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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表最白炮灰 第43章 萧皇后深宅密会,孔宝玉忆苦思甜

作者:琴立春槽 分类:武侠 更新时间:2024-06-06 15:00:58 来源:书海阁

话说孔京因地制宜,发挥仕信的特长,别出心裁的奇袭打退了来犯的官兵。官兵队伍一路退回山下大营,一路心有余悸,惊魂未定。这其中,也有随行的岑军师。他原本以为出动攻城车后,区区响马哪能抵挡这般阵仗,必定势如破竹,攻城拔寨如履平地。

可是,偏偏在寨门外遇到个从天而降的燃烧尸体攻击。视线被门楼遮挡,他甚至都不清楚,这攻击是怎么来的。百思不得其解后,岑军师心想,莫非敌人会什么妖法不成?可是,据线报,那个领头的孔京是人非妖。就算是妖,妖畏光,哪里敢在光天化日之下领兵作战,参与人世间的纷争?

今日,我军究竟是怎么输的?他想不明白。就在他冥思苦想的当口,另一边,不远处的山寨里,孔京正摆庆功宴呢。因为前天已经搞过一次大的,今天他只搞了个小规模的,只请了今天出力杀敌的一帮亲信,摆了三五围台。

这晚上,只见大家乐呵呵地围坐在台边,居功至伟的罗仕信当然落了上座。这家伙,从小就被周围人当做怪物,没少挨冷眼。如今,平生头一次,那么多人为她庆功,令她心花怒放,一张大嘴笑得见牙不见眼。

孔京挥手下令道,“把我之前安排的上好酱牛肉,抬上来!”于是,大盆酱肉如同流水般端了上来。众人定睛一看,只见这肉质鲜艳,色泽深沉,肉香扑鼻,随手撕开一块,肉块断面闪烁着诱人的光泽,明显是上等货。众人咬上一口,只觉得肉香浓郁,醇厚可口,比普通的牛肉好吃得多。

程咬金抓起一条肉腿,嚼得满嘴流油,还不停得地嘟嚷道,“兄弟,你这小寨子真不错,哪来那么多好吃的,比爷爷我以前吃过的地方都强。以后你要是不干响马了,去开个酒楼也不错。爷爷我带一帮弟兄天天去捧场,包你生意兴隆。”

孔京干笑几声,没接话。至于为啥他这里好吃的多,原因有二。其一,他同紫妍两夫妻都是吃货。尤其是他,以前是大户人家公子哥出身,养尊处优,当然比普通响马会吃。如今用了摩墨斯的能力后,不管这天吃了几餐,他都会感觉饥饿。所以,为了填饱自己和紫妍的肚子,他老早就安排过手下,重金收购方圆百里的上好食材。

其二、距离他摆婚宴,也没过去多久,还不够一个月。婚宴里置备的食材,还剩下不少。

所以,这帮人也算有口福,沾了他结婚的光,在被官兵围山的困境里,还能吃上他重金置办的好货。当然,这些丢人的大实话,是不好对宾客们讲的。

为了遮掩脸上的羞态,孔京举杯道,“敬今天的英雄,仕信一杯!”说着,他走到仕信身边,众人纷纷举杯,一饮而尽。仕信平生还是头一次喝敬酒,旁人眼中的海碗,在她手中就跟沾调料的小碟子似的,往嘴里随便一倒,酒就没了。

虽然她脑筋不好使,不过也知道,她这哥哥对她不错,于是笑得贼欢喜。只是,她这身形实在太可怕,大鼻子大眼的,五官比常人大好几倍。即便是女儿身,她笑起来也不让人觉得可爱,只感觉狰狞可怖。

孔京又举杯,“敬今天的功臣,程壮士一杯!勇猛威武,以一当千,正是我等楷模!”众人又纷纷举杯,孔京带头一仰脖,“干!”

这番话乐得程咬金一张脸笑开了花。他本来就是喜欢吹牛逞能的家伙,如今孔京投其所好,给足了面子,怎能让他不开心呢?!于是,他在众人的喝彩声中,连干了几碗,有意比他对面的仕信喝得多。

他心想,“个头和力气那是爹娘生的,爷爷我是比不过眼前这女人。可是,要拼酒量,她可未必是我的对手。”这么想着,他举碗给仕信敬酒,仕信当然不知道他打什么主意,只是觉得好玩,从来没人同她拼酒。两人就这样,你一碗我一碗地拼起酒来。

古代酿酒技术低下,酒精度数低,所以才有千杯不醉的说法。要是用上现代80,90度的高纯度白酒,又是另一回事,谁敢干上几瓶?也不知道是体质特异,还是别的什么原因,两人拼了好一阵酒,喝了几十上百碗都没醉倒。

孔京是没兴趣旁观了,于是道了个别,就说不胜酒力,紫妍扶着他,慢慢回了卧房。

关上房门,小两口刚躺回婚床上,紫妍的手又不老实了,上下游走。孔京一边躲避,一边笑道,“娘子饶命!”

