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xpt5 > 玄幻 > 我有一个避死模拟器 > 第353章 雷击木

我有一个避死模拟器 第353章 雷击木

作者:哄猫玩 分类:玄幻 更新时间:2024-06-07 06:44:42 来源:书海阁

壮汉大叔可能是见林石这边人多,又是一男二女,便为林石准备了两个房间。

许琳瑜还没醒,林石于是对赢千喜说到要不她今晚和许琳瑜一起,不然许琳瑜一个人他不太放心。

“现在懂得关心别人的安危了?之前油纸衣服都忘了给别人准备呢。”赢千喜吐槽到。

林石笑到“这不是正好应了那句话吗?有危险的时候爸爸的身边就是最安全的,没危险的时候爸爸的身边就是最危险的。我虽然不关心她有没有雨衣穿,但我关心她的安危啊。”

赢千喜一记白眼“听你这口气,你还真把这孩子当成你的孩子啊,她的年纪和你可是相仿的呢。”

“你不觉得我们现在的状态就像一家三口吗?父母是真爱,孩子是意外。”

“你滚。贫嘴的家伙。”赢千喜骂了一句,十分高兴的把许琳瑜抱到隔壁去了。

林石也进入了分给自己的那间房,在确认周围没有人在盯着之后,便点出了模拟的页面来。

随着点击模拟开始,系统上灵核的数量从1变成了0。

【第一天,你遇到了一个和你一模一样的人。他是你被摄魂幡所控的锁魂阵所剥去的三魂之中的现在魂。不过由于你一直是过去魂魄在主导着思维,因此虽然你少了这一魂但也没有造成太大的影响。

在赢千喜的帮助下,你重新与这道魂魄重合。

在融合了你的那道魂灵之后,你向本地的主人告别。他给你们指引了方向,并嘱咐你们不要回头。

听了对方的话令你心中大为困惑,你现在知道了,回头是会剥去你身上的魂魄。可既然是他布下的阵法剥去你的灵魂,那为什么又那么主动的帮助你寻回你的灵魂?

这个疑问在你的脑海里盘桓,让你想了一路。】

“确实有些奇怪,不过这次模拟不是看你想这个的。该回头的时候还得让你回头。”林石立即动用干涉模拟中自己行为的能力。

【你忽然想要回头,由于你非常坚持,赢千喜和许琳瑜自然也都跟着你走。

你回到了文德大陆,然后你非常痛心的发现赢千喜和许琳瑜竟然都变成了行尸走肉一样的存在,这想必大概是受之前那个能剥去魂魄的阵法的影响。

你十分自责。陷入负罪感之中。终日用酒精麻醉自己,不过因为你作为修士的绝佳体质,酒精并不能麻痹你的思绪。】

“不用负罪,反正你只是模拟的自己。”林石当即又是一道影响上去。

【你忽然想到,这件事并非不可挽救,等来年再去桃花山的另一个世界将二人的魂魄寻回不就好了?想到这里,你重新振作了起来。

你受心中的指引,前往了日月帝国四绝阵处。你轻易的便将一柄剑抢到了手中,当即便听到一声惊怒。

你看得懂?

紧接着天空上便雷霆四起。

因为对今日的一幕你早已有所预料,因此看到眼前的雷霆闪烁,你也丝毫不慌,从储物戒指中拿出了一道长长的铁管深深的插进地里。

当即天空上的雷霆便纷纷朝着那铁管劈去。

“所谓的避雷针,原理是引雷针。把雷都引到铁杆去了,也就不会再来劈我了。”

你得意的一笑,便踏空而起。

在天上的一处云端之后,你看到了一截树杈正在敲击着一面漆着红漆的鼓。似乎是感受到了你的靠近,这树杈敲击的更加频繁,更加用力。

雷电也是更加的猛烈,更加的耀眼。但你只是一味的抛掷出铁杆,而你的铁杆一经抛出,那些原本打向你的雷霆便都朝着那铁杆打去。

你就这么一路的靠近那树杈,你一把将其抓住,这树杈竟然有几分人性,被你抓住了还会挣扎。

不过你抓得很用力,它挣扎了几下便不抵抗了。

你打量着手中的树杈,不知道它究竟是一个什么。不过你瞪着眼睛看也看不出一个所以然来,于是你便将树杈和鼓一起收入了储物戒指之中,准备日后再研究一下那树杈究竟是什么东西。

之后的一年你便生活在文德照顾赢千喜和许琳瑜。等待着时间的流逝,准备在来年前往那个空间寻回二人的魂魄。】

【第二年九月初八,又是一年九月初八,你背着赢千喜,怀抱许琳瑜,从桃花山又想进入到那个空间。

但令你惊恐的是,无论你怎么站,站在什么地方。在你下山之后都依旧还在文德境内。

怎么回事?为什么进不去了?在这一年这世道有起什么大的变化吗?

你想到那雷击木和雷神鼓。你虽然不知道那是什么,但你现在怀疑是不是你带走了它们使得你进入不了那个空间。

慌乱无措的你立即将这两个东西从储物空间释放了出来,谁知你才刚将它们释放了出来当即周身便出现了万道雷霆。

你的周围并没有避雷针,这些雷霆纷纷朝你打去,雷霆瞬间将你打成了齑粉。】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