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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中的各种骗术小故事 第55章 现实案例55

作者:君兰妙华 分类:其他 更新时间:2024-06-06 13:48:12 来源:书海阁

S川省德阳市二零二四年新公布案件,村妇居然为了儿子的彩礼杀人越货,为了掩饰自己的罪行,她百般狡辩,还迷惑警方办案……

现实中的电瓶车上有两个人,你知道另一个在哪里吗,昨晚还同床共枕的好闺蜜,居然是杀人凶手!!!

而这个妇女对最好的朋友痛下杀手竟然是为了彩礼???

但是四川华西法医学鉴定中心鉴定她患有抑郁症,那么患有抑郁症的她会被判死刑吗???

为什么每个凶手都心存侥幸,不主动自首呢,谁能告诉我罪犯的心理呢???

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晚上九点,两名资深钓鱼老哥来到S川省德阳市泾阳区马尾河夜钓鱼。

两人刚刚打好鱼窝,潇洒的甩出鱼钩,突然,他们借着手电筒的灯光,发现河里好像飘着一个人……

两个钓鱼老哥越看越不对劲,突然,其中一个人吓得拔腿就跑,另一个人见状扔掉手中的鱼竿,哇哇大叫的逃离现场……

喘着大气还惊魂未定的两人,向德阳警方报告了案件!!!

很快,警方连夜使用大桥的传送技能来到现场……

在强光手电筒的照射下,发现果然是一个人,于是警方联系了消防救援人员前来协助打捞。

不得不说,这个工作非常具有挑战性,很快,工作人员从河里把受害人遗体打捞上岸,发现受害人是一名十八至六十岁的妇女,并且全身上下只穿了一个内裤!!!

经过法医现场检验,发现死者属于溺水而亡,并且发现死者身体有多处擦伤痕迹。而死亡时间,法医认为在二十四小时之内……

法医认为,这些擦伤应该是水流流动撞击硬物造成的,由此,办案人员觉得死者应该是失足落水或者是自杀!

但是有人发现了异常,提出了异议,因为死者被发现时只剩一条内裤水流,把死者衣物冲的只剩内裤似乎不可能,所以认为死者不符合失足落水和自杀的情景,但也不能排除有人会脱掉衣服轻生的可能。

警方认为一切推断都要有证据支撑,于是在发现死者方圆几公里展开调查,但是并没有在河边发现有人遗留遗物。

警方当务之急是要确定死者的身份,因为确定死者身份才能知道其社会关系网络……

不久后,警方确定了死者是中江县东北镇的张之琼,而东北镇距离发现张之琼的孝泉镇有几十公里。

进一步调查发现,死者是从外地嫁到中江县的,家中有个丈夫在家务农,儿子则长大成人在外打工。

而死者张之琼大部分时间在德阳市做保洁工作,凭借省吃俭用,张之琼存了几万块,她自己存的钱其实也很少只有几万块钱。

通过仔细的调查发现,张之琼平日与人和善,并没有与他人因为矛盾结仇。

警方此时发现了一个异常的情况,为何张芝琼失踪后,他的家人却不报案?

带着这样的疑问,警方来到了张之琼的家里调查,当警方告诉张之琼的丈夫刘某妻子死讯后,没想到刘某好像并不关心,显得平静如水,这样的情况引起了办案人员的警觉。

随后,刘某解释了他与张之琼的感情,原来,三十年前,两人的小孩四岁的时候,张之琼一个招呼没打就失踪了!

刘某表示,张之琼失踪后,他寻找了几天就放弃了寻找,而张之和娘家人平日里联系也很少,所以当时张之琼失踪后,娘家人也没有过多的在意。

可是几年前,年近五十岁的张之琼突然又回来了,张之琼对刘某说,自己当年遭遇了拐卖,但是没有向刘某谈及当年拐卖的细节和回来的经过!!!

而此时,张之琼的父母已经去世,无依无靠,刘某也没有成立新的家庭,所以两人又开始在一个屋檐下生活,但是张之琼与丈夫和儿子的关系都变得非常淡漠。

所以平日里,张之琼都在城里打工,很少在乡下。

张之琼失踪后,刘某认为张之琼是出门打工,所以没有报案!!!

随后,刘某向警方反映了一个情况,原来,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日的时候,张之琼出门后带回来一个叫朱姐的人,两个人关系看起来非常的亲密,和亲姐妹一样,甚至当晚两个人还睡在一个床上……

第二天,清早起床后,两人便一同出门了,但是张之琼的丈夫刘某不知道两人去往何处……

由于张之琼平时在中江县城工作,所以警方对八月二十八日中江县城内的监控进行全面调查,终于在监控画面中发现了张之琼的身影……

八月二十八日早上的监控画面中,张之琼和一名女子在一起,她们经过多次的辗转换乘车辆,通过监控视频和公交视频追踪,发现两人最终在中午左右在绵竹市孝德镇下车。

由于现在的监控画面都是高清画面,所以警方很快就找到了当天与张之琼同行女子。

原来此人出生于一九六七年名叫朱燕京,八月二十八日,她与张之琼去的地方就是自己的老家,而朱燕京就是最后见到死者张之琼的人!!!警方对两人八月二十八日的轨迹详细调查后发现了异常。

于是警方传唤了朱燕京进行询问,原来两人在医院做保洁是认识的,平日闲聊中,张之琼向朱燕京讲述了自己被拐卖,并说现在与家人的关系非常冷漠找不到寄托。

而朱燕京则离婚两次,平时和亲友的关系也不好,并且生活比较贫困,两人不同的人生却有诸多的不如意,很快,在相互怜悯中,两人成了无话不说的好闺蜜,并且朱燕京说两人的关系情同姐妹。

