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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神和她的孩子们 第145章 两个母亲的谈话

作者:东方抒怀 分类:其他 更新时间:2025-01-14 10:46:02 来源:书海阁

其实,医院门口那一幕没能逃过金钊的眼睛。从一开始凌姗坐立不安到凌姗从车里抱出孩子的系列举动,金钊就感觉到这里边一定有什么事情。

秀秀的一切情况金钊都了解。从和凌姗两口子关系讲,这孩子可就像他的亲孙女,因此孩子的事他不能不过问。

可这次不同,一开始凌姗就躲躲闪闪的不说实话。越是这样,金钊就越感到问题的复杂性,就越逼着凌姗说实话。终于没能抵挡住老爷子的逼问,凌姗不得已才说出了事情的经过。

听完凌姗的叙述,老头子不免有些激动和愤怒。他不由自主地挥着拳头对凌姗以长辈的口吻说:“不能认,咱就是不能认!她这样也太欺侮人了吧?你说咱们招谁惹谁了?她凭什么红口白牙一张口就说这孩子是她的?不行,我们大家都可以证明这孩子是你生的!"

赵昕也赞成老校长的意见,并提示必要时可以去做亲子鉴定。

唯有凌姗和他们的意见不一致。

凌姗这样说道,“秀秀是不是咪咪的亲生女儿,当然是可以通过医学去鉴定,但现在看这种鉴定可能是没有什么必要了。因为人家说的一切都是对的,这编是编不出来的。另外,如果真的鉴定结果证实了这件事是真的,那自己可就没有任何理由去阻止她们母女相认了。"

别看刚才金钊信誓旦旦,但那总归是一种带情绪的气话。气话归气话,但做了这么多年的孤儿教育工作,这种事情他见得可真是太多了。在孤儿院也好,孤儿学校也好,中途被认领回去的可不是一个两个,那可是不少。况且,学校也是本着支持的态度。所以听了凌姗的话,自己虽然没再说别的,但心里总还是觉得别扭。况且咪咪又是那么一个破坏了凌姗正常生活的坏女人!

老头子急得直搓搓手。

而赵昕态度也很明确。他就此还提出了新的理论:即便是官司打到法庭上,那法院也会考虑到家长双方谁对孩子的教育成长有利。就像咪咪这号人,如果认了秀秀那就是等于毁了孩子。她除了钱以外又能给孩子什么正统的教育呢?不能!她只能是害了孩子。难道我们要把秀秀往火坑里推吗?!这是一种极不负责任的态度!

金钊听了便马上同意赵昕的意见接上话说对。

凌姗也觉得赵昕的这番话有道理。可道理毕竟不是法律。于是她说出自己的无奈和担心,她问金钊和赵昕:要是咪咪诉诸法律怎么办?法律可是不讲情感的。

是呀,他们谁都知道,如果此事一旦诉诸法律,法律一定就会支持母女相认。

他们商量了很长时间。

最后,大家还是尊重了凌姗的意见:尊重事实,并建议凌姗和咪咪再谈一谈,看看她到底有什么打算。

事到如此,也只能这样。

于是,在两天后的一个下午,这两个女人便又坐在了一起。

这次见面是凌姗主动给咪咪打的电话。而咪咪这次没有一点纠缠,答应得十分爽快。

她们在一家小咖啡厅见了面。这是咪咪选的地方。这地方幽静又显得文明,咪咪也想把自己也有的高雅一面展现给凌姗看。

其实咪咪真是狗眼看人低了。就像这种地方,凌姗可不陌生。这在国外,各种大大小小的酒吧、咖啡厅可到处都是,比饭店还多。

不过回国以后,她还真是头一次到这种地方光顾。

咪咪作为主宾她先到了几分钟。

今天,她打扮得既大方又得体,人变得很精神,灵气又很漂亮。

她身穿一身青丝的套裙,还做了一个高挽的发式,很淡的妆,鼻梁上架着一副无边的紫罗兰水晶眼镜。她告诫自己,今天自己一定要表现出气质和风度。

所以咪咪今天举止也显得很斯文,很有礼貌。她没有带随从保驾,就她一个人赴约了。她是想用自己的形象去证明,别看混在生意圈,可她咪咪也绝对是个有档次的人,如果秀秀跟着自己也同样会有良好的家庭环境和母爱。

