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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定河山 第三百三十一章 身在其位

作者:品涩居士 分类:历史 更新时间:2024-06-29 16:07:57 来源:书海阁

消弭帽妖事件的恶劣影响算是小露锋芒,也是冯过恰巧知晓此事始末,方“牛刀小试”了一回,也让他的通判之旅似乎变得顺畅平坦。

但,NO,骚年,你太天真了,路漫漫其修远兮,还有得你好生“求索”的呢。

这些日子他当然不是无所事事,且上心着呢。嗯,没有政绩官声,想升迁可是千难万难的。

自真宗大中祥符之后朝廷益循宽大,自监当入知县,知县。入通判,通判入知州,逐渐形成了知县、通判、知州三级递迁的格式。仁宗天圣六年,朝廷鉴于通判升迁太快,诏增为三任,如有任内五人同罪荐举减一任。天圣八年,又废除荐举制度。除公私犯罪仍旧三任外,其余又恢复两任改官之制,各以两任四考官升。

另,通判由诸布政使司监司负责考课,上报朝廷以行赏罚。考课内容和范围较广,考核标准分为上、中、下三等,上等减磨勘或转官,中等无所赏罚,下等展磨勘或降官;考缋期限为一年一考。考课制度构成了大定通判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也就是说,他这个通判,若无大政绩得在威胜军呆满两任(六年)方有升迁的机会。当然,他心下有数。

“掌体贰郡政,与长吏均礼,凡兵民、钱谷、户口赋役、狱讼听断之事,可否裁决,与守通签,所部官有善否及职事修废,得举刺以闻。”

他能管该管的事多着呢,但也知“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自不会事事亲力亲为,这些日子在熟悉政务的同时也在暗暗观察手下可用之人。

一朝天子一朝臣,他这位新官上任,算是烧了第一把火,接下来按理是要趁热打铁的,但他偏偏反其道而行之,这些日子神龙见首不见尾,反倒是通判衙署的“大兴土木”令人侧目。

说好的“官不修衙”呢?新来的通判大人这是要逆天么,明知不可为而为之?

这时代因为交通闭塞、信息不畅,关于冯过的讯息传至沁州的并不多,无非是大定最年轻的状元、很是写了些诗词文章等寥寥数言,实无几人清楚其出身背景。

且,世人的普遍认知定然是知府(州、军)与通判不睦的,因为位置不同嘛,彼此提防、掣肘乃是题中应有之意。

是以,新任通判大张旗鼓的修葺衙署,这么明显的违规犯忌,会不会有那些个“大公无私”的人去举报呢?

答案是肯定的,外人不知道冯过早早地便与宗泽达成共识,主辅分明、有商有量地处理本军政务。且修衙一事,冯过非止告知了宗泽,还第一时间上奏朝廷。当然,他未动用库房一分一毫,用的尽是自己的钱。此事作不得假——库房有多少存货,冯过可是邀宗泽一并清点核算后重新登记在册的。

是以,那些个大义凛然举报冯过之人可真真是表错了情,皆被冯过记在了小本本上——呵呵,若真是明大义之人,当在冯过面前直言不讳地指出修衙不当之处,而不是跑到宗泽那里告黑状。

当然,冯过也不可能就此事“打击报复”,无非是心里有数,对这些人多些提防警惕之心。嗯,也可以搜集证据好“秋后算账”。

以德报怨,何如?子曰:“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

一个节级,一个押司,一个都头,还有狱司和法司,囊括了公检法的吏员,他这通判做的……啧啧,是有多么不受待见呀?

或许,第二把火就烧向这些个“不长眼”的下属?但需好生研究研究。

一下子撸了一大串,他想成为光杆司令么?这些人虽说都是没甚品级的小吏,但牵涉面广,盘枝错节的,得慎重。

再者,所谓“小吏”只是相对于他这“高官”而言,在地方上反而是这些人对老百姓威慑力更大,一应基层工作需要他们去做,否则长官还真会成无头苍蝇。

“人有恒言:‘破家县令,灭门刺史。’予谓此言强宗豪右,当常诵之,庶几不敢作奸犯科也。”

这两个官职虽然不大,但在当地都是掌管实权的官员,税赋,诉讼,政令,考核都由他们管,若是地方百姓得罪了他们,随便找个理由就能把百姓搞得家破人亡。

这句话是封建社会中官本位思想的真实写照,而不仅仅是一句百姓坊间口口相传的笑谈。

“有官则必有吏,有官则必有役。周官有府史胥徒之名,唐汉以后名称不一,职掌则同。盖居官责无旁贷,事有兼资,抱案牍,考章程,备缮写,官之赖于吏者不少。”这里还表明了“吏”的职责,更多的侧重于文书方面的工作。

