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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河山 第99章 渔歌子

作者:品涩居士 分类:历史 更新时间:2025-05-10 01:15:11 来源:书海阁

芦苇荡中蓦然窜出了十来艘轻舟,每舟三五人,在河面上如穿梭之箭,俄顷便到了楼船跟前。

楼船于轻舟乃是庞然大物,舟上的人却极是嚣张,上窜下跳的,喝斥叫骂。

船公当即脸色大变:“糟了,是李屠夫那伙匪寇。”

众人见小舟上的人衣着破旧,须发凌乱不堪,手里拿着斧头、钩镰刀、柴刀等“兵刃”,个个如凶神恶煞。

当中一人,蓄着络腮胡子,半敞衣裳,露出几绺胸毛,倒提两柄剔骨刀,倒也是威风凛凛,大概便是这伙匪徒的带头大哥、李二李屠夫了。

王桐等人见匪人手法娴熟地抛出勾索,想要攀附上楼船,俱是惊恐地退了几步。

王棣目光清冷,手指叩着船舷:“一群乌合之众,竟也学人拦道抢掠,真真是不知道死字怎么写。”

他回头看一眼精悍汉子:“三哥,你怎么看?”

汉子正是苏三。他与王棣在杭城颇多来往,且对方十三时并肩作战,很是结下了一番战友之谊。

离开杭州时,王棣腆着脸向苏轼提出让苏三几个苏府侍卫跟随左右。苏太守征询了苏三几人意见,很是豪爽地允了——苏东坡连自己怀孕的小妾都可以大方的送给别人,何况是区区几个侍卫?

王棣可当这捡了宝,将苏三几人好吃好喝供着。这厮在遇上方腊后便有了深深的危机感,生恐那贼人惦记上了自己并躲在暗处伺机寻仇。苏三几个的战斗值爆表,便连达叔也很是赞赏。这,可是护身符啊,当然得好生伺候着。

苏三“哼”了声,手握拳,指节嘎嘎作响:“土鸡瓦狗,不堪一击。”

魁壮的苏八拍了拍船舷,颇有横刀立马之威:“这样的,某可以打十个。”

王棣险些一个趔趄,好熟的桥段啊,咏春叶问么?

苏五、十一、十三、十六等镇定自若的瞧着匪徒的动作,如猎人见到猎物。宗沐也是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十数个无组织纪律、杂乱无章的水匪,王棣还真是没放在眼里,总不能有方十三那般武力值吧。楼船上不止有苏三等人,还有王家扈从及许五先带来的好手,有啥可怕的?

他气定神闲,颇有运筹帷幄之势:“那便交给三哥了。”

苏三酷酷地点点头:“怎么处置?”

他言下之意是指“要死还是要活”,一群水寇,杀了也便杀了,可没啥后遗症。

王棣稍一思忖,道:“最好别伤了性命,擒了送至郓城,让官府定罪判处,亦可震慑贼寇宵小之流。”

水泊梁山浩荡绵亘数百里,为多个州县所辖,众人身处水域合该郓城县辖治,将水匪扭送至该县乃是正理。

好嘛,水寇正嗷嗷叫着攀上楼船,王棣等却在商量如何处置善后,还真不拿这些以为逮着肥羊的匪寇不当回事呢。

至于说“震慑宵小”,倒非妄言。

彼时,出现了折杖法,也就是用杖刑来代替原来的笞、杖、徒、流四种刑罚,再加上刺配之刑,从而形成了一种极为严酷的刑罚。《宋代刑法考》有载,“宋人承五代为刺配之法,既仗其背,又配其人,且刺其面。是一人之身、一事之犯而兼受三刑者。”也就是说,到了北宋,刺配之刑开始成为集刺面、杖刑、流配三种处罚于一身的重刑,仅次于死刑。

“发配 刺字”合起来被称为“刺配”,这是从宋朝时期开始兴起的一种刑罚。在讲究“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时代,“刺配”可以说是一种相当重的刑罚。

虽然本朝的大赦比较多,每次大赦,便由主管刺配犯人的官吏将配役者的情况上报,对其中犯罪情节较轻的,或服役期间表现较好的,可以释放回家;而罪行严重的,则要终身服役。但一旦被刺字,便要伴随人的一生,这些犯人就算被释放,也难以洗刷掉脸上的印记。

这些水匪一旦被拿获,即便尔等未害人命,但刺配之刑是逃不过的。嗯,少不得要在颊边刺个“夺”字——这种纹身可一点都不酷。

大宋律法规定,罪犯脸上刺的字,根据所犯罪名而定,对于盗窃犯,刺“窃盗”或“盗”,对于白昼抢劫他人财物者,要刺“抢夺”或者“夺”字,对犯有劫窃官仗、伤害吏人等罪者,在犯人两颊黥上“劫”字,诸如此类。而犯人的罪状不同,刺的位置及所刺的字样排列的形状也有区别。凡是盗窃罪,要刺在耳朵后面;徒罪和流罪要刺在面颊上或额角,所刺的安排列成一个方块;若为杖罪,所刺的字排列为圆形,三犯杖刑移于面,径不过五分。

苏三望着正攀附而上的水匪,已能看清那一张张凶相尽露的脸庞。他唇角掠过一抹哂笑,仿佛看到这些脸庞刺了个刺眼的“夺”字。

“准备……”他扬起了手,然后切下:“动手!”

