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xpt5 > 历史 > 复活后我跟情敌共用一个身体 > 第297章 演不下去了

复活后我跟情敌共用一个身体 第297章 演不下去了

作者:霜玄九天 分类:历史 更新时间:2024-06-06 12:56:59 来源:书海阁

因这屋子是由桃都分枝直接生长而成,屋里屋外都有绿叶红花作为装点。花香之中带着暖意,桃都所散发的灵气当中,亦满含了生机勃勃的清新。

白应龙环视了一圈身周的家具摆设,又捏着身上这床桃花花瓣编织而成的被子,他莫名的有些紧张,头痛越加明显。

茗香这是打算安心的定居常住了吗?那他该要如何继续扮演白烈云的角色?他应该是茗香的丈夫,他应该要让她吃好睡好心情好,他对她的保护应该并不仅仅只限于护她性命无恙,他还应该护着她的幸福护着她的希望。

可她的幸福是白烈云啊,她的希望是与白烈云一同好好的活着啊,只要白烈云还在她身边,天崩地陷她也不会皱一下眉头,可若白烈云不在了呢?

白应龙不敢再想下去,他所能做的,只有继续硬着头皮去扮演丈夫这个角色。可茗香的丈夫,他十项全能,温柔而强大,根本就不是那么好演的。不会做饭盖房子修家具这都是小事,不能推算因果时刻自信这也没什么,让白应龙最为头疼的是,茗香如果想要与他亲热,他该如何拒绝。

唉!着实头疼。

白应龙坐在床上心烦了一阵,便起身下楼了。他出了门,看到门外一片灿粉的桃花,不远处还有两根巨型的枝干冲天而起,像极了两座山,其位置与大小,皆与君山那一座被劈成两半的山一模一样。

他对着那两根枝干皱了皱眉,抬步进入桃花林中,走至尽头,果然看到了一片青碧的水色,直如印象当中的百里洞庭。

这水,当然不是真实的水,而是海中浓缩凝聚的灵气。白应龙俯下身去,轻轻碰触了一下海面,浓郁的灵气立刻如水一般沾染上了他的手指,不需要如何费力,便被他吸收殆尽。

这海中的规则,竟也被桃都更改了吗?

白应龙立在海边,安静的看着远方,他有些想要尝试着离开桃都,去那桃都规则覆盖不到的地方,寻找一下仙界的幸存者。他们上天的目的,本就不是再此定居生活,打开天门只是完成任务的途径,更改天道才应该是白烈云的最终目的。仙界的天道规则一日不稳定,天门就一日不可开,白烈云必须要封住天门,用自己的神魂来对抗仙界混乱规则的冲击。

没人知道白烈云到底能撑多久,白应龙只明白,白烈云神魂俱灭的那一天,就是他彻底消失之时。若不能赶在那一天之前修整天道,白烈云所做的一切,都将毫无意义。

白应龙是白烈云的分身,白烈云的使命就是他的使命,他并不知道该如何做才能尽快修复天道,他只是想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完成白烈云对他的嘱托。

他想要让茗香幸福,他想要让白烈云解脱,前世的遗憾不能在茗香身上重演,他犯下的错误亦没道理让白烈云去承担后果。

如果不是他,那一对年轻的夫妻,本该合家美满幸福团圆,是以他又有什么资格去扮演白烈云,一边欺骗茗香,一边享受茗香对他的爱?

他得离开。

“云哥哥!”茗香端着一只花瓣拼成的碗,从桃花林中快步奔了过来,欢喜的说道:“你醒了啊!可好些了?正好我刚收了些花蜜,你来尝尝好不好喝?”

她开心的将碗递给了白应龙,笑颜如花,白应龙不忍拒绝,便接过碗尝了一口。

桃都的花蜜,有一种清新怡人的香甜,灵气浓郁,芬芳爽口,堪比琼浆玉液。白应龙已经有很久没有品尝过这仙界特有的味道了,他不由得又开始回忆起了仙界曾经的辉煌。

“怎么样?好喝吗?”茗香满脸期待的看着他。

他垂下眼,晃了晃手中的花碗,轻声说道:“茗香,我要离开一段时间,去寻那些幸存的仙人。你守好家,在此等我回来,可好?”

“我要跟你一起去!”茗香想也不想的立即抗议。

白应龙将碗塞回她手中,说道:“你走了,桃都怎么办?咱们好不容易才有了这么一个落脚的地方,你得守好它。我只是出去转转,又不是一去不回,待我转累了,总还有个家能让我回来。茗香,乖乖的,就呆在这,哪也别去好吗?”

他柔声的哄她,倒让她有些心头微痒,情不自禁的靠在他怀中,环住他的腰身,嗅到他身上熟悉的气息,心仿佛也柔软了一些。

“你什么时候走?再多陪陪我嘛……”茗香的心思,通过她软糯的话语,全然表达给了白应龙。

白应龙扶正了她,一本正经的回应道:“我这便走了,你自己多保重。”

“不对!等等!”茗香献出去的热情,又被原封不动的挡了回来,她连忙伸手去抓他,他却已逃命似得飞了。

茗香气急败坏得冲着白应龙离去的背影狠狠的跺了跺脚,骂道:“白烈云!你个死鬼!等你回来,看我怎么收拾你!”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