咪咪站在在酒吧的大堂迎接凌姗。凌姗进了大堂,她便抢步上前,微笑着同凌姗握手,随后又主动引路上楼。

她们预订的座位是楼上东面一角的小包房。

小屋很有神秘感。由原木、麻绳和黄泥巴隔开的小天地,仿佛又是原始人居住过的小山洞。浓浓的一种远古朴拙的气息。加上暗幽幽的灯光,相隔一米开外就难看清对方细微的表情。

这个角落是咪咪特意挑选的。

两个女人就这样面对面地相对着坐下了。

咪咪朝店家小二招了招手。

小二很快就端上了咖啡,又点燃了两支蜡烛,放到了盛着清水的玻璃杯子里。

烛光在突突的跳动着,发出了低低的“噼啪”声。大概是小二不小心把水给弄到蜡芯中去了。

过了一会儿,烛光才渐渐地正常了。红红的光线,神秘地映着两个女人的脸。她们都注视着那跳动的烛光没说话。

过了一会,咪咪收回目光,用手里的小汤匙在自己的咖啡杯中轻轻地搅动着,不时地还用眼睛的余光在悄悄地观察着凌姗。凌姗表情平平。她随手拿过桌上的“乱写本”,随意地翻动着。她是在想,两人的谈话会怎么个开始法儿。

时间在静寂中慢慢地流逝。

最后还是咪咪先说话了。她说:“凌老师……您不约我,我也正想找您谈谈。不论做为朋友,还是做为同样的母亲吧,我们都应该心平气和地谈谈。话不说不透嘛。我先谢谢你约我。”

这开场白还挺有水平。我们前边也说过,这咪咪本就不是一个粗俗的人。高中时她作文就曾经获过全市竞赛的二等奖,毕业时也只是差一分才没有考上大学。

凌姗却没有回答,她还在翻动着手中的“乱写本”。

这玩意儿挺滑稽,随便客人你怎么写,怎么画。所以里边写的画的千奇百怪,什么都有。

咪咪见凌姗不答话,于是便转了个话题:

“凌,凌……大姐。”这时她改口不叫老师了:“我想,过去的事情…都已经过去了,我们应该都把它忘掉,是不是?”

凌姗这才合上“乱写本”往一边一丢,看着咪咪轻轻地笑了笑,反问道:

“那……我们还有提起的必要吗?张玉仙,直奔主题吧。我此刻最关心的是关于孩子的事。我想知道你……你是怎么打算的?”

咪咪听了凌姗的话,嘴角挂出一丝苦涩的笑意,他仍旧用小勺搅动着咖啡,半晌才回话说:

“凌大姐,说实话,我,我没啥打算。”

“不可能吧?”凌姗顶上一句问道。

咪咪听了,歪着头想了想,这才抬起头望着凌姗说:

“凌大姐,您能不能告诉我…今天医生给秀秀眼睛检查的结果?她的眼睛能治好吗?!”

凌姗点点头:“当然可以回答你。但我要先问你一个问题行么。”

“请吧。”

“如果这孩子眼睛治不好的话,你还会认这个孩子吗?”

“凌大姐,这个问题可不该出自您的口呀。您错了。也许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我的良心才受到了深深的谴责。”

咪咪很严肃,又不假思索地回答。

凌姗点点头。

她相信咪咪的话。都是女人,都是母亲,她有这种感觉。

又过了半晌,凌姗又问咪咪:

“我想知道:你做为一个母亲,你为什么会如此狠心地把亲生骨肉遗弃?是因为她的残疾,还是因为别的什么原因?我想听你把你没有讲完的故事讲完可以么?”

咪咪无奈地做了一个深呼吸,深深地吐了一口气,表情变得很抑郁。

看着眼前杯中微微漂动的蜡烛,咪咪慢慢地移动着杯子,许久没说话。看得出她内心很痛苦。

过了一会儿,她才抬起头反问凌姗:

“那么我说了,你能相信我的话吗?”

凌姗肯定地点点头。

“谢谢。"

咪咪很伤感地笑了一下。她用面巾纸下意识地从眼镜下面沾了沾眼睛,这才恨恨地说:

“都是因为那个王八蛋!”

凌姗没有去追问“王八蛋”是谁?她知道那一定是使她怀孕的那个男人。

她等着咪咪往下说。

“这话要从我高中毕业那年说起。那年我17岁。只差一分没考上大学。当时我都绝望了,真想想到了死。不后来,我想到了我妈妈,我就放弃了自杀的念头。那时我家里很穷,是拿不出2000元钱去回读的。所以我最终还是放弃了回读再考大学的念头。我妈妈有病,常年卧床。所以我就想挣点钱给我妈看病。我知道她很苦,她不容易。……当时呢,在我们那,刚刚兴起了歌舞餐,哦,不像现在这样的有卡拉0K,大家可以自娱自乐。那时是在餐厅里,歌手给客人唱歌。客人点歌歌手唱。一首歌呢10块钱。那歌手在唱歌前要先说点好听的话,什么祝他(她)发财、漂亮呀长寿之类的。反正什么好听说什么,然后就站到人家桌前去唱。呵呵,和老电影里一模一样。实际就是卖唱。看着人家吃,看着人家喝,很低贱。我呢,当时嗓子条件还真不错,由于我从小就爱唱歌,天天咧咧地唱,所以什么新歌老歌我都会。就这样,我就由朋友们介绍我去那里当了歌手。”

