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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青重生嫁绝嗣长官,撩的他心颤 第141章 命运的愚弄

作者:秀叶繁花 分类:其他 更新时间:2025-05-13 19:22:27 来源:书海阁

顾司白用一种深沉又饱含深情的语气道:“没错,灵月就是这么善良,哪怕自己身处困境,也会对身边的孩子充满爱心。”

他想到前世,灵月总是去孤儿院,一个瘦小的女孩子,每次都抱着她不松手,他亲耳听到,那女孩喊灵月‘妈妈’。

当时灵月的眼中蓄满泪水,全身散发着母爱的光辉,他差一点就心软,答应灵月收养那个女孩。

可那时他想的是,以后他会和李梓月生下自己的孩子,若和灵月之间还有个收养的孩子,离婚时会很麻烦,所以他坚决不松口。

那时的灵月,没有独自生存的能力,没有收入,他说一声‘不’,她连劝说的勇气都没有。后来灵月去孤儿院的时间越来越少,每去一次都很痛苦。

他知道,灵月是不舍得那个女孩,不忍每次分别时她眼中的期盼,干脆不再相见……

此时想起,他只觉得心疼,他欠灵月太多了。

所以他的语气越发地诚心:“灵月会是一个好母亲,她应该有一个自己的孩子。”

叶炎只觉心口一悸,哪怕他早就做好心理准备,也很清楚顾司白的策略,可被他这么直白地说出来,还是异常地心疼。

这一点是他曾经纠结了很久,不敢跟灵月交心的原因,他觉得自己不配,灵月那么好,他怎么能剥夺灵月做母亲的权力?

大乔山结婚是一个意外,他很清楚那是灵月被逼做出的选择,他不应该用那个婚姻牢套灵月的一生。

但是现在,他不这么想了。

他看向顾司白,目光坦荡:“这是你认为的,并非灵月的想法。”

“顾团长,我不知道你和灵月有什么样的过去。但现在灵月是我的妻子,你不应该对我的妻子有任何觊觎之心!”

“还有,请你尊重灵月,不要再将你的想法强加给她。你让她痛苦、害怕,甚至恐惧。我不希望她再做噩梦。”

顾司白决定更直白一点:“你就不惭愧吗?你若真心爱灵月,就应该放手!”

叶炎直视他:“爱是尊重,而不是在背后搞这种小动作,让她生厌!再说,就算有一天灵月因为孩子的问题,我们离婚,你有什么理由认为,灵月会选择你?”

“你到现在还没看清楚吗?灵月讨厌你!你做的越多,她就越讨厌你!就算我们离婚了,灵月那么优秀,配得上天下任何一个男人,而你,不配!”

顾司白的脸色瞬间变得苍白,叶炎却没打算轻易地放过他,拿起那些照片:“你用这么卑鄙的手段挑拨我们夫妻的感情,可惜,你打错如意算盘了。

不要再做这种事,下一次,我不会这么轻易放过你!”

顾司白冷笑:“不轻易放过我,你要怎么做?信不信我昭告天下,你叶炎不能生育,却拖累妻子不肯离婚?”

叶炎猛地上前,一把揪住他的衣领,顾司白明明能避开的,但他任由叶炎揪着,甚至朝叶炎挑眉:“怎么,被我说到痛处了?”

叶炎笑了:“你真可悲!顾团长,要是这样能让你痛快,那你就去昭告天下吧!”

他直接将顾司白揪到门外,随即关上了门。坐到灯下细看那些照片,不得不说,把我家灵月拍的真漂亮,刚好解我相思之苦。

门外的顾司白久久未动,这是他未曾预料到的结果,他以为叶炎会痛苦,会纠结,会内疚到放手,会没脸到无法见人,甚至会恳求他不要将此事公之于众。

这对任何一个男人来说,都是致命的打击。但叶炎却如此坦荡,甚至根本不觉得这是什么不能见人的事。

顾司白想了许久,得出一个结论,是叶炎太无耻了!无耻到明知道自己不能生育,却硬要拖累灵月一生!

他不应该选择劝说叶炎主动离婚,而是应该劝说灵月。

至于叶炎对他的指责,说他不尊重灵月,让灵月害怕等语,他选择性无视。这只是叶炎无能下的咆哮而已!