紫妍不答,顺手解开深上纽扣,又去折腾她的夫君。就这样,两人借着酒意你来我往地折腾了半天,缠绵了半天,直到月亮高挂半空,已经到了夜深人静的时辰,他们才感到累了。

紫妍在枕边望着夫君的俏脸,笑道,“夫君,你今天这计好毒,是怎么想到的?”

孔京转头,与她四目对视,笑道,“娘子猜我是怎么想到的。”

紫妍摇头,她从来就不擅长拿主意,“夫君的主意,我怎么猜得到!”

孔京揽着她肩,柔声道,“我也不知怎么想到的。反正我望着我那妹妹,那么高大,我就心想,这家伙总得派点用场。不然,她那么能吃,一人顶十人,还不把我们吃穷啊。”其实,这话半真半假。他能想到用仕信扔尸体的奇计,多亏前世看的电视剧。不过,他懒得同娘子解释,也没法解释,那个有手机与互联网的现代世界。

“对了,你认的那个妹妹还真有能耐。当初在淳风家遇上,你就看出她有用吗?”

“哦,我当时是觉得,这丫头挺可怜的,跟淳风一样没了爹妈,好心收留她而已。”孔京随口道,这话也是半真半假,他倒不是什么慈悲为怀的菩萨心肠。笑话,造反的响马哪来的慈悲?

只是,他确实第一眼就凭直觉认定,仕信这家伙能为他所用,所以大力挽留,还因此遇上了那个可怕的夷人血王,差点连小命都搭进去。不过,想到今天仕信立的功,孔京又觉得,这番辛苦值了。

“她以后咋办,都跟今天这样,天天扔尸首吗?”紫妍掐了他一把,问道。这个问题,孔京还真没想过,于是随口道,“谁知道呢,反正跟着我,少不了干刀口舔血的活儿。不然还能拿她怎么样,找个人家嫁了吗?有人敢要她?”

紫妍想了下,脑袋里忽地出现个恐怖画面,一座大山把个汉子压得死死的。

没等她多想,一双手从被窝里探来揽住她。她认得,那是夫君的手。“要是妹妹有娘子这么好,还愁嫁不出去吗?”

孔京在她的耳边低声呓语道,听得她骨子都酥软了,于是回应了那双手,又是一番颠龙倒凤地折腾起来。

这一夜,又是一觉睡到中午。翌日,孔京起床,望见床上一大摊水迹发愣。要说是尿床嘛,这水迹有股刺鼻的气味,还有星星白点。他正在寻思,紫妍也醒了,一把掀起床单,娇嗔道,“看什么呢,换了换了。”

自从他结婚后,这床单几乎晚晚湿,天天都要换,他也有点习惯了。只是不知道,这种日子还要持续多久,是不是非得到紫妍的肚子有动静为止。

这么一想,他忽然一心期盼,不知道是男是女,一个还是两个的,或者更多的孩儿,总之快点来吧。哎哟,自己这心理,好像同送子观音庙里虔诚跪拜,求子心切的人有点不同。人家那是拉长脸苦兮兮地求菩萨送子,让自己家延续香火。而自己却是盼望老婆快点有,早点放过他,不要每晚都折腾得他睡不好觉。再这样下去,恐怕命都会短好久。

这么想着,他刚踱出卧房,探子就冲上前,跪地禀报,“报~~~~~官兵又来了,已经行到半山腰!”话说这官兵就跟日出日落一样,已经来了好几次,孔京也有点习惯,于是不慌不忙地道,“走,我们会会去。”

他心想,自己正度蜜月呢。官兵还真烦,天天打上门。哎哟,自己这么号干掉了天下第一宇文成都的反贼,朝廷恨不得除之而后快,这才兴师动众地来征讨他。要是给他面子,不打扰他过夫妻生活,才奇了怪了。

这一天,几乎是前一天的重演。又是官兵攻门,又是仕信扔尸体对付攻城车,又是孔京带队砍杀一番后,官兵看天色晚了,收队回营。后来一连数日都是这样,在孔京与官兵斗得热火朝天的当口,在距离巫王寨不知道有多远,大概几千里外的紫微城的某处,一场秘会正在静悄悄地进行着。

这是皇城外的一处宅院,房屋雕龙画凤,主人明显身份不低。屋里挂着华丽的围帘,帘里端坐着一名妇人,年纪大概三十上下。只见这人穿着一身花纹复杂的华服,头上戴着极其华丽的发钗。只是,满身的珠光宝气,都遮不住她脸上的动人艳色。虽然也不算年轻了,但她举手投足间,显出过去的天香国色。而且还带着无与伦比的尊贵气息,是身居高位的贵人才有气派。

这时,有个太监服色的宦官推帘进来,拱手禀报道,“皇后娘娘,人已带到。”女子点点头,太监又是低头行礼,退下。这人,正是人称萧美娘的萧皇后。只是,如今她出了皇城,没有陪在皇上身边,呆在这皇城外的宅子里做什么呢?