“我也不知道为啥,也许我还挺有人缘吧。没多久我就唱红了。每天捧场的人特别多,最多时一晚上我就能挣两百块钱。那时这个数目,顶上一个大技工上班一个月工资了……我从也没见过那么多的钱,这是真话。”

“……要说人呐,就没有知足的时侯。干这行虽说已经挣了大钱,但不久我发现,有不少的歌手都不干了出去‘公关’了。对啦,这词儿你也许不懂,‘攻关’,是我们的行话。就是陪客人,当时不叫‘出台’,叫‘公关’。那时干这种事价码可特别的高。一个晚上,又吃又喝加上陪人家,最少能赚六、七百块钱!再说那时的男人出手也都‘贼’大方。所以,我们一起的姐妹都劝我也做这个。可我顾及名声,死活不做。…哦,我们家是正经儿人家,没这种人。”“……俗话说,常在河边站,没有不湿鞋的。还真是这样。直到一个老板闯进了我的生活…”

“他是个官倒。哦,那时您在国外,对这个词恐怕您不懂。改革开放初期,掀起了全民经商的热潮,甚至国家转励政府机关参与经商。就这样,不少政府部门都创办企业并选派干部去当企业的总经理。对了,这种企业往往就一两个人,一个皮包一个公章。所谓皮包公司就是这么来的。"

“你别小看这皮包公司,它的能量往往不是一般正规公司能比,因为它的背后其实就是大权在手的政府。”

“他就是市工商局的一个处长,还是局长助理。"

“所以,他的能量很大,把苏联的坦克车都倒进来了,所以,是我们餐厅的金牌顾客,也是我最好的捧场。经常来,每次都成百的打赏,有时甚至连续有一个多月。我们虽然已经很熟,但他对我从未有过过份的举止言谈。每次都打小费,都大大方方规规矩矩的,完全没有别的男人乘酒劲摸摸索索,色迷迷地非把钱塞到歌手的乳罩里的样子,所以我对他的印象也特好,也不知中了哪门子邪。"

“有一天晚上。我唱完歌回家,已是半夜十二点多了。”

“我搭另一个小姐的出租车。当我到了家前面的马路边就下了车。我下了车就走进了胡同。"

“那胡同里很深,又没路灯,挺森人的,我有些害怕。但害怕也得走哇。走着走着,我就觉得身后有动静。还没等我回头看,就有一只胳膊把我从后面搂住了,随即另一只手还把我的嘴给捂住了。"

“我知道自己是碰上了歹徒。但只能无效地挣扎,可是喊不出声来。我心想,这回算完了!"

“你说我一个女人能有多大的劲儿啊?不大一会,那个人便连拖带拽的把我拽向了旁边不远的拆迁了的空房框子。"

"到那以后,那人开始撕我的衣服。他要强奸我。我当时就想,我就是死了,也不能被他强奸了!因为我把贞节看得特重。我妈常常告诫我,女人的贞操就是命。于是,我不顾一切地同那个男人撕打。……我心里明白:只要我不屈服,他是强奸不了的……”

说到这,咪咪恨恨地停住了话。她的脸在烛光下显得涨红了,眼睛里滚动着晶莹的泪花。

咪咪的胸脯起伏着。她从手袋里取出一盒烟来,打开。这才想起征求意见地问凌姗:“可以吗?”

凌姗点点头。

咪咪借着烛火点燃了一支烟,发泄地大吸了两口,浓烟立刻呛得她剧烈地咳嗽起来。

凌姗顺手把她的咖啡递了过去。

咪咪接过杯子,点头致谢便小酌了一口。

等咳嗽过后,她抬起头,用手当成扇子,把眼前的烟雾扇开,这才自嘲地笑着对凌姗说:“大姐,让你见笑了。"

“哦,烟还是少吸点好。"凌姗顺口说了一句。

咪咪点点头。随即问道:“大姐,我讲得这么细,您…不介意吧?”

