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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岛六人行 第79章 太空主粮

作者:金角大王728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4-06-06 15:15:47 来源:书海阁

他们之前喝的果酒都是甜不叽儿的,大家都能喝,但是这百果醇可不一样,虽然有一股果香味,但毕竟度数高,口感辣,酒劲儿大。

众人之中只有王胖子、老刘、沈曼如、秀兰、泰勒、摩根、林达几人选择喝百果醇。于是大家调整了一下座位,喝百果醇的一桌,喝果酒的一桌。

自上次打野猪之后,已经过去两个多月了,那头野猪的肉其实已经快吃完了。

他们近些天主要是以兔肉、鱼肉、海鲜为主,只能隔三岔五吃一次腊肉或腌肉,量也不多,每人吃不上两口就没了,所以众人最近还是挺缺油水的。

今天这头野猪打回来,他们独吞了三百多斤肉、几十斤下水,省着点吃,够吃三四个月了。还有那两只大羚羊,加一起也有两百多斤肉,所以他们短时间内是不会缺肉了。

这顿饭没什么特别的名头,就是吃肉,所以也没有开席领酒的程序,众人直接开炫。

然而此时在不远处的树林之中,又有两双眼睛正在盯着众人,一边盯还一边流口水。

酒足饭饱,众人都睡了一大觉才起来,太阳已经西斜。

王胖子醒来之后,将上午背回来的一竹筐无花果拿了出来。

这无花果其实也有缺点,就是不太好保存,摘下来第二天就会坏掉,好在王胖子知道一些保存的办法。

他挑拣了一些比较好的无花果出来,留着现吃,其它的全清洗干净。

他搬来一坛“百果醇”高度酒,将一部分洗好的无花果扔到酒里泡上。因为酒精度数高,所以无花果不会变质,而且酒会变得香甜,无花果也带酒味儿,特别好吃。

酒中泡无花果之后,酒精度会下降不少,所以必须用高度酒,不然酒和无花果都容易变质。

泡酒只用了一半无花果,另一半他打算晒无花果干。

晒之前必须先杀菌防止**,不然第二天就烂了。

先将无花果放到陶炉的加热层里烘烤5分钟,烤的时候要侧着放,以免果蜜流出来。

也可以用蒸的,差不多。

蒸或烤好后,将无花果摆到盖垫上,上面再罩一个罩网,放到打谷场晾晒。那罩网是白雷雷她们用细网丝编织的,用竹条做骨架,可以有效的阻挡苍蝇蚊虫。

弄好无花果,王胖子又叫醒李金库,将自己带回来的无花果枝条给他看。

李金库是学农的,各种常见果树都比较了解,自然知道这无花果的价值,只要多种一些,他们很快就能实现水果自由。

王胖子问道:“这玩意儿怎么扦插成活率高?”他虽然比较了解无花果,但主要是以吃和看为主,没有亲手种过,具体操作还是得问李金库。

李金库思索起来:“如果直接插到地里,倒是省事儿,但是咱这里太阳太大,会把枝条晒干的。可以用剪开的塑料瓶当育苗杯,先在室内育苗,苗长壮了以后再定植。”

他们平时捡的塑料瓶,比较完好的用来装水、糊窗户,还有一些破的烂的,也都保留了下来,这下都能派上用场了。

他们将这些塑料瓶拦腰剪开,留下下半截,在底部打个孔,再装上土、浇点水,将无花果枝条插进去。

他们叫来几人帮忙,几十个育苗杯一会儿就全部扦插好了,摆到新房东屋的一个木架上。

看着这么多无花果苗,众人都很高兴。这时菲比问了一个问题:“咱这个岛应该也不大,为什么植物的种类这么丰富呢?它们是怎么来到这个海中孤岛上的呢?”

世界各大海洋中,大大小小的岛屿总数约有5万多个,这些岛屿中,只要是面积大一点的、条件适宜的,不论离大陆多远,总能发现非常丰富的植物种类,让人不得不好奇,它们是如何漂洋过海的。

这个问题是白雷雷的专长,她答道:“自然条件下,植物主要依靠鸟类,尤其是候鸟来传播种子。

世界上有许多种类的候鸟,其迁徙路线可以跨越大洲大洋。它们在海上飞行时,遇到海岛就会落地休息、觅食,而鸟类的胃中、羽毛上都可以携带植物种子。”

“哦~”众人恍然大悟。

鸟类羽毛不仅可以携带种子,还可以携带鱼卵、虫卵等等。这也是为什么我们总会在山间的死水坑里发现小鱼儿。

白雷雷继续解释道:“近几百年以来,随着人类活动范围的越来越广,又衍生出其它传播方式。

比如附着在轮船、货物或其它海洋垃圾上,或者通过人类粪便,也可以在岛屿和陆地间传播。

最后就是人为因素,一些物种因为各种原因,被人类带到岛上。

总之,只要这座荒岛存在的时间足够久、面积足够大,那就总会有很多植物慢慢找到办法在岛上生根发芽。”