苏府二十名护卫多是出身京城御拳馆或西军退役军士,平素训练用的是军中那一套,纪律严明,令行禁止,而且装备精良,配合默契,还真不当这些个“土鸡瓦狗”当回事。而王家扈从及许家护卫早折服于苏三等人的战斗力,自是以其马首是瞻。

苏三一声令下,众人向后退了两步,除却神拳苏八,余者皆亮出了称手兵刃,严阵以待。

需要说明的是,宋代七次颁布禁止私人藏有武器的各种法律,地从京师扩展到全国,武器种类从兵器扩展到了老百姓生活日用的刀具。兵制有云:“开宝三年五月,诏:‘京都士庶之家,不得私蓄兵器。军士素能自备技击之器者,寄掌本军之司;俟出征,则陈牒以请。品官准法听得置随身器械。’”

“庆历八年,诏:‘士庶之家所藏兵器,非法所许者,限一月送官。敢匿,听人告捕。’”

故民间之太极拳,方有抖杆子之技,杆子者,本是长枪,即不许持械,只能练习光杆枪。

只不过,王家与苏家都算是官宦之家,自然是享有特权特例的,只要非军方制式兵器,普通的刀枪剑戟算不得违禁。即便苏十六擅射,也是用了一副自制的弩弓,算不上制式兵器。

水匪怪叫着爬上楼船,并无受到任何阻击,以为这一船都是胆小怯懦的绵羊,更是得意忘形,手脚并用敏捷快速的翻上船舷。

但当猎人意识到自己才是猎物时,为时已晚。

最先上了甲板的两个水寇最先倒了霉。他们甚至还没看清状况,便让苏八抢上前来一人一拳当时晕厥,被拖下去拿绳索缚了。

余者如法炮制,又守株待兔般的擒了两个匪徒。

待到匪徒悉数登上楼船时,已折了三成人手。

这些水匪往日劫道无往不利,每每兵不血刃便满载而归,何曾遇上此等场景?眼见着己方同伙没声没响地被擒获,哪还不明白遇上了硬茬?

有那识趣的见势不对,脚下犹疑着便想反身逃离,但被那个手持弓箭的清秀青年的箭头一指,不知怎地心头颤栗,人便似被施了定身法般呆立不动,眼见着冲上前去的同伙让对方人手围着一顿胖揍,毫无还手之力,几息工夫便被包了饺子,若有反抗的少不得被戳上几下,虽不致于丧命,但伤处鲜血汩汩,口中哀嚎不已,甚是瘆人。这人倒是光棍的很,当即丢了柴刀,噗通跪下缴械投降,算是免了番皮肉之苦。

匪徒头人李屠夫因体形所限,最后一个方略显笨拙地爬上楼船。这艘船浑身透着尊贵,一看便是只大肥羊,说不得也是桩“半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的买卖,想想都觉得兴奋。

落草为寇嘛,除了开初胆战心惊生恐官府来剿,之后便心安理得了。求财不要命,若非万一不伤人性命,即便被官府拿获,也不致判死刑。且坐拥地利,官府倒是有两回来剿,皆是无功而返,这也让李屠夫愈发的享受这种刺激的生活,一、两个月出来抢掠一回,得手后便大块吃肉大碗喝酒,逍遥自在。这趟出来运气不错,大概率能满载而归了。

但事情并没有按他设计的剧本发展,当他费力地爬上楼船,眼前的一幕不由得让他傻了眼。

他还以为自己眼花了呢,使劲地眨巴眨巴眼睛,才确认这一切并非幻觉——卧艹,才多大会儿工夫呀,十数个手下全被缴械擒住,个个如丧考批,眼泪汪汪的看着姗姗来迟的带头大哥求安慰呢。

该死,李屠夫想要竭力保持带头大哥的风范,怎奈他的内心背叛了身体,不仅仅是双股颤颤,双手也不受控制的微微发抖。他可是身上背了人命被官府通缉的案犯,若被拿获想得个刺配的下场也难。

颇有自知之明的李屠夫虽然手拎板斧,配上络腮胡子,貌似天神下凡,但估摸着绝不可能打十个,当即便想翻身跳河逃命。

苏十六一直在一旁掠阵,可是一箭未发,正技痒不已,瞄得李屠夫动作,便是一箭射去,正中对方大腿。

几名王家护卫一拥而上,七手八脚的将李屠夫缚了。

王棣摇了摇头,道:“就这道行还学人落草为寇,心还真是够大的。”

此番遭遇战,正义一方未伤一人便擒获了所有反派,可谓是完美无缺。

随后,楼船顺流而下,向郓城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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