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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崛起从退婚开始 第99章 你猜我是谁?

作者:白象王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4-06-12 12:11:05 来源:书海阁

刘德秋洗漱完毕,到了饭桌前,吸了吸鼻子:“真香!妈,昨天晚上还剩下有腊肉,你看你把这个腊肉热了就行了,起个大早,还煎鸡蛋,您想着我要出去,让我吃好,您都没有睡好吧!”

“睡饱了,年纪大了,睡眠少。德秋,现在生活好了,妈也想吃点好的,早上两个菜,下饭。你看,妈也吃的,你快吃,鸡蛋营养好,你多吃点。”

雷琳看着徳秋,听到他体贴的话语,脸上笑得皱纹都堆在了一起。

“妈,这个煎蛋真是恰到好处,焦黄焦黄的,好香。”刘德秋当然知道妈已经煎蛋了,自己只有吃得贪婪的样子,妈才会更喜欢。

“好吃多吃点,我煎七个鸡蛋呢!你吃三个,我跟你爹一人吃两个。现在有钱了,生活好了,吃也得讲究营养了,不像我出嫁前,那个时候我们农村有句话,炒豆子香嘴巴,真有意思。”

雷琳笑呵呵地看着刘德秋,回忆着自己在家里当女儿的时候的事,那个时候更穷,有时候,炒几粒豆子让嘴巴解解馋,当然,炒豆子都没有多少吃,大家都说是“炒豆子香嘴巴”而已。

“你个老婆子也真是的,吃饭了话还那么多,你就不能让德秋安安心心多吃点吗?”

“爸,没事,还早,边吃饭,边聊聊家常,我也能吃得饱饱的。”刘德秋笑着说。

“你个老头子,你看,儿子喜欢跟我聊,怎么了?你吃醋了?我给你煎蛋了,一句好话都没有!我在家里的时候,我妈给炒几粒豆子,凡是吃了炒豆子的人,都会说好听的话,要不,怎么会说‘炒豆子香嘴巴’,我看,如果是你,吃了炒豆子,也是臭嘴吧,呵呵。”

雷琳说完,自顾笑起来,刘德秋也跟着妈笑。

刘淳瞪了一眼雷琳:“你,呵呵,今天早上精神头还真是好!”

雷琳一听,脸就红了,她当然懂刘淳的言外之意,赶紧低头吃饭,不再说话。

刘淳也自顾端着酒杯喝了起来,他好酒,开始的时候,没有条件,早上没有下酒菜,只是中午和晚上的时候,喝两杯。

现在有钱了,生活好了,他是一日三餐都不缺酒,不过,他好酒,不贪杯,早上只是喝两小杯,自己就会吃饭。

……

陈春映起床了,她先洗脸,然后对着镜子开始化淡妆,她对于这个倒是很在行,并不浓妆艳抹,她知道淡妆才能显出女人的魅力,而且显得自然。

她也知道“女为悦己者容”,自己这样精心打扮不是为了给余建伟看,现在化妆到底给谁看,她也不知道。

目前,她没有明确自己化妆是给谁看,之前的时候是给余建开看,好让她帮自己解决弟弟的工作,并且对自己照顾,现在跟余建开已经不能再跟以前那样了。

但是,她也不甘心自己的身边只有余建伟这个让自己有点讨厌的男人!

她甚至知道,目前自己规规矩矩的,并不是自己真的就收心了,她始终认为有句话是真理。

这句话就是:“女人不出轨,不是因为这个女人多么高尚,而是因为这个女人面前没有足够的‘诱或’,只要‘诱或’的力量足够大了,超过了女人的承受力,没有不出轨的女人!”

正瞄着眉,余建伟的声音传过来:“春映,饭菜都做好了,趁热吃,你……”

“你们先吃!我这就好!”

春映打断了余建伟的话,声音显得有些不耐烦。

余建伟看了看桌边的父母,笑了笑:“我们先吃吧。”

“不急,免得她不高兴。”

余建伟的妈脸上堆满了笑,她近来能够适应陈春映的态度了,她知道儿媳妇已经怀上了。

余建伟的父亲却是皱了皱眉,但是,他什么也没有说。

陈春映看了看大衣柜的镜子,做出一个笑脸,看着镜子里的脸蛋,终于满意了,然后再转身,出了睡房,到了桌边,看到饭桌上摆着的五花肉炒辣子,脸上很快飞上一朵阴云。

“春映,快吃了,你看,猪肉炒辣子,很香的,你多吃点。”余建伟看着陈春映,笑着。

“五花肉!五花肉!知道我怀上了,胃口不好,还是这样的五花肉!难道就不能给我割点瘦肉做汤吗?五花肉便宜,吃了油腻,可以省下米饭,是不是?”