太监退下后没多久,就见他带着一名男子进来。这男子模样大概二十多岁,长身玉立,面容英俊,一表人才。他身穿整洁的华服,似乎宣示着自己出身高贵,可不是什么凡夫俗子。只是,这人板着脸,不苟言笑,表情还有点阴沉。

“李密,我交你的事,都办妥了吗?”皇后同这人似乎早已熟识,开口就是直呼姓名。

“娘娘安排的事,小的哪有办不好的道理。”这个叫做李密的人拱手行礼,恭恭敬敬的禀报道。

“好!等我回去给皇上吹吹风,运河总管这肥差,就是你的了。”

李密一听,心里欢喜得开了花,脸上却不动声色,拱手道,“谢娘娘美言!”

这时,一只纤纤玉手搭上了他的手,动作非同一般地亲昵。

“别光是嘴上说说,你想如何谢我,拿点本事来!”皇后笑道,望着李密的双眼,媚眼如丝。就算对着当今皇上,她也没有如此娇媚过。李密心领神会,娘娘又饿了,盼着他来喂呢。无需多言,他一把揽过皇后的肩,无需多言,两人就这么手牵手地向里屋踱去。

故事又回到巫王寨里,话说官兵跟上班一样,每天来上一回,折腾了好些天都没有半点进展。光阴似箭,很快就到了官兵围山的第十天。山上的响马只折损了几十人,可是官兵已经留下了上千具尸体。换作普通战争的话,超过一比十的战损比,可以说是战果惊人。

然而官兵这次来了十万人,区区几千人的损失,似乎不痛不痒。反倒是围山时日久了,山上的响马士气逐渐低落。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毕竟敌我数量太过悬殊,即使天天打胜仗也是拉不平的。

这个道理,孔京是知道的,所以他早有打算。这天晚上,他叫手下把之前来过的那些精干叫来,就是那些识字的,他有要务安排。没多久,这些人就聚集到一间屋子里,三十来人,围着孔京坐了一地。

孔京点灯,微弱的烛光下,照出三十几张兴奋的脸。他们有的年纪比自己大一点,更多的比自己年纪小,模样也就十六七岁的样子。哦,其中还有他认得的人,之前为救他负伤的那个阿牛也在座。

想起前世自己在他们这个年纪时,还在高中埋头苦读,备战高考呢。可是,眼前这些孩子就要出来刀口舔血,为生计打拼了,真是同人不同命。想到这,他忽然有种念头,自己不要让这些死心塌地跟着他的孩子,白白死在这个山头上。所以,他必须很小心,很谨慎地下好每一步棋,演好每一出戏。因为,他的每个举动,都关系着眼前这些人的生死。

“今天召集大伙来,知道是为什么吗?”孔京开口道,声音低沉,明显不想给外人听到。

大家纷纷摇头,他们只会劫道,不会动脑子。废话,要会动脑,谁干这刀口舔血的营生。

“今天我叫大家来,其实是有挺重要的事交代。”孔京继续道,“不过在交代之前,我想听听大家的家事,你们都是怎么上山的?”

大伙儿你望望我,我望望你,有点傻眼。老大叫他们来,莫非是来叙家常的?这时,一个后生仔举手道,“我家五口,我爸和大哥被抓丁了,我妈改嫁了。我还有个姐姐,没嫁妆,我没别的本事,就会打架,所以上山来谋点银子,给姐姐置办嫁妆。”

这时,只见那个阿牛举手道,“我全家六口,前几年遇上饥荒,都死了,只剩我一个。亲戚嫌弃我,说家里死剩我一个,不吉利,要不就是喂不饱的扫把星。我饿得不行,听说山上管饱,就来讨口饭吃。”

孔京一听,他的今生记忆里,好像几年前确实有一场规模挺大的饥荒。只是,他家是大户人家,存粮不少。在那个荒年里,他是没饿着,只是少吃了几餐肉罢了。当然,这话招人厌,不能拿来说。

正是:

追忆往昔事,甘苦不相通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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