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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死亡日记 第1章 食草小狗

作者:沧海木木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5-04-16 20:37:27 来源:书海阁

虽然,陆羽亡命狂奔,还是被飞龙叼着,返回到了蛋壳处。

让陆羽稍微欣慰的是,飞龙居然没有吃的他的意思。

不仅仅不吃他,还给他叼来一些活蹦乱跳的鱼给他,意思让他吃。

飞龙是把自己当成它的孩子了?

难不成自己死时候倒在飞龙蛋上,魂魄就转移到了蛋内?

可,就算出生,应该是一条小龙,不能是狗的样子啊?

陆羽把脑袋想的头疼欲裂,也没有想明白是怎么一回事。

想要吃带着鱼腥气味的生鱼,无论如何是做不到的,他宁愿吃草!

于是,一条体型庞大的飞龙旁边,一条脏兮兮的杂毛小狗吭哧吭哧的吃着绿草。

飞龙好奇的看着自己的儿子,心说这孩子怎么跟我小时候不一样呢?

陆羽看着巨大的母亲,心说多亏不用喝奶只吃草,可一直吃下去,不用久,两天时间,自己就跑肚窜西,四脚发软了。

不行,自己得想办法逃走,绝不要与兽为伍!

陆羽一边啃着草,一边琢磨,草也太难吃了,不吃又不行,总不能去吃屎!

呸!

飞龙一开始还弄来新鲜的鱼给儿子,可见儿子佛系的吃草不吃肉,也就习惯了,没有用强,随它去了。

自己第一次当妈,没有经验,也不知道如何育儿,反正自己印象中也是独立活过来的。

只是眼下的儿子比自己小时候难看多了。

就这样,在飞龙虎视眈眈的注视下,陆羽从一开始战战兢兢到现在坦然自若,一起生活了10天,因为净吃草了,拉的粑粑都是绿色的稀屎,实在是挺不住了,陆羽就开始修炼御女心经,减少进食量。

再这样下去,自己非得拉成皮包骨!

陆羽成为杂毛狗后第15天,陆羽决定离家出走。

一早,陆羽见母飞龙还在沉睡,蹑手蹑脚的离开了山洞,朝着山下跑去。

一直来到山脚下,陆羽突然生出海阔天空任我遨游的感慨。

首要的是找到猫爷,问问它自己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如何才能重新变成人而不是以杂毛狗的样子活着。

没有地图、手机,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陆羽只好看着初升的太阳前行,先找到一个城再说。

至于遗失的无影剑,他也想要取回来,可惜不知道身在何处,只能等待日后再找机会了。

杀了赵大川,也算是给裴邵元报了仇。

别看个头矮小,可四肢放开,速度不慢,中午时候,大约跑出了200多公里,站在一处山岗上,看到远处的一座城。

终于看到人类了!

陆羽内心生出了一股感动,刚要冲下山岗,身后一阵疾风传来,不等回头,就被飞来的母飞龙抓起,向回飞去。

“孩子,人类太过危险,他们一个个十分险恶,咱们还是远远避开的好。”

听了母飞龙妈妈的告诫,看着山峦、树木在脚下掠过,欲哭无泪,自己是要回人类那边去好不好,不想当狗!

被抓回了山洞,陆羽只好每天过着苦行僧生活,吃素、吃素!

然后,伺机逃走。

这一次,必须好好的谋划一番,绝不能再让母飞龙发现了。

又过了十几天,在一个风雨交加的晚上,陆羽悄悄的离开了山洞,在雨夜中,迂回的朝着山下狂奔。

有大雨掩盖自己的气息,龙妈再不会跟踪到自己了吧。

如果有敛息丹就好了,吃了肯定能悄无声息的离开。

冰冷的雨水打在陆羽身上,陆羽并没有感觉冷,反而随着奔跑,体内积存的龙涎果能量一点点释放,让他有一种热血沸腾的感觉,浑身滚烫,雨水在他身上都冒起了雾气。

如果猫爷在,一定会惊叹他的境遇,居然这样轻松的达到了天人合一的境界,一直不肯松动的白银中阶屏障轻而易举的溃败,让他一下子冲到了白银高阶,并且一直到了高阶巅峰,距离黄金也就临门一脚!

陆羽以天人合一的状态飞奔了几个小时,也因为大雨倾盆的缘故,妖兽、妖禽都躲避起来,任其穿梭,天亮时分,一直来到一座城前,精疲力竭晕倒在城门前。

......

“爷爷,今天我要打一只斑鸠吃!”

林风一边拽着爷爷的手向城外走,一边说道:“我馋了。”

他今年刚刚9岁,别看年纪小,却已经是一名成功的猎手,背上背着长弓,箭壶里装满特殊的箭矢。

经过这些年的研究,人类术士研究出来一种以魔晶碎片为能量武器。

像这种用魔晶碎片作为箭头的箭矢就是其中一种,射中战将级妖兽,都能造成不小的伤害。

林风仅仅黑铁低阶,跟着爷爷狩猎却已经有两年多了。

“好,等你打到了斑鸠,爷爷给你烤着吃。”

爷爷显然十分宠溺林风,儿子在妖兽出现第一年,也就是鸿蒙纪元第一年时候就死了,如果不是他经验老道,抱着孙子在死人堆里装死,恐怕也被妖兽吃了。

“谢谢爷爷。”

林风非常高兴,刚刚离开出入口没多远,他就看到一条杂毛狗倒在路边的草地里。

“爷爷,是一条小狗哎,好像还没死!”

林风惊喜的跑过去,碰了碰小狗,发现还有呼吸,似乎只是晕过去了。

“我能把它救回去吗?”

“这狗太磕碜了,带回去吃狗肉吧。”爷爷道。

“不!我想要一个伙伴,我想让它陪着我!”

林风抱起了小狗,第一次违背了爷爷的意愿。

“你这孩子,不吃斑鸠肉了?”

“不吃了,我要它!”

抱着小狗,林风感觉就好像找到了失散多年的好朋友,那种不舍之情难以言表。

“好,好!”

爷爷没想到孙子如此坚持,也就同意了。

二人抱着小狗返回城内,来到城西所在的贫民窟,这里居住的都是无权无势无钱的生活在最底层的人,像爷孙俩能出去打猎,都算得上这里的贵族一样的存在了。

林风见小狗浑身湿漉漉的,瑟瑟发抖,忙拿出来一块柔软的兽皮把小狗裹了,见还没有缓解,又在旁边升起了一堆火。

似乎考虑小狗会饿,林风在火堆上挂了一个铁锅,熬制骨头汤。

在他印象中,狗是吃骨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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