陈春映坐下,说完,还是端着饭碗吃起来,而且筷子伸出去,不夹辣子,只夹五花肉,放在自己的饭碗里。

五花肉毕竟也是肉,一般的家庭,早上能够这样的五花肉炒辣子,在1983年,的确不错了。

农村里很多家庭早饭都是腌菜送米饭。

余建伟听着陈春映的话,看着她的动作,很是无语,他知道,如果要是自己说几句,春映只会脾气更大。

余建伟的父亲眉头又皱了皱,还是忍着没有说话,他的妈妈却朝着陈春映的碗里夹着五花肉:“我的筷子还没有用。”

一小碗辣子炒五花肉,有一半的五花肉到了陈春映的碗里,陈春映的筷子却还伸向碗里又夹住一点五花肉。余建伟的父亲在心里冷哼一声:胃口不好!你胃口不好还只选五花肉吃,你要是胃口好,这些五花肉是不是自己一个人吃完!

这样想着,他的筷子也伸到菜碗里,夹起一点五花肉丢进嘴里,还别说,他动嘴咀嚼之后,刚才的气就消失了:这个辣子炒五花肉,还真是好吃啊!

……

刘德秋吃过早饭,跟父母招呼后,去车站坐班车到市里,然后再乘坐火车,直奔广舟市。

这次进货依旧是400辆自行车,其中自己发展的代理商已经电话订购了300辆,货到家里后,给他们电话,他们自己来取货。

剩下的100辆自行车自己销售,除了零售,还有一些农村的商人会来批发,农村来的批发商都是批发5到10辆自行车。

这个生意依旧赚钱,但是,现在显得轻松多了,自己负责进货,其它的事项,基本上交给刘淳打理了。

这次出货回来后,刘德秋要正式投资新的项目,他已经决定先在县城东郊那一块土地上建40个以上小户型房间,每一户简易房子其实就是一个厨房,一个厕所,两个小睡房的简易房间,成本不是很高,然后把这些简易住房都租出去,自己只是负责收租金。

预计三年可以收回成本,以后就是纯利,而且,地皮放着,以后大有用处,远比把钱存起来要划算得多。

这也是他滚雪球的一个方面,简易住房建成之后,不再用花费多少精力,自己再去寻找新的项目赚钱。

刘德秋坐在火车上,闭着眼睛,暂时还没有新的投资项目,再说,投资简易住房出租之后,手上的活动资金还要兼顾着自行车的生意,流动的资金还真是不多了!

创业,还真是不那么容易,尽管自己是一个重生者,也是要付出艰辛的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

……

卿向嵘看到装好的家用电话,心里舒坦多了:刘德秋家里虽然装了电话,但是,他那个不是真正的家用电话,他装的电话是人家厂里为了便于销售,出资帮着装的!

自己才是这个县第一个装家用电话的人!

想到这里,她的脸上有了笑容,看着已经完工的工作人员,非常热情地说:“辛苦你们了,晚上在我家吃饭吧。”

“不用了,谢谢。”

工作人员知道这是客气话,同样客气地回话之后,收拾好工具,走人了。

余沁嫣回到家里,看到装了电话,很是高兴,她笑着说:“妈,我打个电话试试,看音质好不好。”

“沁嫣,你没事,打什么电话?虽然装了电话,打电话很贵的。”卿向嵘自己都还没有用过这部新装的电话,看着女儿说。

“妈,我就说几句话,我喊刘德英过来吃晚饭,晚上在我们家里学习,好不好?”余沁嫣看着她妈,撒娇说。

“好,好。你打吧,喊她来我们家里吃晚饭,她也好知道,我们家里也装电话了。”

卿向嵘不知道为什么,听到余沁嫣的话,忽地又爽快地答应了。

余沁嫣拨了刘德秋家里的电话号码,她希望能够听到刘德秋的声音,但是,接通以后却是邮局那边一个女声:“请稍等,我这就给你转过去。”

1983年,打电话虽然拨打对方的号码,但是,却是不能直接通话的,而是要经过邮局的交换机,话务员根据电话的号码,插上那个电话号码的插孔之后,才能打通的。

雷琳正在做饭,刘德英也是刚放下书包,刚方便完,洗了手,听到电话铃声。

“德英,快接电话!看是不是有人订购自行车,或者是你哥哥打回来的。”雷琳在厨房里喊着。

其实,她不用喊,刘德英已经跑到了电话机旁边,她听到喊声,应答一声,拿起了电话机。

“喂——”

“刘德英,你能听出我的声音吗?你猜我是谁?”