“不不,我倒很想听。这是你对我的信任。你自管往下说。”凌姗伸手示意。

咪咪说了声“谢谢”,“您是第一个倾听我故事的人,可能…也是最后一个。"

“谢谢。我也是最后一个听你故事的人。"

“谢谢,我相信你的为人。"咪咪说着,就又把目光移向那闪着火苗的烛光上,有些失神地开始讲她的故事:

“就在这个时候,路边有一辆轿车停了下来。从车上跑过来一个人。就是他,把我给救了。”

“是那位老板?”凌姗忽然拧起眉头想到了什么的问。

“嗯。就是他。……当时,他把我紧紧地抱在怀里,像大哥哥,更像父亲一样。就在那一刹那,我觉得我真的好安全好安全。我觉得他的胸膛好温暖好温暖。于是,我们就,就……好上了。”

“在那段日子里,我过得很快乐。那是我所有记忆中最美好的日子。我不去唱歌了。我们租了一套大房子,还买了新家具。就像夫妻一样过起了日子——他对我说他要娶我,他还说他一辈子只爱我一个人。这些我都坚信不疑了。你说人家连命都给我救了,我还有什么不相信他的呢?"

“过了不久,我发现我怀孕了。我很害怕,于是我催着和他结婚。可是,突然有一天,却有一个女人带着好几个人闯进了我的家,不由分说就把我给打了一顿。原来,那个女人就是他的老婆。”

“他和我说他离婚了,可是他是有老婆的!……我很委屈。我要知道自己是第三者的话,我死也不能干这事呀。即便是为报答他的救命之恩,我也可以用别的方法呀。……况且,后来我才知道,那天他所谓的‘英雄救美’,竟然是他一手策划安排的……”

咪咪说到这里,激动、愤怒和伤心使她不能自已。她不再掩饰自己,开始毫无顾忌地抽泣。

咪咪哭了一会儿,这才松开捂着脸的手,看着烛光,又深深地出了一口气,又开始继续往下说。看来,她今天这憋在心里这么多年的话不全说出来,就会把她憋死:

“就这个家我是不能呆了。因为它根本就不属于我。但我怀着他的孩子呐。当时我都六个月,已经显怀了。况且我有心脏病,人家医院不给我做引产。医生还说,我这一辈子也只能生这一次,所以,我一定要把我这一生唯一的孩子给生下来。”

听到这里,凌姗心头为之一动。

咪咪没有注意到凌姗的心理变化。她又抹了一把眼泪,下意识地用指甲弹了弹酒杯里蜡烛的烛花,这才抬起头来,苦笑着对凌姗说:

“后来的事你应该就知道了。……大姐,我说完了,这心里也敞亮多了。因为只有您,才有意义听我的这个故事……”

凌姗心里很不好受。她完全能理解咪咪此时的心情。她沉吟了半晌找不出该说的话,最后只能表示下自己的心情:

“谢谢,谢谢你能告诉我这些。”

说着话,凌姗便伸出手去,主动和咪咪握手。

同情使两个女人的手终于握在了一起。

咖啡厅里很静。连刚才那个连弹带唱的吉他手都抱着吉他睡着了。

两个女人仍在低声地谈着。

咪咪谈到了自己为什么会变成后来这个样子。她说,那是她对被人欺骗,被人玩弄的报复!她说她恨男人,恨所有的人。

后来,他们终于谈到了秀秀。

凌姗袒白地告诉咪咪说:

“我没有权力阻止你和你亲生女儿的相认。不过,我想还是选一个好一点的机会。比如说,在秀秀的眼睛治好以后或什么别的时机。你得让我先做好孩子的工作,别让孩子感到突兀。只有这样,才能使孩子不至于对你产生逆反和排斥的心理。因为,你毕竟是客观上遗弃了孩子,这种伤害对孩子一生是不可逆转的。”

咪咪连连点头同意:

“凌大姐,我以前做过对不起你的事,我不是人。你大人不记小人过。但我忘不了你的恩情。真的。说句实话,我也知道我这个人是不配做秀秀的妈妈,我也知道,这孩子和你在一起要比跟我生活好得多。你善良,你有文化,你是教师,你能教给她的可我给不了,除经济外,你什么条件都比我强。再说,我……我已经拆散了你们夫妻,我是不能再缺德,夺走你的孩子了。大姐,我真不能再这样做了。我想好了,秀秀永远是你的女儿,至于我,只要秀秀她能认下我这个生身母亲,能叫我一声‘妈’,那我这辈子也就满足了。”

这话挺让凌姗感动的。凌姗听得出,咪咪说的这话是她良心发现,掏心窝子的话。所以凌姗也为咪咪的醒悟所感动。她抓住咪咪的手,也十分真诚地对咪咪说道:

“你的苦衷我理解了。这话你千万别这么说。你是孩子的生身母亲,这是谁也改变不了的事实。我想这事这么办:等这孩子治好眼睛,我们再把这事告诉她好不好?”

咪咪抖动着抓着凌姗的手急急地问道:“大姐,你快告诉我,秀秀什么时候做手术?……大姐,钱不是问题,所有的费用我都拿。我有钱呐,大姐。”

“谢谢你,可…这…不大合适吧?”凌姗有点迟疑。

“怎么?大姐,您是嫌我的钱不干净?”咪咪真有些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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