他才是能给灵月真正幸福的人。前世,他们本可以幸福一生的。

他和灵月都拥有前世的记忆,便是命运给他重来的机会,他不可能放弃,能让灵月幸福的男人,只有他顾司白!

突然,顾司白又想到另一件事,从沈灵娟口中得知的,叶炎会早死,死于意外。

也许他根本不用做什么,只需要默默等待,等命运到来的那一刻……

此时,沈灵娟在灯红酒绿中,想着顾司白来找她的那一天,那是个危险的男人。那种危险的感觉就像,你在丛林中行走时,躲在暗处的猎豹,正目光灼灼地盯着你,视你为猎物。

偏偏,你却看不到他的存在,当你看到他的那一刻,也是你被猎杀的时刻。

那个男人和自己一样,是重生者,知道前世的秘密。沈灵娟庆幸的是,那个男人感兴趣的是沈灵月和叶炎,对于她的李朗,则是用一种无视的态度。

这样就好!那个危险的男人去招惹沈灵月吧,千万别再来招惹她。

如果说刚重生那会,沈灵娟认为自己是这个世界的主角,是命运之神的眷顾者,给她重来一次的机会,让她弥补前世的遗憾。那么现在,她已经认清了,她不是神眷者,只是一个小人物,是一个戏弄,一个玩笑。

唯一庆幸的是,她早早看清了李朗的真面目,从那种全身心都投入的感情中抽身。她还年轻,还有重来一次的机会。

只要她能去港城,她就能治好身体,她会嫁一个好男人,然后生一个健康的孩子。

但在这之前,她一定将阻碍她幸福的人全部除掉!首当其冲的就是——李朗!

李秀悄悄来寻她:“嫂……”

沈灵娟眼一斜,瞟向李秀,瞬间让她心头一麻,立即改口:“王小姐,我已经按您的吩咐,把人都接来了。”

沈灵娟点燃一根香烟,笑了:“怎么样?你妈很喜欢这里吧?你哥开心吗?”

李秀有点害怕地说:“我妈确实很喜欢这里,最起码一日三餐能吃饱吃好。但是我哥……他准备送我妈和狗儿回去。”

“狗儿?他们连一个正儿八经的名字都不肯给孩子取啊!”

沈灵娟冷笑道,那是要了她半条命生下的孩子,两世的感情,她对孩子还是有母爱的。

那孩子对李家人来说,是报仇的,对她来说,却是报恩的。

她抽出十张大团结给李秀:“悄悄给你妈,跟她说,只要她带孩子留在这里,以后每月你给她一百块钱。”

李秀只当她是舍不得孩子,忙道:“要不要我带侄儿过来玩?”

沈灵娟犹豫了一下,随即摇头:“不用,不要让你哥知道,咱们的关系。”

更不能让汪素云知道,她的母亲她清楚,汪素云要是知道这事,一定会让李母带孩子回老家。

李秀不解:“那您让我妈和侄儿来这里是为了什么?”花了那么多钱,却连孩子一面也不见。

沈灵娟看她一眼:“这你就不必知道了!怎么,难道你想跟你妈一起回老家?”

李秀打了个寒颤,回老家等待她的是什么命运她很清楚,现在的生活是她曾经做梦都不敢想的,让她回老家跟让她去死无异。

她差点给沈灵娟跪下,恳求道:“王姐,我听您的话,只要别让我回老家,让我做什么都行。”

沈灵娟笑了,还伸手拍拍她的脸,当初在李家时,李秀跟李母一起欺负她,而现在她却任自己拿捏:“乖,听话,姐会让你过上好日子的。”

