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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着肚兜当妖王 第256章 谁更强?

作者:三十不立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4-06-06 13:00:38 来源:书海阁

由于之前,哪吒在外巡逻,根本就没吃东西。所以齐小胜,重新摆出了一桌子好菜。

哪吒看着齐小胜,毫不在意的说道:“正常来讲,一个人的头发,应该有10万根左右,洗头的时候,掉一两根,他会在意吗?养了10万只鸡,死一两只,老板会心疼吗?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这两句话,少主应该听过吧!我再加一句,领导不仁,以属下为刍狗。少主你在凡间待了20多年,那些领导为了省钱,让属下玩命的事情,应该也见过不少吧!咋还这么天真呢?如果神仙要保护每一个人的话,那这世间,根本不会有恶人。因为在他有恶念的时候,就已经被制止了。按照原定的计划,我出生之后,跟随我师傅太乙真人修炼。必定可以达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那个时候,西歧的战神,就不是杨戬了,而是我哪吒。可惜我被龙王给逼死了,被迫用一节莲藕做化身。所以我的身体,只能停留在几岁小孩的状态。没有身体的支撑,修为也就尽了,哎…”

齐小胜心中,有些莫名的伤感,便劝慰道:“其实小孩的状态也挺可爱的,你看那红孩儿,不也是小孩吗!”

哪吒惨然一笑,说道:“人家那个,属于肉身成圣,位列仙班,肉身是可以长的。而我的莲藕之身,已经不能再长了。最要命的是…莲藕是雌雄同体……”

齐小胜有些惊讶,但灵光一闪的说道:“要不,你投胎转世吧!等你长成一个翩翩少年,再成仙,这样问题不就解决了吗!而且天上一天,地上一年,你就算旷工十几天,也没啥事吧!”

哪吒叹了一口气,说道:“以前可以,后来不行了,第一,是我的身份太重要,私自投胎,是违背天条的。第二,并不是所有凡人,都适合神仙转世。作为转世的母体,正直善良,是最基本的条件。因为神仙要历劫,若母体做过什么恶事,母债子还,这因果也算种下了。第三,灵气稀薄,重新修炼,简直难比登天。就算是天庭给我仙丹,我也很难恢复到,现在的实力。当然,现在灵气恢复了,我确实有这个想法。”

齐小胜一听,既然哪吒有需求,那一定得满足啊。于是,大包大揽的说道:“等到妖庭建立了,我一定让你转世投胎,再配几个妖仙护法。不过,杀胎儿这种事情,就不要再做了。”

哪吒则是有些无所谓的说道:“芸芸众生,人间数十亿。只要能达成目的,一个婴儿而已,不用太在意。”

齐小胜有些失落,没想到,哪吒会是这个想法。于是说道:“那你们这些神仙的思想,和凡人也没啥区别呀!都是趋利避害!”

哪吒笑道:“神仙,就是强大一些的人而已,其他都一样。你们讲究,官大一级压死人,阶级分的很明确。我们又何尝不是呢!你就说二郎神杨戬吧,在凡间的时候,曾和西海的三公主成婚。后来为什么和离了?哦,说“和离”你可能不懂,就是离婚的意思。”

齐小胜八卦的说道:“我看一些书上写的,好像是感情不和,不知道是不是有第三者了!”

哪吒无奈的叹了口气,没精打采的说道:“他们刚开始,感情很好,在凡间过得也算逍遥快活,可后来,杨大哥要成仙,这就有麻烦了。有了仙级,就归玉帝直接管辖,属于同一个机构。玉帝贵为三界之主,怎么可能和龙族做亲家!在凡人看来,龙族掌管四海,威风八面。但没人知道,龙族的地位很低,在天庭上,几乎都是食材。就算是龙王,在没有大事的情况下,也不能私自上天。龙族担心惹祸上身,三公主也怕耽误了杨大哥,这才同意和离的。”

齐小胜恍然大悟,青丘山的藏书阁里,确实有一些秘闻,但没有记载这么详细。现在从哪吒的口中听来,让他对天庭,有了一个新的认识。与此同时,齐小胜也发现,哪吒这个小家伙,好像是个话唠,啥话都说。于是动起了歪脑筋,想多套出一些有用的信息。

齐小胜将烤好的羊腿,送到了哪吒面前。带着阳光般的笑容,说道:“你尝尝这羊腿,都是上好的佐料,上好的羊,上好的厨师,手艺强。”

哪吒哈哈大笑,说道:“你这说话还挺押韵。”

齐小胜接着问道:“天上有没有羊啊?你们在天上,吃不吃羊肉啊?”

哪吒惨兮兮的说道:“天上那些神仙,基本都吃素。主要是谁也不肯杀生,至于那些龙肉,也是高层领导吃的。普通神仙根本就捞不着。而凡人的贡品,也是以素为主,家庭条件好点的,才会弄点鸡和肘子。”

齐小胜又给哪吒倒了一杯酒,豪爽的说道:“那你们挺清苦的,以后到了我这,随便吃。不过我听说,那个降龙罗汉,不是爱吃狗肉吗?天庭养狗吗?”

哪吒一边吃的羊腿,一边呜呜的说道:“有的话,也就那么一两只,二郎神那有一只,披香殿里舔面山的有一只。”齐小胜瞬间来了精神,问道:“我听说二郎神的哮天犬,曾经咬过孙悟空。那二郎神和孙悟空,到底谁厉害呀?”

哪吒吃羊腿的嘴,突然停住了。略有深意的看着齐小胜,砸么砸么嘴,一本正经的说道:“你绕了这么半天,就想问这个吧?”

齐小胜陪笑道:“你怎么能如此想我!我拿你当朋友,好酒好菜的招待。就是没事闲聊而已,你要是不愿意说,就当我没问。”

哪吒看了看杯中的酒,盘中的肉。心中感叹:“好酒好菜,就是说,吃人嘴短,拿人手短呗。这少主还真滑啊!”

齐小胜看着哪咤犹豫的眼神,又加了一把火,诚恳的说道:“哎呀,是我的错,喝酒呢,就聊喝酒的事。那些八卦新闻,不聊也罢。以后你来找我,顿顿好酒好肉。你想聊什么,咱们就聊什么。”

这话把哪吒挤兑的,一点反抗的**都没有。就比如,某个人把你夸成了关二爷转世,义薄云天,为朋友两肋插刀。然后向你要支烟,你好意思不给吗?这叫捧杀呀!

哪吒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仿佛下定了什么决心一样,说道:“少主,我既然决定投奔你,自然不会有所保留。我的前身是灵珠子,所以,也算是半个妖族了。今天你想聊什么,咱们就聊什么。我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你问二郎神和孙悟空谁厉害?那我可以告诉你,凭自身战力的话,孙悟空厉害。拼装备的话,二郎神厉害。凡间曾有一本西游记,说过这样4句话,‘腰挎弹弓新月样,手执三尖两刃枪。斧劈桃山曾救母,弹打棕罗双凤凰。’也就是说,二郎神有一把弹弓,有一杆三尖两刃枪,还有一柄开山斧。同时还有金眼银翅鹰,银合马与哮天犬。反观孙悟空,除了一根破棒子,啥也没有。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打的不分胜负。最后,还是太上老君用金刚镯偷袭,才把孙悟空抓住的,你说他俩谁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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