼声震天,士气高昂。

赵林见军心可用,遂言道:

“今吾欲知诸君之才,各展其能,日后也好量才而用。

若有能读善写之人,或曾为猎户、熟知山川地形之人,且出列来,日后可担传令之重任,亦能于军中传递军情,建功立业。”

言罢,有数百人陆续出列,赵林命一亲卫记下,嘱其暂立一旁。

继而,赵林又命人抬来重物,令众人分批上前,测试举重之力。

新兵踊跃向前,皆一展身手。

一番比试后,择出力量颇大之一千余人,赵林赞其勇力,众人皆面露自豪之色。

随后,赵林又发令,使众人绕大营跑步,以试耐力。

众人皆争先,奋力奔跑,少年青壮,虽营养不良,身瘦体弱,然一时间,大营之外亦是尘土飞扬。

待众人跑完,赵林又从中挑出耐力极佳之一千余人,称许有加。

末了,赵林按身高,挑选出身形高大、体魄强健之一千余人。

诸事毕,已至午时,赵林再登台,高声道:“诸君今日各展其能,皆有不凡之处,吾甚欣慰。且至营帐休憩三刻,闻聚将鼓响,再来聚兵。”

新兵营养不良,操劳半日,皆显疲态,得令各自散去。

赵林谓亲卫调来的老卒曰:“汝等观之,以为如何?”

一老卒拱手曰:“将军此举甚是高明也。

今既察众人之才,量其能而用,日后军中诸事,皆可各得其所,必能令行禁止,战力倍增矣。

且观此诸新兵,虽初时稚气未脱,然闻将军慷慨之辞,皆热血沸涌,愿随将军抗贼,此等军心,甚是难得。

方才比试诸项,各展其长,或聪慧善文,或勇力过人,或耐力颇佳,或身形矫健,皆可为军中所用之材也。”

赵林颔首,笑而答曰:“诚如汝言,吾等身处乱世,曹贼势大,欲破强敌,必赖众人齐心,各尽其能。

今得此诸多新兵,若能悉心调教,假以时日,必成劲旅,可与曹贼一争高下也。

然吾心忧者,其多有营养不良,身瘦体弱之状,恐一时难以堪当大用,汝等久历军旅,可有良策?”

老卒思忖片刻,复言曰:

“将军勿忧,此事可徐徐图之。

军中粮草,可酌量多分予新兵,令其体魄渐强。

再者,平日操练之余,可教其识百草,猎野味,以补菜、肉之不足。

且日常训练,亦当循序渐进,不可操之过急,免伤其根本,待其慢慢强壮,战力自会提升。”

赵林闻之,抚掌称善,曰:“善哉,此策甚妙,便依汝所言而行。

吾等既投于刘皇叔麾下,自当尽心竭力,为匡扶汉室,保境安民,竭尽心力。

今曹贼大军压境,吾等需未雨绸缪,加紧操练,方可于战时有备无患。

吾欲使汝等充军官,各令数百,常常教导,汝等可愿?

老卒曰:“将军怜我等老迈,伤残,愿为将军所用。”

赵林颔首,又与诸老卒细论军中诸事,从兵器修缮,至营帐安置,皆一一详谈。

未几,聚将鼓响,新兵闻之,纷纷自营帐而出,复聚于点将台下,虽仅休憩三刻,然精神已稍复,皆昂首而立,目光炯炯。赵林登台,环视众人,高声曰:“诸君,方才歇息片刻,料想已恢复些许气力。

吾知汝等皆有报国之志,然无规矩不成方圆,欲成强军,须立严规,以正军纪。

自古军中皆有严法,以肃军纪,震慑军心。

今本将在此立‘七杀二十四斩’之规。

其一,闻鼓不进,闻金不止,旗举不起,旗按不伏,此为违抗军令,杀;

其二,呼名不应,点时不到,违期不至,动改师律,此乃怠慢军务,杀;

其三,夜传刁斗,怠而不报,更筹违慢,声号不明,此等玩忽职守,杀;

其四,多出怨言,毁谤主将,不听约束,梗教难治,此犯上作乱者,杀;

其五,扬声笑语,蔑视禁约,驰突军门,嬉戏胡闹,此等目无军纪,杀;

其六,所到之地,欺压百姓,劫掠财物,奸淫妇女,此残害无辜者,杀;

其七,将吏士卒,私相斗殴,妄动刀兵,寻衅滋事,此扰乱军心者,杀。

此乃七杀之条,犯者必斩,绝无姑息。”

言毕,又呼喝宣讲二十四斩之细则,

如行军之时,无故离队,当斩;

安营扎寨,擅移营位,当斩;

兵器不修,甲胄不全,当斩;

了望懈怠,致敌突袭,当斩;

传递军情,延误时日,当斩;

虚报战功,冒领军赏,当斩……

诸如此类,共二十四条,凡有触犯者,皆依军法处斩,以儆效尤。

众新兵闻之,皆神色凝重,噤声肃立。

末了,赵林喝道:“此‘七杀二十四斩’,关乎我军生死存亡,今通告全军知晓,尔等需铭记于心,不得有丝毫违逆。

今日稍后,便将此军规书于绢布,令各队率,宣读教导。”

言毕,自有文书抄录数份,张贴于各营帐显眼之处,时时警醒众人。

军规已立,赵林又按挑选出的特长新兵按才能分营。

能读善写者,择体弱之人入文书营帐,撰写军情,记录诸事;

择矫健之人入斥候营,专擅打探消息,通传情报诸事;

勇力大者,入陷阵之营,持锤、斧,战时冲锋陷阵,破敌锐气;

耐力佳者,可为刀牌手,列阵拒敌,以为前排堡垒;

身形高大者,举旗护幡,擂鼓鸣金,以壮军威。

余下万余新兵则由众老卒教导,待展现天赋,再按所善职能分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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