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xpt5 > 其他 > 由他染指 > 第895章 一年而已

由他染指 第895章 一年而已

作者:江蓝蓝 分类:其他 更新时间:2024-06-13 14:11:12 来源:书海阁

“他其实没有你渣。”

沈时砚听着就笑了,“比方说?”

“那一年半我虽然跟他在一起,但他从来不强迫我做任何事情,不管什么事,他都愿意尊重我,按照我的意思去做。”沈鹿溪说。

“所以,那一年半他都没有和你发生什么,不是他不想,其实是你不愿意,对不对,溪宝?”沈时砚很敏感的抓住了其中重点。

沈鹿溪才懒得回答他这个问题,爬起来说,“身上有点儿痒,我想洗澡。”

沈时砚坐在她面前不让她下床,“哪儿痒?我帮你挠挠。”

“我也不知道。”沈鹿溪蹙眉,“就感觉哪儿都痒。”

她烫伤的地方在恢复,自然会有种痒痒的感觉。

沈时砚头压过去,轻啄她红唇,笑着问,“是这儿痒,还是下面痒?”

沈鹿溪嗔他,“别闹,我真的想洗澡。”

沈时砚见她神色认真,也就不阻止她了,说,“想洗也不是不行,但得我帮你洗。”

沈鹿溪确实是很想洗一洗,但她也清楚,烫伤的地方碰不得水,她自己洗,可能没办法避免让烫伤的地方被打湿。

“行吧,但只是帮我洗澡。”她答应。

沈时砚笑,“老婆要是想干点别的,我绝对也能满足。”

沈鹿溪,“......”

两个人一起进了浴室,虽然两个人已经亲密过不知道多少次了,可是当沈鹿溪被剥光光站在自己面前的时候,沈时砚还是不可抑制的起了反应。

虽然她右边手臂和后背被烫伤的地方不小,可并不影响她身体的美。

洗到一半,沈时砚身上的衣服也几乎全湿了。

他就趁机也把自己剥光光,然后,一切理所当然就进行了。

沈鹿溪烧才退,浑身都是软的,被沈时砚一折腾,就更软了,没一点力气。

沈时砚就喜欢她软绵绵的,满足的不行。

两个人都很痛快,不过沈时砚挺小心的,其间一直没有碰到过沈鹿溪的伤,也没有让她烫伤的地方碰到水。

结束后,沈时砚又给沈鹿溪洗了一遍,然后问她,“还痒么?”

沈鹿溪软塔塔勾着他的脖子,半趴在他的怀里,点头,“好像还痒。”

烫伤的地方痒。

沈时砚笑,“那再来一次?”

沈鹿溪,“......”

......

李卿好被毒死,消息一直是对外全面封锁的,她的后事也一直没有办,因为这件毒杀案,现在还并没有定下来,即便,梅姨已经主动承揽了一切责任。

陆家的意思,就是陆老爷子说的那样,唐晚渔和陆瑾舟和平离婚,从此各不相干。

要是这婚离不了,那自然,案子还得再继续追究。

在李卿好出事一周后,陆瑾舟调整好了自己的精神状态跟心情,飞去帝都跟唐晚渔谈离婚的事。

过去的一周,唐晚渔其实也想了很多很多。

在老爷子和唐纪淮向婉莹俩口子的关心爱护以及点拨下,她也想通了很多的事情。

她不打算再为难自己了,让自己天天活在痛哭与怨恨当中,活的人不人鬼不鬼,最后还众叛亲离,下场凄惨。

过去一周里,老爷子和唐纪淮向婉莹夫妇对自己像从前一样的关心爱护,也让唐晚渔明白,只要她不作伤害唐家人的事情,她就还是唐家的大小姐,她的背后,仍旧是强大的唐家,谁也不会更不敢拿她怎么样。

她还想像以前那个唐家大小姐一样,恣意的好好的活着。

她也清楚,李卿好死了,她跟陆瑾舟之间,隔着杀母之仇,就算是她拖着不离婚,他们之间,肯定也没可能了。

但她还是有一点自私一点恨的。

结婚一场,她遍体鳞伤,她也不想这么快放陆瑾舟自由,让他去潇洒快活。

所以,当陆瑾舟来跟她谈离婚的时候,她说,“当初结婚之前,你曾约法三章,最后一条,就是分居一年后再离婚。”

她淡淡笑着,继续说,“现在,我遵从结婚前的约定,跟你分居一年,离婚手续,一年之后再办。”

陆瑾舟目光沉沉地看着她,没说话,更没有点头的意思。

“放心,我明天就去伦敦了,这一年,你不来找我,我肯定不去找你。”陆羽棠又说。

陆瑾舟拧眉,“这一次,你能说话算数吗?”

“当然。”唐晚渔端起面前的茶盏来轻啜一口,不紧不慢又说,“不过,这一年你要是做出什么对不起我的事情来,那情况就不一定了。”

“一言为定。”陆瑾舟答应了。

在他二十一岁那年,发生了一件十分糟糕的事情,虽然当时陆家凭借在晋洲的势力,果断迅速的将事情处理的干干净净,几乎不留任何的痕迹,可这么多年来,那件事情对他的影响力仍旧不容小觑。

甚至是导致,这么多年来,他对男女方面的事情,都提不起什么兴致来。

所以禁欲一年而已,对他来说并不是什么难事。

......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