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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从七零年代开始 第134章 收养到了白眼狼(24)

作者:千千丝结 分类:其他 更新时间:2025-05-19 10:35:35 来源:书海阁

林父林母都是大学生,都有个体面的工作,家里都离县城不远的,而且县城里也有老房子。

再有最近还传家里会拆迁,以后就连家底不怎么行的这个短板也没有了。

可是林父觉得这种完美的家庭,现在有瑕疵了,他们家要有一个残废的儿子还是长子,林父有时候真的恨自己为什么要跑这一趟。

腿残了不说,身体也是各种毛病,他想到这里眼神闪过一丝嫌弃。

又想着好在自己还有个小儿子,林父只能这样安慰自己。

林母也有点嫌弃,别的不说和好姐妹攀比的时候,比如说要是她讽刺你,说你有一个瘸子大儿子的时候就够她难受的了。

再有就是已经几年没有见面了,要是一直在一起还说有点感情,但是现在林母觉得自己能忍住不露出嫌弃的表情就不错了 。

至于林宵可不知道他爸妈的内心戏,他看着自己的亲爸妈,其实以前的亲爸妈他早就忘记是什么样子,只是记得好像家庭情况还好。

没有想到这一见,他亲爸妈穿的很是体面,一看就是高知家庭。

林宵瞬间就看不起黄宁,看来黄宁没有收养自己也是有自知之明,看到他帮忙报警的份上,林宵表示自己就不计较他以前做的事情了。

就这样林宵被夫妻两个人带到了林家,开了一天一夜的车才到了林家,进入到了林家,林宵脸色瞬间就不好了。

他看见林家有一个穿着好看的衣服,长的粉雕玉琢的小朋友。

虽然自己看起来比他大,但是这个小朋友却比他高,比他好看,甚至林宵因为前两年的经历,他脸上还有疤。

林宵心里有点自卑,脸上闪过一丝嫉妒,上辈子他其实虽然嫉妒。

但是说实话那个时候他弟弟太优秀了,两个人差距太大了,林宵也起不了攀比的心思。

而且那个时候的林宵在社会摸滚打爬的那么久,知道轻重的,他知道自己只有讨好这家人,说不定自己能分到一两套房子。

不过不管他怎么想,对于原身上辈子他却更加觉得是原身耽误了他,使的他更讨厌和厌恶原身而已。

但是现在林宵的记忆,他大部分时间都在做乞丐,他现在的人生信条就是不管怎么样都要抢,他不懂看家里的形势,就只会横冲直撞。

不像被原身收养那世,那是聪明多了,比如直接对原身进行pua**。

林宵压下心中的厌恶,抬头看着林父:“爸妈,这是哪家的小朋友?”

林宵虽然心里有预感,但是万一是朋友家的孩子呢?万一是亲戚家里的小孩呢?

林父甩开林宵的手,走到了小儿子的面前:“林宵这是你弟弟林浩,弟弟还小,你以后要让着弟弟。

家里现在还没有收拾出你的房间,你就先睡客房,等收拾好你的房间了再说,一会儿让你妈妈带你上去。”

林浩有点好奇的看着林宵,不过看见一会儿就不想看了,感觉像个小乞丐,浑身上下看着脏兮兮的臭臭的。

林家住的地方是县的村里,离s县半个小时的车程,但是因为s县发展的可比广县好多了,林父他们镇也是有工厂的,所以他们本地人日子过的还是很滋润。

林家是自己修的一栋楼一共有六层楼,也就下面四层是装修好的,其他层楼都没有钱装修。

这种房子在他们村大多数都有,根本不值什么钱,有些缺钱的,会把房子租给镇上的工人,但是房租一点都不贵,一个月也就一两百,林父实在是看不起这个钱,也没有租 。

林父说的客房也就是在二楼。

林宵闪过一丝不满,知道自己要回来了,都不收拾个房间,居然让自己住客房。

但是形势比人强,林宵根本就记不得以前的事情了,也不了解自己的爸妈,要是自己闹了,爸妈不给自己读书怎么办?

林宵虽然上辈子老了因为瘸腿找不到工作,因为又没有钱就去当乞丐了。

但是在孤儿院他好歹还是读了几年书,虽然他知道爸妈不能把他弃养,但是随便养养和精心养养那差别可大了。

别的不说自己的这个所谓的弟弟看起来就是精心养的。

于是林家开始了鸡飞狗跳的生活。

因为什么?当然是因为林父林母表面上的钱只能精心培养一个孩子。

要知道一个好的私立学校一个学期就要几万学费,这还只是学费,这个世界上不论那个时候都不缺什么有钱人。

而且林浩放假后,全国各地的跑,用林父的话说就是,读万卷书行万里路。

当然这些和林宵没有什么关系,他只能读公立学校,而且因为自己腿的原因,学校的同学要么就是欺负他,要么就是不和他玩孤立他。

当林宵问林父:“爸为什么我不能读好的学校,为什么我不能全国各地的玩,为什么我想的通通都没有?这不公平,爸我也是你儿子啊!”

他为什么不问林母,因为林宵知道家里的财政大权都在林父的手里。林父看了一眼林宵,给老婆使了个眼色,林母走了过来道:“宵儿你是老大,你应该让着弟弟不是吗?再说了你腿也不行去旅游什么?

我们全力培养你弟弟,以后你弟弟要是出息了还不是你也会受益的,家里条件实在是困难,培养不了两个人,你要听话好嘛?

你要是不听话,我就把你送到奶奶家里,我和你爸爸天天上班已经够累了,你不要添乱好嘛?”

要是林宵是真正的小孩子,可能就投降了,但是他不是,他做乞丐那么多年,就知道东西就是要抢要挣,你不抢不挣就要饿死。

所以林宵第一步就开始对付林浩了,在他看来只要林浩不行了,他爸妈肯定会把家里的资源给他的。

常宁看到这里拍了拍手,实在是精彩的很,这次戏真的不错,让这一家人狗咬狗挺好的。

其实林家人怎么可能培养不了两个孩子,别不说他们现在的拆迁分的房子和铺面的租金就不是一个小数目,而且林父林母工资也不低了。

不过在林家人看来,林宵都瘸了实在不能浪费家里的钱来培养,他们的小儿子以后还要出国留学,还要全世界都要去旅游开眼界。

那个时候花钱才是个无底洞,怎么可能把钱浪费在一个瘸子的身上。

再说了在林父林母看来,自己又不是一点都不培养大儿子,培训班不是在上嘛?有什么爱好不是交钱给学了嘛?那里没有培养了。

林宵肯定不会领情,毕竟他这点投资,对比林浩来说真的是九牛一毛。

常宁边看连续剧,边准备在广县看看有什么合适房子,他要是去县里太晚的话,或者有事情,自己也有地方睡觉。

酒店他是不喜欢,他洁癖症犯了,至于家里的房子他已经装修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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