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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恶,这个辅警异常的强 第98章 我很强的

作者:男弦 分类:科幻 更新时间:2025-05-24 07:45:34 来源:书海阁

“恭喜宿主完成任务:派出所之光,奖励精力药剂*1。”

江乐深深吸了口气,但还是忍不住太阳穴两边的青筋不断地跳动,好家伙,我放着刑大那么好的地方不去,留在苦逼的派出所,你就奖励我一瓶价值2点正义值的精力药剂?

你真是不当人子啊,狗系统。

......

听到江乐出乎意料的回答,周、练、杨三人面面面相觑,都能看到对方两人脸上的惊愕。

周志良咳嗽两声,连手中的烟灰都忘记弹了,任其飘落在自身西裤上,略微着急说道:“那个......小乐,你刚才不是答应了吗?怎么突然又拒绝了?是有什么心理负担吗?说出来,我们帮你解决掉。”

练剑锋直接狠狠抽了一口烟,然后将还有半支的烟头直接掐灭掉,开口边喷着烟雾边说道:“对,小乐,你大胆说出来,我跟你说,千万不要有心理负担,这是公开公正公平的考试,不是你想象中的那种走后门。”

杨耀东也抓紧戴上自己的金框眼镜,好心劝道:“对,只不过根据你的条件,稍微对岗位的报名条件进行了限制而已,如果其他人条件符合的话,一样可以报名的。”

他们三个都怕了,怕这个年轻的可怕的辅警钻牛角尖,更怕他一时之间想不通,跑路掉。

周志良甚至心里面有个设想, 要不要先把江乐纳入财政拨款的辅警行列,然后跟他签订劳动合同,规定好除你考上编制外,如果辞职就要赔偿东县公安局十万块。

如果让江乐知道他内心想法的话,估计会震惊这个副县长竟然内心如此黑暗,但很快这个想法就被老周自己抛弃掉了,那样做的话,未免也太欺负人了。

江乐挠了挠头,思虑了良久,郑重说道:“我想自己考警察,正儿八经的警察,不是那种事业编警察,是警衔一杠一星那种,可以配枪那种。”

江乐内心十分复杂,呜呜呜,我也不想,都他妈是系统逼我的。

“叮咚。恭喜宿主完成任务:最强者的骄傲,奖励精力药剂*2。”

江乐心里面已经开始爆粗了,我去你大爸的,2瓶精力药剂就抵掉了自己的编制吗?

这不是欺负人吗?你真不是人,狗系统。

时间回到一分钟前。

“叮咚。系统发布任务:最强者的骄傲。具有职业最强者的你,拥有着你独有的骄傲,是十分不屑这种走后门的方式。任务完成条件:拒绝周志良设萝卜岗的邀请。”

......

周志良三人怎么想也没想到江乐竟然是这个回答,都不禁愣住了,良久,三人轮流花费口舌进行劝导,但都被江乐头铁的拒绝了。

实在受不了三个唐僧在自己耳边唠叨,江乐指着周志良桌面上的一本《华夏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说道:“其实我忘记跟你们说了,我大脑记忆力很强的,不信的话,等我五分钟。”

没有等三人反应过来,江乐拿过那本着两百多页的书,自个翻阅着。

只是他这翻页的速度快的恐怖,一秒钟时间就翻页,

举个例子,就好像你在这本书里面夹了一百块钱,但没找到,你不死心的一页一页去翻开,想要看看钱究竟在哪里的速度一样快。

这一幕看在周志良三人眼里,都是一头雾水,但结合江乐刚才那句话,众人心里面不禁有个大胆的猜测;这臭小子该不会现场看完就记住了吧?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怎么可能有这样的人存在?

就算是电视上播放的最强大脑也没有这么玩的,真能做到的话,他还是人类吗?

虽然心里一万个不相信,但是三位大佬都没有出声打扰,而是抽烟的抽烟,擦眼镜的擦眼镜,生怕自己发出动静影响到江乐翻阅那本书。

很快,五分钟都不用,三分钟多一点,江乐啪的一声合上书籍,将书递给练剑锋。

为什么递给练剑锋?

肯定是因为他是刑大队长啊,周志良和杨耀东的刚岗位性质已经决定了他们现在工作偏向行政多一点了,对刑事诉讼法的内容肯定记得没有老练那么清楚。

“练大,您可以随便问我,我背不出的话,不,哪怕背错一个字,我就答应参加你们所谓的那个考试。”江乐坐在座椅上,背靠着,脸上满是自省的笑容。

练剑锋看了看江乐,再看了看手中这本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书,很多个深夜,被案件困扰着的自己都会一边抽烟,一边翻阅这本书,但就算是他,也不敢保证自己能够一字不漏、不错的背出来。

将信将疑的他,翻开了自己最熟悉的章节页面,开口说道:“第二章第一节内容。”

生怕江乐不明白章节的意思,补充说道:“也就是第一百一十五条至第一百一十七条。”说完,眼睛死死的盯着江乐的嘴唇,周志良和杨耀东也是满脸凝重的看着。

江乐闭上眼睛,脑海中瞬间出现当时自己眼睛扫过的书籍页面内容,睁开眼睛脱口而出背诵着:“第一百一十五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证据材料。对现行犯.......应当依法逮捕。”“第一百一十六条,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进行预审,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予以核实。”

“第一百一十七条,当事人和辩护人......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权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1. 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不予以释放、解除或者变更的;2. 应当退还取保候审.....情况属实的,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

(原文就不放了,怕你们说我水。)

练剑锋看了看江乐,又看了看手中的书籍页面,不敢相信,擦了擦眼睛,定睛一看,一字不差,顿时震惊的嘴巴微张,抬头看看江乐,低头又看看书,如此反复。

杨耀东因为是秘书出身,对刑事案件的熟悉程度不高,但周志良却是老刑侦出来的,听着江乐背出来话,跟脑海中的印象完全重叠在一次,不敢相信的他一把抢过练剑锋手上的书,对照着书中的内容看了一遍,发现一字不差。

周志良的脑子有点宕机,很快,觉得练剑锋只是刚好抽中江乐之前学习背诵过的内容而已,脑子一转,直接开口道:“第289条规定是什么?”

江乐想都没想,直接开口:“基础人民法院受理公诉案件.......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

周志良不信邪,“第186条内容是什么?”

江乐:“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开庭审判。”

再连续三次抽查,江乐均一字不差背诵而出,周志良被打击到一把将书籍扔到桌面上,点燃香烟,吸了一口,紧闭双眼,心中感叹着:还真是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拍在沙滩上啊。

一旁早就心急的不行的杨耀东连忙从桌面拿回书籍,随便翻了一页,开口前,眼睛转了转,“第22页第一段内容。”

江乐:“公安机关为......当事人。”

被打击的到周志良和练剑锋顿时睁大双眼,我草,不按条数,按页数来抽查?这样都行?

全对!

杨耀东这个笔杆子不敢相信,“第49页,最后一行。”

“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

“第210页第三行内容。”

“.......”

杨耀东合上书籍,跟周志良、练剑锋三人面面面相觑,心中感想良多,共同的想法就是,这他么不是天才,简直就是神仙啊!

江乐看着他们这副反应,咧嘴笑道:“我很强的。”

那口干净无瑕的白牙在阳光下,晃花了他们三人的眼。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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