此时的李朗正焦头烂额,李母和儿子突然出现,让他措手不及,他本来住宿舍的,根本没地方安置两人。

只能让他俩先住小旅馆,可李母人生地不熟,又听不懂当地话,一天要找他八百次,偏偏李明又跟老大去了鹏城,他只能请一个老乡照应着。

本来已经说服了母亲,给她点钱让她带孩子回老家,结果才一夜功夫,母亲就反悔了,说宁死不走。

没道理他们都在这边过好日子,让她一个人带个傻孩子在老家受人白眼,吃不饱穿不暖。让她走也行,这孩子她是不管了。

李朗还不敢去找沈灵娟,因为之前他接近沈灵娟已经被警告了,他再敢靠近王小姐,就打断他的腿把他赶出羊城。

他也是这一行的,知道那些人说到做到,他在羊城跟蝼蚁无异。

以前被他看不上的沈灵娟,现在却压他一头,好像她只要抬抬手,他就被打入万劫不复之地。

可是曾经,这个女人像狗一样恳求着他的爱,抛弃一切为了跟他在一起。曾经卑微如尘,卑贱如狗,任打任骂,如今却反了过来。

李朗又想到另一个女人,另一个被他放弃的女人,此时更是高高在上到他连仰望的资格都没有。

她出现在报纸上、电视上,成了众人口中的大人物,天之骄子,能见她的都是高官港商,各行各业的精英栋梁,连他的老板都没资格见她一面。

他在她面前,跟路边的乞丐无异。

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命运为什么这样待他?他到底做错了什么,要承受这样的厄运?

就在这时,小宾馆老板娘给他打电话:“你妈摔倒了。”

此时的李朗还不知道,李母摔倒是什么情况。沈灵娟却想起来了,前世这个时候,李母瘫痪了,吃喝拉撒都在床上。

而那时照顾她的人是沈灵月那个傻女人,李朗不喜欢家里的气氛,卧病的母亲,吵闹的妹妹,黄脸婆沈灵月。

所以常常以工作为借口不回家,来她的住处,两人如胶似漆,快乐似神仙。

当李秀告诉沈灵娟,李母摔倒后半瘫了,是中风,医生说已经治不好了,余生都要躺在床上。

李秀很痛苦:“大哥说让我去照顾母亲。”

沈灵娟笑了:“你不想啊?”

李秀很直接地说:“当然不想!我妈的脾气很坏,她骂人能骂三个小时不重复,还爱拿身边的东西打人。她,她还拿……”

昨天因为大哥给她拿粪盆不及时,她直接拿粪甩大哥身上。

沈灵娟笑的更畅快了,李朗,你也有今天啊!

她突然很想将这个消息告诉沈灵月,前世你照顾这个老巫婆那么辛苦,却没得到一句好话。要是知道她今生遭的罪,你一定也觉得很畅快吧?

她想错了,沈灵月已经把李朗、李母这些人,完全抛在记忆深处了。有那么多有趣的事等着她,何必把精力的时间浪费在不相干的人身上?

沈灵娟还做不到那么洒脱,甚至看李家一家人遭罪,已经成了她最大的乐趣。

去港城这个梦想太过遥远,唯一能排解她痛苦的,就是看着李朗遭受更大的痛苦!

想到在李家时,李母那般虐待她,还想把她卖掉,再听现在李母遭的报应,沈灵娟就觉得畅快。

她直接跟李秀说:“你要不想照顾她,就别回家,但要给钱,不然你哥肯定会来抓你。”

李朗有请人照顾母亲,可没有一个人能忍受三天,他又没钱,出不了高价,更没钱送母亲去疗养院。

妹妹隔三差五地消失,要不是给了钱,他早就带人去把李秀揪出来,让她伺候李母。

李母没日没夜地咒骂,骂李朗,骂李秀,骂李明,骂沈灵娟,骂孙子,把她人生中的每一个人都骂一遍。

她一骂狗儿就尖叫,祖孙俩一个骂、一个嚎,一个扔东西,一个打滚。

最后宾馆的老板娘趁李朗不在,直接找人把李母的床板抬着,扔到大街旁。

被很多人围观,其中也有李朗工作的同伴,很快连他的老板也知道了,给他放了几天假,让他先处理好家事。

他很清楚,如果处理不好,老板肯定让他走人,从没见过哪个员工带着病母幼子上班的。

李朗快绝望了,他知道自己的母亲蛮横不讲理,却没想过照顾她是这么痛苦的一件事。

他知道自己的儿子先天有病,也没想到儿子的精力这样旺盛,名字叫狗儿,性格也像狗。

见人靠近就抓、咬、尖叫,他跟同伴借了点钱,加上李秀给的,勉强将狗儿送进福利院暂住,因为他要送李母回老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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