白雷雷一边解释,一边打量着他们这间储藏室。

上午他们在丛林里采集了很多草药和野菜,种类很丰富,它们此时都被摊开摆在木架子上,一两天之内要么被吃掉,要么腌酸菜。正跟其他人闲聊着,白雷雷的目光忽然被架子上一株野菜所吸引,她面色疑惑地从众多野菜中将它捡出来,拿在手中仔细端详。

那貌似是一棵灰灰菜,夹在一堆灰灰菜中,与其它灰灰菜长相几无二致。

一旁的李金库注意到她的异样,凑过来问道:“怎么了?”

“金库哥,你看这棵灰灰菜,与其它灰灰菜,是不是不太一样?”白雷雷将那棵灰灰菜递给李金库。

灰灰菜,学名叫“藜”,是一种分布很广的野菜,属于藜科藜属,在全球的温带和热带都有分布,常见于田间路旁。

我国先民很早就将藜作为野菜食用,王维有诗曰:“积雨空林烟火迟,蒸藜炊黍饷东菑”,苏东坡有“寄语故山友,慎无厌藜羹”之句。

只是,虽然经常入诗,但大概是因为不太好吃又非常常见的原因,古人常用“藜藿”形容粗劣的饭菜。而且灰灰菜有微毒,吃多了以后晒太阳会出现过敏反应。

所以这灰灰菜虽然可以吃,但是他们现在食物充足,一般也不愿意多采,这次带回来的一共就一小捆。

只是白蕾蕾手里的这棵“灰灰菜”,好像不太一样。

李金库皱眉道:“这棵灰灰菜的叶子不太一样,边缘没那么多锯齿,叶子也更细长一些。只是这棵菜并不完整,只有一个枝子,不太好区分。”

白雷雷点点头,问众人道:“这些灰灰菜是谁采的?”

众人面面相觑、不明所以,杰西站出来道:“雷雷姐,是我采的。”

“你还记得是在哪里采的吗?”

“这……我不太记得了。”杰西无奈道。

他们出去一趟要走不少地方,采很多野菜,要记住每一种野菜从哪里采的,对一般人来说属实是难为人。

还好,现场有一位不一般的人。

从白雷雷的表情,肖恩看出来这件事比较重要,于是站出来道:“给我看看。”

他看了一眼那灰灰菜,便站直身子、眼神空灵地望着某个方向,双手在空中左右扒拉,似是在寻找什么东西。

他这通操作众人早已习惯,只静静地看着他扒拉。

肖恩边找边道:“上午去过的资源点中,有野菜的共有十一处,有灰灰菜的有四处,杰西参与采集的……有两处……”

听到这里,白雷雷忙补充道:“那这两处资源点中,有没有顶端像高粱穗一样的植物,叶片和这个一样的?植株大概有几十厘米到一两米高。”

肖恩又在空中扒拉了一会儿,突然眼睛一亮道:“有!有一处资源点有好几株!顶端像红色的高粱穗,结的满满的。”

“太好了!肖恩哥、金库哥、胖子哥!咱们这就出发,把它找回来,这个东西很重要!”白雷雷哆嗦着手,兴奋地跳了起来。

三人看她这么高兴,都激起了好奇心。王胖子忙问道:“雷雷啊,这是什么好东西?把你高兴成这样。”

“如果我没认错的话,这个……这个是藜麦!是一种粮食!”白雷雷的声音因为激动而略带颤抖。

“哦!原来是藜麦啊!那这藜麦……是什么东东?”王胖子说话大喘气,他从没听过藜麦这个词,其他人也是面面相觑,他们只听过荞麦、燕麦、大麦、小麦,没听过藜麦。

连李金库这样的农业达人,也只是听人说起过,没见过实物、不太了解。

这时,一旁的秀兰忽然兴奋道:“我知道藜麦!以前吃过藜麦饭、藜麦粥、藜麦面,味道还不错。”

秀兰是健身达人,对藜麦很熟悉。近几年,在健美、瘦身、运动圈子里,藜麦越来越受追捧,已渐渐成为网红食品。

藜麦是原产于南美洲“的的喀喀”湖区的一种粮食作物,据传古印加文化就以它为主粮,后来因为产量、效益、口感等问题,才渐渐被玉米、水稻等粮食取代。

直到上世纪七十年代,煤国人搞航空航天,藜麦被选作“太空主粮”,它才重新走入大众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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