随后,她向警方反映她发现的异常情况,朱燕京说,在八月二十七日的时候,多日不联系的张之琼突然给自己打电话,说她马上要去成都打工,想见朱燕京一面,于是朱燕京便在八月二十七日来到了张之琼家。并且当晚两人还睡在一个房间。

八月二十八日的时候,张之琼又说想去朱燕京家玩,所以两人一大早便出门到了朱燕京绵竹事的家。

八月二十八日,张之琼在朱燕京家住了一晚后,第二天,八月二十九日,她就把张之琼送上了去c都的客车,并且朱燕京还向警方展示他八月三十一日发给张之琼的消息……

而这都是朱燕京的一面之词,警方结合视频监控和朱燕京所说的经过基本能吻合,但是发现两人在八月二十八日的时候,死者分别在中江县和德阳市分两次取款了一万五千九百元,而第二次用死者的卡取款时,竟然是朱燕京输的密码,可见两个人的关系果然非常亲密!!!

更奇怪的是,在八月三十一日发现了死者张之琼,九月一日,却有人使用死者的银行卡取款了五千元,更想不到的是,取款的人就是朱燕京……

随后,警方对她从询问到传唤审讯,当问及她是否去银行使用死者的卡取款时她还否认,但是当警方向她展示她取款的监控视频时,她百口莫辩,最终说是因为死者张之琼把钱交给自己保管,而自己取钱是因为想向死者张之琼借钱!!!

而下一个证据,直接让朱燕京的谎言被揭穿,她说死者张之琼去c都打工,但是警方却在朱燕京家的附近发现死者当天背的包,发现死者当天背的双肩包被烧毁(要去外地打工的人把随身物品烧毁,这显然不符合常理)!

在越来越多的证据面前,朱燕京又改口了,她又说当天是她邀请死者张之琼来自己家玩。

原来她儿子准备结婚,所以她向死者张之琼借款两万给儿子当彩礼,但是没有想到好闺蜜怕自己还不起,居然拒绝借钱给她!!!

原来,几年前张之琼就借了一万给朱燕京,而张之琼从来没有催过朱燕京还钱,没想到张之琼的不催,让她觉得闺蜜还能借钱给她。

于是她说,在八月三十日晚上的时候,两人骑电瓶车来到附近的水渠边乘凉,当两人坐在水渠边乘凉时,朱燕京又提起了借钱的事情,但是张之琼依旧拒绝了,再借钱给她。

朱燕京说,自己一气之下,用手肘靠了张之琼一下,结果张之琼没坐稳,就掉进了水渠中,朱燕京还说自己当时抓住张之琼的衣服,却没将她拉起来!!!

但是,警方面对她拙劣的演技显然不信,继续追问,面对审讯人员的接二连三的讯问,朱燕京说自己有抑郁症,想快点结束审讯……

警方到医院,果然发现了朱燕京有多次到医院开药的记录。

与此同时,尸检报告发现死者体内有安眠药成分,这让办案人员不由得联想到案件肯定有隐情!!!

警方调查了八月三十日晚上水渠周边的监控,果然发现了朱燕京当晚骑电瓶车到水渠的监控,但是没有发现死者张之琼和她同行,显然她说八月三十日晚上,她和张之琼一起去水渠边是谎言……

警方一个接着一个揭穿她的谎言,加上审讯人员谈及她的儿子时,她心里防线崩,终于如实交代了她作案的详细过程……

原来,她的儿子结婚需要两万块,六十岁的她做保洁员,工资收入低,除去日常的生活支出,一辈子的时间几乎没有存款,眼看儿子结婚需要巨额的花费,朱燕京就想到了找好闺蜜张之琼借钱给儿子结婚。

朱燕京交代,八月二十七日,她到张芝琼家就开口借钱被拒绝!

第二天,她邀请张之琼到自己家玩,也是为了借钱,没想到到自己家后,朱燕京多次开口借钱,依然被拒绝!

接二连三的拒绝,让朱燕京对好闺蜜心生恨意,于是气急败坏的朱燕京心中产生了恶毒的想法,她借口张芝琼上火,要给张芝琼泡一杯蜂蜜水,结果她在蜂蜜水中加入了大量的失眠药粉末,从没对朱燕京有戒备的张之琼喝下蜂蜜水后昏睡过去……

朱燕京马上把昏迷的张之琼拖到电瓶车上,并用一条红色的围巾把张之琼绑在自己的腰上!

不得不说,一个老实本分的妇女干出这样的事不可思议。

在电瓶车的挡风衣和夜色的掩护下,她载着好闺蜜朝水渠边疾驰而去,到达水渠后,朱燕京做出了最恶毒的一步,她把自己昏睡中的好姐妹推进了水渠中……

审讯时,她居然说知道好姐妹掉进水渠,只有死路一条,见到好姐妹被水冲走后,她马上返回家中清点受害人物品!

首先,她把一万多现金和受害人的内衣藏了起来。

(难道她还想穿受害人的内衣,这点属实看不懂?)

紧接着,她把有价值的物品搜刮后,把受害人的双肩包和其他物品烧毁,并在九月一日,去银行从受害人卡里取出五千元!

受害人万万没想到,她因为自己的几万存款丢了性命,受害人到死都不知道自己的好姐妹对自己痛下杀手!!!

所以存款百万的你千万要低调……

S川华西法医学鉴定中心鉴定,她患有抑郁症,但是认定朱燕京作案当天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目前嫌疑人朱燕京被警方以抢劫罪进行起诉!

那么,为何不是以故意杀人罪起诉呢?

原来,法律规定,以抢劫财物而杀人的都以抢劫罪判罚,而因抢劫造成他人死亡的案犯需要进行加重处罚,所以抢劫罪依旧可以判处案犯死刑……

那么你觉得本案的罪犯有抑郁症,会判死刑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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