因为“吏”的地位非常低下,很多的读书人,宁愿穷其一生,也不愿去当“吏”。因为吏员的子孙,不得参加科考,也很少有人能升迁做官。

常说“七品芝麻官”,主要便是指县令、知县以下的官员,虽然他们是最基层的官员,但他们的权力实际上并不小。而县令以下负责具体事务的照磨、州吏目、库使、税使、司狱之类的便是最小的从九品官员了。即使是最小的从九品官员,虽然他们大多负责单项的具体事务,但由于一个县的管理范围实在太广,交通又落后,是根本管理不过来的。因此,他们下面还有具体负责办事的人员,这些人便是“吏”了。

还有一种比较专门的称呼,那便是“流外流内”了,可以理解为体制外体制内。朝廷命官便是“流内”,而“吏”便属于流外了。所以,通常也将“吏”称为不入流的官员。

那么“吏”到底有没有权力呢?答案是肯定的。

典吏、土典史、关大使、府检校、长官司吏目、茶引批验所大使、盐茶大使、驿丞、土驿丞、河泊所所官、牐官、道县仓大使、捕头这些都是“吏”。

以“捕头”为例,作为衙役的最高领导,其专门负责缉捕罪犯、打击犯罪行为,甚至率领壮丁负责剿匪等事。显然,其不仅拥有权力,且权力并不小。

由于“吏”负责最基本的事务,需要经常与百姓打交道,而官员百姓则很难见到,所以百姓其实更害怕“吏”一些,毕竟“县官不如现管”。

是狐假虎威么?不,他们在老百姓面前是真有威风。

对于冯过而言,他既然坐在这个位置,对那些个阳奉阴违、偷奸耍滑的下属,少不得要“民可使之由,不可使,失之”了。嗯,得告诉这些人,知道知道什么叫谨守本份什么叫脚踏实地。

这些天他让贾小春请工匠修葺衙署,自己则四处游玩。威胜军下辖四县七十乡镇近八百村庄,他这位通判大人不说丈量每一寸土地,总得知晓大致地理位置与风土人情吧。嗯,坐在办公室里处理政务的官员绝无可能是合格称职的官员。

这一遭走下来,他大致晓得宗泽眉宇间的忧恼从何而来了,也晓得前任通判为何灰溜溜的返京叙职后告老还乡了,这又何尝不是他冯某人应该郁结的?很头疼烧脑的事啊。

令他头疼的这件事,资哲等人并没有告知他,又或者是他们皆以为此事普通寻常完全用不着刻意提醒?但在他看来,却算得上是兹事体大的。

令他和宗泽都头疼的是宗室官田问题。

皇室成员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对皇室成员的管理,往往涉及到政权的存亡和王朝的兴替,不可不慎重。

大定以前的皇室成员,五服以内的血缘族属才被视为皇室成员,而五服以外的血缘则被逐出皇室成员的范围,取消皇室成员待遇,视为庶民。如昌高宗时代,就将当时五服以外的萧昌皇室逐出皇室成员的玉碟。

而大定的皇室成员,无论是五服以内和五服以外,都将他们录于皇族谱系,给予他们皇室成员待遇,如何管理这数以万计的皇子皇孙,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

凡宗室事,大宗正司治之;玉碟之类,宗正寺掌之。外加崇宁朝开始设立的外宗正司,这三个就是大定管理皇族成员和皇族事务的结构。

常定王朝历经三百年的时间,形成了人数庞大的宗室团体,大定也由此制定了一整套成熟的、有别于之前以及之后其他王朝的宗室封爵制度:

皇子、皇兄弟封亲王;亲王嗣子封郡王、余子视情况而定各自封国公、郡公或者直接授官;郡王嗣子封国公、余子或者封侯、或者授官。

但封亲王者并非直接封王,而是先授外官、节度使、府尹;然后再赐封郡公、国公、郡王、直至亲王。亲王封号也先以小国为名,逐渐加封大国,或者死后逐步加封,直至顶级封号。

宗室封爵制度非常严谨、甚至有些苛刻,许多皇子、皇兄弟至去世时也没有能够成为顶级亲王。至于他们的继承者,更加没有多少能够按照制度承袭封爵,成为郡王、国公,而是授为外臣官阶,领取一定俸禄,和普通臣子待遇没有什么两样。

有封爵者必有食邑。食邑从—万户到二百户,共分十四等。不过,食邑只是虚数,只有食实封才有一点实际利益。食实封从千户到百户,共分七等。实封约为虚封数的四成,食实封者,按实封一户,每月给钱二十五文计算,随月俸向官府领取。

这些封爵和食邑、食实封等,都没有子孙可以世袭的规定。

咳,也有例外,比如朝阳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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