那边传过来一个高兴的女声。

“余——沁嫣?怎么是你?你在哪里给我打电话?”刘德英愣怔了会儿。

“我家里也装电话了。德英,你过来吃晚饭,晚上在我家里学习算了,我妈买了好吃的,她说让你过来吃晚饭。”

“这,我,我妈也在做饭了,我妈也做了好吃的,要不,你过来吃饭吧。”

刘德英迟疑着,她并不喜欢余沁嫣的妈妈,虽然那次余沁嫣取得胜利后,卿向嵘没有再说什么,也没有再给自己脸色,但是,心里总觉得有些不适。

“德英,你就过来吃晚饭吧,你看前两次我都在你家里吃炒血鸭,这次,你也来我家尝尝我妈做的炒血鸭。德英,好不好嘛?”

卿向嵘听到女儿的话,知道刘德英的心思,想到女儿说的在刘德英的家里吃了几次炒血鸭,她快步到了电话机边,对着话筒说:“刘德英,我特地做了炒血鸭,你过来跟沁嫣一起吃饭吧。”

刘德英迟疑了一秒钟,说:“好吧,我一会儿就过去。”

“德英,你快过来呀,我挂电话了,一会儿见!”余沁嫣听到刘德英答应了,高兴地挂断了电话。

……

广舟市。

梁文玉跟他岳父,还有刘德秋,他们的酒杯碰在一起,然后分开,酒杯里的酒很快从各自嘴里沿着咽喉流下去。

梁文玉咂着嘴,看着刘德秋:“小刘,你们这个红薯酒,味道真是不错,好香!”

“酒还真是香!只是,小刘,我跟你说了,以后不要再带酒过来了,这么大老远的,你要转车,太麻烦了!你看你,带着酒,人多累。”

老人看着刘德秋笑着,他是真的喜欢喝刘德秋家乡这个红薯酒,但是,他也真的心疼刘德秋,不想累着刘德秋。

“伯父,老梁,你们喜欢喝就好。我带点土特产,有什么累的?一点不累,这个又不是我背着它,再说,你们对我有恩,我都不知道怎么报答,带点这个家乡的酒,表表心意,我心里也好受一点。”

刘德秋看着伯父笑着,他心里真的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他们的帮忙,自己每次来进货都要打扰他们,吃住在他们的家里,而且,老梁给自己供货,可是最优惠的价格!

“小刘,你又来了!我说了,真要说恩人,你才是我的恩人,我才是应该报答你的救命之恩。好了,我们已经是一家人,不许说两家话了!至于这个红薯酒,你要是不怕累,每次来的时候,给我们带一点来,我也领了。只是,不要带太多,不要累着,知道吗?”

伯父看着刘德秋,真是把他当成自己人了,他带点家乡的红薯酒来,他觉得只是表示亲近,并不是什么行贿受贿。

“好,伯父,你看,我每次来不是只带50斤来吗?我又没有几百斤地托运过来,伯父,您说的没错,我们是一家人了,这只是我这个晚辈的一点心意。”

“哈哈哈!德秋,你还真会说,来!干杯!”伯父脸上笑出一朵花来。

“老头子,心脏不好,少喝点。”伯母轻声说。

“行,少喝点!德秋,你们两人干了,我慢慢喝了。”伯父说着,不再一饮而尽,只是喝了一小口。

“好,好。伯父,您随意喝。”刘德秋说。

……

凝远县城,余建开家。

刘德英端着碗放在自己的肩膀左边,看着余沁嫣:“我真的不吃鸭大腿,沁嫣,你吃。”

余沁嫣的筷子夹着鸭大腿,举在空中:“德英,你跟我客气什么呀!我说了,你一个,我一个!你快把碗放过来!”

“要不,你让叔叔或者婶婶吃吧,我真不吃。”刘德英的碗离开桌子更远了。

这个刘淳怎么就生出一个这么懂礼的女儿来?

卿向嵘看向刘德英,笑着说:“德英啊,你快接了沁嫣给你的鸭大腿,要不,她也不会吃的,她说了,她在你们家里的时候,你们两人都是一人一个鸭大腿,你怎么说你不吃呢?”

卿向嵘知道,刘德英不吃,她的女儿肯定不会吃,她知道女儿跟刘德英的感情。

“不是,婶婶,我在家里吃多了,真的不喜欢吃了,婶婶,要不,你跟沁嫣,一人吃一个吧。”刘德英笑看着卿向嵘说。

“刘德英,你别客气了,你不吃,沁嫣真不会吃的,来,接着吃了这个鸭大腿。”

余建开不想女儿老是站着,弄得大家都不好开吃,他伸手拿过了刘德英碗,朝着桌子中间伸过去:“来,放在德英的碗里。”

PS:读者大佬们,这是二合一了,共计4468字,今晚就这章了哦,明天给一章更大更长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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